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之二
小糖
我於是用身體記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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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過是多了陰莖的動物。」
有一次小雪曾經說過這樣的一句話,沒頭沒腦的。
「所以說女人不過是少了陰莖的動物囉。」
當時我想也沒想的就這麼回答她,結果小雪以一種很奇異的眼神望著我,表情像是在生什麼悶氣(小雪會生氣?)似的不再說話,我始終不知道小雪腦子裡到底裝著什麼,僅管我們共同朝多相處了那麼長的一段日子(很佩服她真的,能和我這樣一個難相處的人朝夕生活了那麼久)。
當時小雪那抹奇異的眼神彷彿一直停留在我心底的最深處,停格了似的。
很奇怪的感覺,不再和小雪(或者應該說是所有的人)聯絡的這段日子裡,我最常想起小雪的,是她當時那抹奇異的眼神,而不是小雪的笑。
小雪是我見過擁有最溫暖笑容的人,是能夠把人心都給暖到乎乎的那種溫暖笑容,小雪的笑。然而仔細回想,這樣的一個小雪,我記憶中的小雪,卻好像從來沒有喜歡過任何一個男人,甚至可以說是對於男人--不過是多了陰莖的動物--還帶有那麼一點排斥的潛意識在。
唯獨潘裕文。
我(或許不只我也不一定)一直以為他們兩人最終是能夠從朋友變成情人的,畢竟兩個人在各方面都是那麼相稱的一對,只是我沒想到最後--所謂的最後--他們依舊沒有相戀;只是我沒想到,到了最後、所謂的最後,愛上潘裕文的人,卻好像是我。
我說的是好像。
當他聽說我要離開,當他來找我,當我以為他會留下我的那一瞬間,我好像真的愛上他了。
而我只是在想,這次潘裕文還能找到我嗎?沒辦法了吧!因為藏起來了,我把自己。
在這最後的最後。
怎麼樣才能稱之為一段愛情呢?本來我以為自己再清楚不過,但是遇見了潘裕文、遇見了潘裕文之後,我沒有把握。
多了陰莖的動物,男人。
少了陰莖的動物,女人。
男人與女人,多與少之間,永恆的死結。
我曾經看到過這麼一段文字: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向他拿錢,是種嚴格的考驗。
直到這段日子真正讀到《流言》這本書時,我才終於知道這句話是出自於張愛玲的筆下,並且她書寫這句話的對象是母親而非情人;我一直就很喜歡張愛玲,我讀遍了所有關於她的報導關於她的文字,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直就沒讀過她的小說,我想我喜歡的或許是她所代表的形象:華麗的滄桑。
或許還有她最後處理自己的態度。
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向他拿錢,是種嚴格的考驗。
如果拿這件事情考驗我對於媽媽的愛,那麼、我愛我的媽媽嗎?我不知道,我從來沒伸手跟她拿過錢,媽媽給了我一個戶頭,裡面的數字多到不讓我有向她伸手要錢的機會,我覺得很可笑,她對於女兒的去向不聞不問,甚至在我把自己藏起來的這段日子裡,她就是連找也沒試著找的(不,或許她有試圖找過,但我不知道),卻只是不斷不斷的把錢匯進戶頭裡。
她究竟是想炫耀她又或者只是傷害我?
過去我一直沒有辦法理解,為什麼媽媽會那樣丟臉(是的丟臉,在我看來是種丟臉沒錯)的愛著那個人,雖然她始終否認到底,她說她只是恨他,但確實在我看來、她刻意的否認完全性的是種變相的承認。
那是媽媽唯一的軟弱,關於對於那個人丟臉的愛情。
我一直無法理解、媽媽那毫無道理到幾乎丟臉的愛情,直到我遇見了他。
我對於他的愛情在別人看來(或許還不超過五個吧!這所謂的別人!好感傷哪還是,每次一想起這點)就如同在我眼中媽媽之於那個人,那樣耽溺到丟臉的愛情吧!
能夠愛一個人愛到不介意在他面前失態,是種嚴格的考驗。
我總在距離我們學校最近的那咖啡館裡寫作。
那裡有特別不起眼的外表招牌,特別柔軟的沙發座椅,特別古老的英文歌曲,特別冷漠的櫃檯老闆,特別好喝的卡布奇諾,和特別冷清的營業狀況。
我總是挑了最靠近廚房的那個位置坐下,然後一個人伴著香菸卡布奇諾英文老歌,一方面讓心情慢慢平靜下來,才開始伏在桌面上攤開紙筆安靜的親筆書寫;也說不上來是出自於什麼樣的固執,但確實不在那裡、不伏在那張桌上,我就是無法將腦那些已經成型的故事書寫成為文字。
是在那樣一家特別也不特別的咖啡館裡,他穿著黑色毛衣出現我的眼前,走進我的生命,要走我的愛情,問也不問一聲。
而時節是冬。
我常以為我們最初的畫面就宛如慾望城市裡的BIG到咖啡館裡找到CARRIE的那幕一般,我們的愛情也宛如BIG與CARRIE那般--死結。只是他並非BIG而我也不是CARRIE,只是BIG與CARRIE在幾度分合之後終於HAPPY ENDING,而我們卻只有END。
在這最後的最後。
打從最初他的姿態就是侵略。
他首先侵略我所習慣的老位子,他侵略我每個星期唯一安靜獨處的週日午后,他侵略這家我將它視為最自己的咖啡館。
他接著侵略我手機裡的通話記錄,他侵略我的生活我的愛情我的身體我的靈魂我的寂寞我的午夜我的思緒我的理智我的每分每秒;他甚至侵入我的文字,儘管他從來沒有閱讀過那些我為他所書寫下來的文字。
字字都見血的痛。
我怎忍教他目睹?
他給過我的每個畫面、記憶片段我都無法自己想要書寫,將它們寫成文字化為小說然後交到你的手上,印成鉛字溶入紙漿裝釘成冊出版為書,讓它們永恆的被固定。
直到你提醒我,我的文字已經變成一種慣性的重覆,我才恍然我原來已病入膏肓,那個男人對我而言是毒,而我,戒不了。
他恰到好處的符合我所想要的形象,簡直可以說是為了那個形象所量身打造而出現的那種程度;他身體的高度,肩膀的厚度,肚皮的寬度,雙腿的長度……笑時眼角那細小的皺紋……就是連他的缺點也不例外,甚至我懷疑,他的那些缺點正是牢牢捉住我的初衷。
沒有人像他那樣教我LOST過。
我失去了過去處理愛情的一貫冷靜,我失去了速度我失去控制,我失去我自己。
我經常凝望著鏡子裡我的身體,想起他手指的觸感。
我曾經試圖想說服自己,之所以會愛著他的原因不過是貪戀他所給予我那彷彿瀕死的高潮,但後來我明白那只是單方面的自欺欺人,因為我們都心知肚明的是,我們契合的,不只是身體,還有靈魂。
或許應該說是寂寞。
太不正確的寂寞。
我不明白為什麼他的一個眼神就能融化我的堅強,他的軟言幾句就能褪去我的生氣,我喜歡他哄小孩似的哄我,我喜歡他愛女人似的愛我,我喜歡他待男人似的待我;我喜歡有時是他的女人有時是他的朋友,我喜歡有時似他的母親有時似他的孩子,我喜歡他把平時隱藏的一面開放於我,只開放給我,我甚至喜歡在夜裡接到他酒後的電話說他真的寂寞,我沒見過有人可以寂寞的那樣理直氣狀。
他給我天堂也給我地獄,我的情緒完全掌控在他的手裡,那樣很危險我自己也知道,可沒辦法,我們的愛情從一開始就是危險,但怎麼辦呢?我們就是相遇了相愛了也努力過嚐試著結束吧分手吧!但是沒有辦法呀!我們都中毒了,我們的愛情彷彿一種毒物,而那毒物的名字叫作耽溺。
我們一再一再的重覆,重覆某一種的錯誤。
耽溺於淪陷的錯誤。
愛到中毒的錯誤。
在他面前我一直就失態。
幾乎無恥的歡愉是失態。
瀕死高潮的臉孔是失態。
過份強烈的愛恨是失態。
我們一直就失態,在彼此面前。
我們並且都失去。
我看透了我的看不透。
我看透了他的身體他的靈魂,我看不透我們以失去的理智所完成的愛情。
他過著富足卻空虛的人生,他的身邊不缺乏人可他的寂寞是種深根的無底洞,他說他從來就不知道該追求什麼,他說他這輩子唯一認真追求過的是和我的愛情,他認真追求可他卻不願改變自己。
他擁有年經的身體卻早衰的靈魂,他擁有早衰的靈魂卻任性的孩子氣,他矛盾。
他不滿他的被放縱,他只好放縱他的不滿。
我們都貪哪!
貪歡貪愛貪慾貪玩。
我們也耽。
耽歡耽愛耽慾耽玩。
我們都溺了。
我喜歡這城市裡所有高級飯店夜店都有我們的痕跡我們的氣味,我喜歡在菸霧裡酒精中相互失控的失態,我們消耗大量的香菸酒精咖啡以及體液來證明我們的愛情;我喜歡他太不正確的生活態度,我甚至沒有辦法不去喜歡我們幾乎沒有未來的愛情,我沒有辦法不去喜歡我們爭吵過後的和好,和好過後的爭吵,正如同我那些因他而生的文字,變成一種慣性的重覆,一種膏肓的病入。
直到我們都累了為止。
直到我終於選擇離開那座城前為止。
我們都認為那是再正確不過的選擇,雖然我們從來就不是正確的人。
他從不要求我留下正如同我從不要求他離開。
我們以為我們離的開,但其實我們早已經都迷了路。
我們為什麼要愛的那麼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