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份充滿地雷的合約太驚嚇了,
由於以前工作性質每年都需要談許多合約,
對於審約還算有一點點經驗。
為了給所有的工作夥伴做一份提醒,
所以簡單把我會看的重點,
寫成一份審約的清單。
這已經是最最基本的檢查要項,
只要能夠檢查到這幾項,
至少能夠在工作職場上保身。
當然,這份清單也是寫給我自己的,
不是每一次都能夠憑記憶檢查到那麼多要點。
好好的看清楚合約,人生比較不會踩雷。
▋這麼鬆散的合約你敢簽?
今天看到的合約之所以充滿地雷,有以下幾個問題:
- 起草者設定自己是乙方,但是權利義務的規範其實都是保障了乙方。
- 合約的工作內容完全沒有描述,只有寫「方案一XX金額、方案二XX金額」
- 合約的簽約金由甲方支付給乙方20萬,在18個月內扣繳完簽約約定之15場場數(但合約權利義務中沒有其他地方提及15場場數包含哪些項目),以及如果用不完怎麼辦?
- 「廠商簽約金20萬 ,若案件量有提升,第二年簽約金減半; 第三年開始不收簽約金,可終身享受優惠價格以及上述服務」。其中規範的條件其實很虛,怎麼樣叫做有提升呢?提升多少算有提升?
- 工作內容主要是拍攝,其中有條款寫「攝影師保留將該作品展示給其他客戶之權利。有權利在自己網站張貼拍攝作品,如不允許請用書面協議通知。」但是「若拍攝4K高畫質影像以上傳YOUTUBE為主無實體光碟」,並沒有寫出4K高畫質影像「如果書面不同意張貼,該如何交付影像」。
- 攝影師讓渡了版權,但卻沒有提及肖像權。對於乙方怎麼使用作品的權利和限制也沒有說明。
▋沒看清楚會怎樣?
沒看清楚的人,差點就要簽下去回傳了!
卻沒有看清楚,簽下去就是要付20萬,
以及18個月內要用掉的條款,
更沒有看到對於著作權的模糊規範。
未來有所爭議的時候,兩方各自在不同城市。
解決爭端也不確定照誰的方法走。
看得我真是膽戰心驚。
▋審約的關鍵要點有哪些?
- 合約中誰是甲方還是乙方?(或說誰是主導方)
- 雖然大家都說「萬惡甲方」,好像甲方主導這份合約,但這純屬心理作用。
- 通常起草方是甲方,不過不管怎麼樣,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都要看具體條款。
- 簽約的日期/生效的日期/合約的效期
- 什麼時候生效?是不是有規範合約的期限?
- 通常流行商品的有效期限可能很短,不過這要看整體的條件來衡量。還是一樣,要看權利義務。
- 合約的主要內容有哪些?付款條款、金額和時間表有嗎?
- 這邊當然是重點,合約內容都要講清楚權利、義務。
- 付款怎麼付?一次給?分批給?多久給?怎麼給?支票還是現金匯款等,有人細到連匯費誰負擔都會寫。
- 有沒有著作權條款?保障條款?責任限制條款?
- 特定產品或服務有可能有使用限制、責任範圍,有的甚至有地區限制
- 有沒有規範到「不可抗力」的情況下?索賠的時間期限有嗎?
- 如果牽涉到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怎麼規範?有保障著作人格權嗎?
- 合約會怎麼終止?違約會怎麼樣?有違約金嗎?有上限嗎?
- 合約會自動續約嗎?還是需要書面才會續約?(萬一你想要再換約的時候重新談條件,卻自動續約,那就沒戲唱了。
- 違約會怎麼樣?罰五倍?罰十倍?
- 需要保密嗎?有沒有特殊條款?
- 有沒有保密條款限制你?或是有沒有什麼特別的條款?法律條款有沒有包含在內?爭議解決在哪個法院?
- 比較少人注意到這個,但是有些人就是沒看才發現解決爭議的法院被設定在幾百公里外。
PS.今天看到的合約還有錯字⋯⋯實在是太糟糕了。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