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是大事還是小事,跟事情的本質一點關係都沒有,重點是這件事跟自己牽連的有多深!跟自己有關係的,再小的事也是大事,跟自己沒關係的,再大的事也是小事。
有間公司被倒帳了兩千多萬,原本是在商場上司空見慣的事,沒什麼大不了的,小事一件。後來發現這家公司還欠著自己五六十萬的貨款,或是下個月原本要跟這家公司調個五百萬的頭寸。這件事瞬間就大了起來,變得很嚴峻了。事情沒有改變,但是牽扯到自己以後,就從小事變成大事了!
我原本以為是人就不會知道是錯的事情,還堅決去做的,所以以下的論述不包含畜牲!
我一直認為,人是做錯了事情,而不是做了錯事。只不過是在不對的時間,碰到了不對的人。所以結局才不如預期,因此沒有什麼仇恨值吧!放過最主要的目標是因為可以放過自己!
人們會恨恨不平的,很多是因為自己少說了一句話,或是少了一個反應。今天會做如是想,是有許多忌憚跟避諱已經不是自己會在乎的。讓人們再回到當初的情境,依然還是不敢多說一句,多點反應。當這些束縛都不見的時候,代表你更優秀了,階層也不同了!對方的世界維度已經比你低太多了,所以有必要去在乎那一句沒有說出的話嗎?不覺得再去接觸曾經的世界,有一點掉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