沒有人知道我的存在。
自小我就沒有身分,流浪街頭、寄人籬下,這是我的日常,也是我的唯一。他們總是喚我各種名字,像是髒東西、垃圾、沒用的廢物......我知道這些意思不是讚美,但至少我有一個歸屬,我能知道自己的存在是什麼。
但她幫我取了第一個名字。
她叫我汪吉,說我長得很可愛,又很有福氣,對我是一見鍾情。我很想跟她住在一起,但她說,她的家人不會允許,她希望我留在街頭,她會定期過來看我,帶食物給我吃,讓我感覺就像是有溫暖的家。
我睡在她替我準備的紙箱裡,每天望著街角的那一端,期待著她的身影出現,而她也總是定時來訪,讓我真的感覺很安心,我漸漸知道什麼叫幸福,也發誓要守護她一輩子。但是有一次,她哭著來找我,什麼也不說,我很心急,不斷親吻她的手,想知道到底是誰欺負她。
說來也無奈,是她的父母發現了我的存在,他們說我是髒東西、垃圾、沒用的廢物......不允許她繼續來找我。我輕撫她的頭,告訴她我都懂,也都理解,也委屈她了。我問她,她要不要跟我一起私奔,但她說不行,她也放不下父母,不能丟下她們。
我看著她落寞的背影,心想我一定要把她帶走,讓她跟我一起享受難得的幸福。
我到超市偷了一把刀,趁著她來找我的那一次,偷偷尾隨她回家。但我沒想到,她竟是住在這樣的大豪宅,而且還有警衛和傭人。我頓時感覺自己好像不該這麼做,因為她的環境如此舒適,而我屬於街頭,她跟著我,肯定會辛苦。
我拋下手上的刀,轉身準備離去,誰知警衛卻發現了我,立刻追趕過來。
跑沒一分鐘,我就被以竊盜的罪名給逮捕,而她的父母也聞訊趕來,想知道是誰誘拐她們家的女兒。我坐在警局,看著眼前的警察問我:「你好端端一個人,幹嘛沒事去偷別人家的吉娃娃呢?」我沒有說話,只是看著她眼睛閃閃發光的樣子,心裡有些虧欠。
我想我們的緣分就到此為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