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篇)「所以當我們可以很直覺式的從追蹤人數估算一位網紅的每月收入之後,讓我們來看看實際賺錢的方式有哪些,爸爸將這些方式簡單的分成8大類,看看妳們可以想到幾個。」
「好囉,爸爸公布答案了,一般人直覺能想到的有: (1)廣告、(2)代言、(3)聯盟行銷、(4)直播銷售,或稱直播帶貨、(5)販售自己的商品。如果將賺錢的方式從網路上擴大到日常生活中,還可能會有(6)出書、(7)演講或是活動邀約、(8)經營實體公司等。
請問妳們想到了幾個?
「爸爸接下來會將每個部份都舉一個實際例子,讓妳們可以更直觀的瞭解網紅經濟是怎麼運作的。」
(1) 廣告: 最常見的就是YouTube的廣告分潤計畫,這裡必須要先說明YouTube公司是怎麼賺錢的,妳們看短片都是免費的,但是常常會跳出廣告(5秒後才可以略過的那些跳出廣告),各公司在YouTube上投放廣告就要花錢,如果想要在像是阿滴這樣的大網紅的頻道裡打廣告,讓更多人可以看到廣告,就要花更多錢,為什麼? 這就好比影劇裡的拍賣活動一樣,觀看人多的頻道就是熱門商品,所以各公司就會搶著在這些頻道裡撥放廣告,因為人多效果好啊! 搶的結果就是廣告預算低的搶輸預算高的,這就造成想要在熱門網紅節目裡播放廣告的費用節節攀升,YouTube的廣告收入就是這麼來的。
而YouTube公司為了可以有更多的觀眾更多的廣告收入,就會希望這些網紅創造更多優質的影音作品,好讓觀眾可以更長時間留在YouTube網站上觀看,那麼會用什麼方式鼓勵創作呢? 這就是廣告分潤計畫的由來,YouTube公司將收到的廣告費用依照一定的比例分給網紅,如此一來就將網紅的利益和YouTube公司的利益放在一起,從而形成一個好的循環。
依照爸爸看到的資料,網紅要能參加廣告分潤計畫的門檻是1000訂閱者,加上所有影片的總觀看時數超過4000小時。加入這個計畫之後,能分到的廣告費用大概是每部影片只要有1000觀看次數,就可以分到大約是0.5美金 (或是大約15新台幣)。不要覺得少,有些影片的觀看次數突破百萬次,意味著這部影片可以讓影片的創作者獲得500美金的收入,大概是新台幣7500元,如果用目前打工的時薪183元換算,幾乎等同於打工41小時的收入,很驚人吧!
(2) 代言: 一樣用YouTube舉例,商家如果覺得透過YouTube打廣告的費用太高了,或者是效果不好,這時候就有可能直接跳過YouTube,找到公司認可的網紅,直接請他錄製節目說這家公司的產品好棒棒,這就是代言。
因為是公司直接找上門來,通常這樣的代言費會比YouTube的廣告分潤計畫收入更多,但是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公司的產品和這網紅的定位有沒有相關,如果相關性太低,廣告效果不會好,回過頭還可能讓粉絲認為這位網紅其實並沒有這麼專業。
一樣舉阿滴當例子,前一陣子阿滴跑去幫建商代言建案,路上常常看到巨型的廣告看板,有些人就不禁去聯想一位教英文的跑去幫忙賣建案,是不是哪裡怪怪的?
(3) 聯盟行銷: 算是代言的衍生模式,網紅除了代言之外,如果有和幫代言的公司說好,只要有人透過這位網紅購買代言的產品,那麼公司就會分錢給網紅,一方面是感謝網紅的代言成功,另一方面是鼓勵網紅再去多賣一點產品,這就叫聯盟行銷。
中間有兩個重點喔,第一,一定要一開始就和粉絲說清楚是聯盟行銷,最好是中間能獲得多少利益都講清楚,當然如果合約有限制另當別論,千萬不要欺騙自己的粉絲,因為信任才是最珍貴的資產,當粉絲不再信任妳的時候,網紅這條路就走到盡頭了。
第二,如果透過網紅購買產品的價格,和直接去店家買的價格一樣,多數時候是很難讓粉絲買單,所以聯盟行銷要成功的另一個重點就是折扣,透過網紅購買有特別的折扣,粉絲願意花錢的可能性就會高出許多。
再舉阿滴幫建商代言當例子,如果阿滴當初有和建商談妥連盟行銷的條件,並且和粉絲說清楚: 透過阿滴購買可以每坪便宜10000塊之外,阿滴每賣出一戶可以另外分得10萬。如果是妳的話,遇到這樣的條件,會不會拼命的向自己的粉絲推銷? 如果妳是粉絲的話,會不會因為自己喜歡的網紅去爭取到的折扣而花錢?
(4) 直播銷售(或稱直播帶貨): 這也是代言和聯盟行銷的衍生模式喔,隨著手機使用的行動網路愈來愈快,網路直播也開始變得愈來愈普遍,因為直播可以和粉絲有很多的互動,會讓妳的粉絲更加喜歡妳,隨時追蹤妳的最新動態,慢慢地變成忠實粉絲。很多網紅就利用和粉絲直播互動的時候,開始賣自己代言或是談妥聯盟行銷的產品,一方面和粉絲培養感情,一方面分享自己覺得好用的產品,並且以優惠的價格推薦給自己的粉絲。
直播銷售最出名的應該是對岸的三隻羊公司吧,帶頭的是大楊哥和小楊哥,下面有好多賣不同類型產品的直播主,具之前他們自己說的公司營運狀況,光繳稅一年就繳掉2億人民幣,有沒有給嚇一跳?
留一個功課讓妳們去找資料,就是為什麼直播銷售中,產品的價格往往比我們去店裡買要便宜很多很多? 有些時候甚至比打對折還低,這部分值得妳們去思考和找尋答案!
(5) 販售自己的商品: 其實就是把上述代言、聯盟行銷、直播銷售的產品,從別人的換成自己的,就像是去COSTCO常常看到科克蘭這自有品牌一樣,與其靠代言、聯盟行銷、直播銷售賺蠅頭小利,不如自己賣自己的產品,將大部分的利潤留給自己。
(6) 這樣的操作模式固然利潤驚人,不過產品準備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的細節就更多了,這部分以後有機會爸爸再慢慢說給妳們聽,現在妳們只要隻到一件事,想要賺更多錢,多數時候也是要付出相對應的努力、學習相對應的知識、累積相對應的經驗才能賺到。千萬不要看人家賺錢容易,就急著自己也要跟著做一樣的商品或一樣的商業模式喔,往往虧錢就是這樣開始的。
其他將賺錢的方式從網路上擴大到日常生活中的模式,下次爸爸再慢慢解釋給妳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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