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與一般文章雖然架構上沒有什麼不同,但在撰寫的方式上有一個必須關注的事情在於「人稱」。
由於新聞是第三者角度的存在,所以「我」跟「我們」基本上是不會用的,這時候要運用的小技巧就是正妹表達法:很多正妹在表達自我看法的時候不是用「我覺得」,而是用「寶珍覺得」。也就是把「我」跟「我們」全部換成品牌名或是產品名,想要有人味一點的,可以用發言人或老闆的角度來寫。
譬如內容原句為
At Brand Name, we've reimagined the traditional play mat……
這樣就是用到了「我們」
而改寫後為
Brand Name has reenvisioned the classic play mat, fusing contemporary …….
所以同理,既然沒有「我」當主詞,「你」跟「你們」就不存在了。一般我們在寫品牌文章的時候,會習慣想要表達「我們的想法」,所以在這個前提之下「我」跟「我們」就會很習慣的被使用,但是新聞稿是「事實的陳述」,所以在語氣跟用詞上應該是「品牌已經做了什麼」跟「產品已經達成了什麼結果」的角度下去撰寫:得到獎項、獲得使用者肯定、造就了什麼美好的未來。
又譬如新聞稿的原標題
Introducing “Brand Name”: Where Style Meets Safety for Your Little One's Playtime!
正妹表達法已經有了基礎了,就可改寫為
Unveiling “Brand Name”: A Harmonious Convergence of Style and Safety for Little Ones' Playtime
有些時候我也比較喜歡用新聞稿的方式,來要求客戶作為撰寫文章的方向,尤其對於太過浪漫的老闆,很喜歡在寫文章的時候講太多「想法」,溝通想法的確很重要,但不能全篇都是在「想」而已,而是「做」了什麼才是新聞稿的重點,也是品牌價值溝通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