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時限的保密則應全程為之。
在第一階段單獨準備時,就必須對利害關係人做大量的調研、溝通、聽證,才能確立我方的談判目標、議題、方案、策略、底線、破局後的最佳替代安案等。
各國非但不會以「保密」為理由,來拒絕和利害關係人做溝通,還會運用各種手段來鼓勵他們表達立場、意見、提出疑慮,以求策略之周延。
指揮官在召開決策會議之前,對危機處置的策略與方向早已「成竹在胸」,並非被作業單位牽著鼻子走。
若參謀或作業單位的方案與指揮官構想不謀而合,指揮官在最後下達決定時,自然會將其納入結論而轉變成命令。若渠等提出之方案與指揮官構想不同,通常指揮官會進一步要求渠等詳細說明,指揮官如被說服就會將其建議納入結論;否則就棄之而不用。
在多方賽局下真正的均衡點是:「誰先離開均衡點,誰就會受到懲罰。」這也是美國針對台海情勢,一再聲明反對任何一方「片面改變現狀」的邏輯所在。
多年來和中國打交道的經驗告入我們,不管接待單位如何熱情款待,接見的領導層及再高,引用的詩詞多麼感人,都必須記住:「中共的組織紀律,超越所有的個人交情」。其實這不是什麼了不起的金科玉律,中國古代就知道和對手交往必須遵守「大夫無私交」的道理。
美國的朋友對於已經發生的事情,我方提出的解釋或說法通常不太感興趣,有時它們會說:「I Don't Care!」他們更感興趣的是:「What's the Next?」
和美方打交道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們對勇於表達立場的對手,如果理由充分且基於自己國家利益,即使拒絕美方的提議,他們也會表示尊重而不致感到不快,會後甚至不吝表達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