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沒技術 + 沒品牌 + 沒通路 = 沒有防火牆的商業模式。裸泳再久,海水終究還是會退潮。
吳鳳有強調自己有取得台灣的獨家代理,並在影片中露出原廠給的聲明書(Declaration),裡面用的用詞是"sole importer and seller distributor in Taiwan",但商標授權則非獨家。如果吳鳳的進貨量不高的話,這也是能理解的。(原廠在台灣已自行註冊商標,不過台灣也不能擋水貨就是了......)。另外,這只是一份聲明書,並非嚴謹的銷售或代理合約。內容沒有寫時間、也沒有寫授權產品,很難想像吳鳳能夠靠它主張到什麼權利。
其實合約簽了也未必有用。畢竟對很多廠商來說,合約只是一張紙而已。更不用提就算是知名的製造商,也未必會為了一個台灣代理商去嚴格管制在外商品的流動,除了衍生額外的經營成本外,說不定還要承擔反競爭法的風險。
有其他代理廠商見縫插針,多少也是因為產品定價頗高(果汁 6 瓶賣 1099)的結果,中間的毛利引人心癢癢。開放自由競爭。讓民眾可以用較低的價格買到相同的平行輸入商品,是消費者的福音。
對吳鳳來說,即使消費者第一次是透過他了解到這個產品,第二次購買可能就去比價、找更便宜的商家購買了。所以吳鳳本來就只能期待賺到第一波的獲利,除非這個客人單純只是想要支持吳鳳,但這大概占極少數。
令人感嘆的是,只因為台灣出現水貨,吳鳳不但停售原本的 Meysu 品牌果汁,快速引進新的 FEEL MORE 品牌,還強調是「更好的100%鮮榨原汁,裡面一滴水都沒有加,非濃縮還原!」。那先前 4 年所代理的牌子是? 對吳鳳的信任感會因此增加嗎?告人姓名權大概作用不大。這件事如何結束只取決於輿論的方向,但看來吳鳳未必有優勢。
如果真的很多人是因為吳鳳而去買產品,吳鳳大可與其他代理商談長期的代言合作,引入其他的土耳其商品。畢竟只有夫妻兩人,與其他人結盟或許比較輕鬆,自己一條龍風險太大。如果真的要長久,則就應該在生產、品牌、通路至少一塊進行深耕,累積優勢利基。
另一個小發現是,吳鳳的「龍鳳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在國貿局登記的英文名稱為「FAZINOS」,但公司章程的外文公司名稱則是「FAZIONS」,是單純 key 錯還是有特殊理由?(在原廠的聲明書中,則是使用了「FAZINOS」)。
其實公司的英文後綴也有錯誤,在聲明書中用了「Ltd. Co.」,但其實應該是「Co. Ltd,」。只能說小公司在細節上本來就很難面面俱到,大公司反而可以直接用資本輾壓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