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大步驟,就是對天進一步的整理與創造,建立天地運行的規則,好使天、地,有秩序的運行,使地上不再混亂。地上的植物、動物、以及人,能按照神所制定的規律生長,並生活行動,這也是建立神唯一公義之國的,第二大步驟。
14-19節 這時,天地的運行還沒有秩序,缺少天地運行的規則。神就按照第十四至十五節的計畫,在天上造了兩個大光和眾星,神將它們“擺列在天空之中,普照在地面之上”,目的是為了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建立了天地運行的規則,為了使地上有日夜更替,春夏秋冬(創八22),和各種的節氣。比如:今天科學中的各種學科所發現的規律,都是神在創造時為地上的植物、動物和人所建立並賦予的規則,為了使地上的活物,按照神所制訂的規則有規律地生長,並生活行動。
這一切規則的制訂,顯示出神是講規則、有公義的神,在神還沒有造人之前,就提前建立了規則。給我們看見神不僅要使天地有規則、有秩序地運行,也要使祂的國度在公義和公平的制度之下運行,因為,公義和公平是他寶座的根基(詩八九14,九七2)。
與規則相對應的,就是遵行規則。比如人的生物鐘,是神造在人裡面的規則,與天地運行的規則相對應。人如果白天生活工作,晚上休息,就是遵行了神的規則。遵行神所制定的規則,就是“義”的(太三15,相當於今天的遵紀守法),所以,“義”就是規則、法律、制度。
十六節的“造”字主要是指改造,指神所造的兩個大光和眾星早已存在,神將它們拿來並排列在天空之中,用來管理天地的秩序。但是,在二十五、二十六節中顯示,這個“造”字也包含了無中生有的意思。
20-25節 建立天地運行的規則以後,神就按照第二十、二十四節的計畫,用塵土創造出水中的動物、天空的飛鳥、地上的動物(創二19),又按照祂自己所定的規則,使它們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於是,神就賜給它們多多繁殖的福,這是第五天以及第六天的上半天。
神要水中的動物,多多繁殖,充滿海中的水,但是,對於飛鳥和地上的活物,神沒有說要充滿地面,因為,人要遍滿地面(創一26)。這樣,地上就不再荒涼,而是充滿了生機、活潑。
其中,二十一節的“造”與第一節的“造”原文同字,二十五節的“造”與十六節、三十一節的“造”原文同字。說明以上的動物,既是神所創造出來的,也是神所製造出來的。說明神在創造它們時,既包含無中生有,也用了已經存在的塵土造了它們(創二19)。
26節 這一節說出了神的心願(太六10)、計畫和永遠的目的,就是:神按照神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人,授予人權柄,由人代表神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動物(詩八6~8),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羅十四17)。
神說:“我們要……”,這個“我們”啟示出一個重大的真理,就是,這一位宇宙中獨一的真神,祂的存在是三而一的,祂既是父、又是子、還是聖靈(太二八19),但是祂卻是獨一的一位(申四35)。(關於三一神詳見第一章所附的,【獨一的真神與神聖的三一,以及祂的心願與工作。】)
神的“形像”是指神性的性情,是內在的(創九6,彼後一4);神的“樣式”是外在的彰顯(羅九23,提後一10),指內在的“形像”在外面的彰顯。就是神內在的神性性情,在外面所發出的神性的榮耀、光輝(林前十一7,結一28)和美德(彼前二9,加五22)。“形像”與“樣式”原文具有彼此加強的含義。外在的彰顯(就是樣式)證明內在的性情(就是形像),而內在的性情所發出的光輝,就在外面彰顯出來,所以,“樣式”翻譯為“彰顯”更為合適。因此“樣式”並不是指神的外形、外貌。因此二十六節也可譯為:“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彰顯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以及地上一切爬行的動物。’”(另譯)
照著神自己的“形像”,意思就是,神給人所造的形像,與神自己的形像一模一樣,這樣,人就具有與神一樣的形像,意思是人的裡面也具有神那美好的性情。神造地上的植物與動物,並使它們各從其類,而人卻與神有同樣的形像,所以,人的類別從於神類。
按著神的“樣式”,指神使人彰顯出來的“樣式”,與神一模一樣。因為,人的“形像”完全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所以,人也能夠發出神性的榮耀、光輝和美德,這就是人外面的“樣式”,也就是彰顯。
因此,人具有神的“形像”和“樣式”,是人夠資格接受神的授權,代表神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活物的基本條件。可以確保,人在治理全地並管理全地時,擁有與神一樣的性情,發出神性的榮耀、光輝和美德。
其中,在人的性情中,包含了神公義的性情(林前一30,弗五9),使人代表神治理全地時,能夠彰顯神的公義。在聖經裡,神公義的性情,最開始是向亞伯拉罕啟示的(創十八18~19),因為公義是神寶座的根基,神的公義使神的國強大。
27-28節 按照二十六節的計畫,“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創造人,乃是按照自己的形像創造他;創造他們有男有女。”二十七節的“造”與二十六節的“造”原文使用了兩個不同的字,說明人既是神所創造出來的,也是神所製造出來的。說明神在創造人時,既包含無中生有,也用了已經存在的塵土造了他們(創二7)。
這裡只說,神照著自己的“形像”創造他,因為,只要人有了神的形像,就有了與神一樣的性情,就會自然彰顯神的“樣式”,發出神性的榮耀、光輝和美德(參創九6);”“創造他”這個“他”特指亞當(創二7),為了特別指出亞當裡面有神的“形像”,他也能夠彰顯神的“樣式”;其中,“造男造女”的細節,以及建立全地(神國)中心伊甸園的過程,單獨記載在第二章。
雖然,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撒旦的罪、分別善惡與私欲(雅一15),進入了人的裡面(創三6),這罪和私欲在人裡面轄制人,使人按照它的善惡觀念行事為人(創四7),攔阻人裡面的性情與美德彰顯出來。但是,今天我們還能看見,當罪人順從裡面那美好的性情時,他們就會表現出與神一樣的性情:公義、愛心、和平、善良、誠實等神聖的美德(創二十4,二九7~8,加五22~23)。比如:人所制訂的法律、規章制度等,大多都顯示出公義、公平。特別是聖經裡所記載的那些跟從神並與神同行之人,比如第四、五章裡的十位人物,他們更加能夠彰顯神的樣式(創五1),發出神性的榮耀、光輝和美德。所以,即使人犯了罪(創三6),神還是承認並認定,人確確實實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創九6)。
但是,我們需要知道,人的這些彰顯只是暫時的,因為,人都犯了罪,在不信的人身上如此,在信徒身上也是這樣。所以,罪人需要神的救恩,使他們能夠進入神的國度(啟十一15),在神的國度裡才能完全彰顯神。
神就賜福給他們,這福包括: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以及制服這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等兩項的福。這福也是神的命令,首先,神命令他們要生養眾多,並分散、充滿在全地上(參創九19),使全地每個地方,都有神所造的有神“形像”的人;然後,神要他們能按照神的授權,制服這地,就是制服掌管這地的魔鬼撒旦,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以完成神永遠的計畫與目標,以完成神的願望(太六9~10)。這兩節也啟示,人和土地是建立國度的兩個基本條件。
在新約裡,馬太福音六章九至十節,也說出神的願望,說明神要得到一個國(路二三42),主耶穌教導跟從祂的人(太六9~10),首先應該向父神祈求的三件事:神的名、神的國、神的旨意,我們稱這為神國的三要素,聖經的其他真理都包括在這三個要素之內,或是從這三個要素衍生而出。神的名,就是神自己(出三13~15);神的國,是神的心願,神願意祂的國降臨,就是神要在地上建立一個神公義的國;神的旨意,需要在神的國裡面通行。
但是,根據新約的記載可以知道,在神造人以前,管理天下的權柄就已經交付給了撒旦(路四5~6),當時魔鬼撒旦當面對主耶穌說:“這一切權柄……原是交付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路四6)主耶穌並沒有反對它,說明神在創世記裡所創造的這個世界、這個國度,神原本已經交付給了魔鬼撒旦管理(路四6),它是這世界的王(約十二31)。
以賽亞書的記載說明,魔鬼撒旦已經背叛了耶和華神(賽十四12~14),但神並沒有立即收回魔鬼撒旦管理全地的權柄。所以,神在造好人之後,就授權給人,叫人制服這地,意思就是要人戰勝它,制服還在掌管這地的魔鬼,從它的手中奪回權柄。並且,只有當人勝過魔鬼撒旦時,才能完全取得這個治理全地權柄(太二八18),建立神在地上公義的國。
所以,從創世記第一章開始,就開始了一場持續幾千年的人與魔鬼撒旦的屬靈戰爭(創三15),按著神的形像所創造的人,必須要戰勝魔鬼撒旦,才能取得神的授權,並代表神治理全地,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按照神的心意,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
從全本聖經來看,我們可以看出神創造時的旨意,就是要以亞當為代表的人勝過魔鬼撒旦,並制服它,將這世界的王趕出去,並審判這個世界(約十二31,啟十九20,二十10),從而取得神所賜給他們管理全地(世界、國度)的權柄。但是,直到十一章,亞當族類並沒有完成這個任務,反而他的後代幾乎都成了魔鬼的跟從者,成了蛇的種類,他們沒有取得這個權柄,反而失去了管理全地的資格。
到了新約,神就親自成為肉身來做人(約一14),就是耶穌基督,祂以人的身份勝過了撒旦,取得了這權柄(太二八18),最終,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基督的國(啟十一15),在天國降臨時,耶穌基督要以人的身份代表神,祂要與得勝者一同作王一千年(啟二十4,6),然後,在將來的永遠,一切信祂的人要作王(啟二二5),管理並治理新天新地(創一28下,啟二一24),直到永永遠遠。阿門!
聖經六十六卷,就是描述人戰勝魔鬼,並建立神公義之國的過程。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前一17)
29-31節 我們看見,神使第三日所造的植物生長,並將蔬菜和果子,賜給人作食物(創二9上,16);又將青草賜給地上的動物作食物(詩一○四14),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
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不僅僅指第六天所造的動物和人,也包括前五天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提前四4)。
總之,“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十九1),神用祂的智慧和大能(創十七1,十八14,詩一○四24,耶十12),“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三9)用六天的時間,有計劃、有步驟地創造天地萬物、建立天地運行的規則,要從撒旦手中,收回神國在地上的權柄(路四5~6),並要將這權柄賜給那按著祂的形像和樣式所造的人,使他們代表神治理全地,並管理地上一切的活物,將全地建立成為一個唯一的,神公義的國。願榮耀、權能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2024年6月12日第二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