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開始很糟,早知道不該看社會新聞的。發現自己開車壓到別人的手臂後的下一件事是在眾目睽睽之下走回車上開車把對方的脖子也輾斷,這個集愚蠢與邪惡於一體的事件傳出後,賠償半殘不如把人撞死的業內規則再度甚囂塵上。我其實不太確定是兩、三千萬新臺幣的賠償金把人變得又蠢又壞,還是那些發現自己撞到人後索性把人撞死的人本來就又蠢又壞。很久之前網路曾流傳過有人婚禮喬不攏,還放話不贊助六百萬買房就要退婚,鬧到在網路上吵架的事,那時我心裏冒出的第一個疑惑是,怎麼會有人會為了僅僅六百萬新臺幣這樣滾來滾去,應該只是在蹭流量吧。現在看著一群人對於賠償半殘不如把人撞死講得頭頭是道,討論為了少賠兩三千萬而蓄意殺人的可能性,我想六百萬也足以讓人無理取鬧了。我之前跟教授說過我上駕訓班時教練一直對我大吼大叫,我教授跟我說,那是因為一旦撞車幾萬元就沒了,教練必須趕在學員撞車前建立的權威以確保對方完全服從自己來避免意外的操作導致車禍,幾萬元就讓一個有能力講人話的人暫時化身為瘋狂吠叫的野獸。在面臨不確定的損失時的權衡利弊永遠只為自己考慮的心態讓我感到害怕,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很多時候就是這樣被磨掉的。日前我為了幫忙轉交水果給我教授,把自己搞到中暑,情緒極糟,但我一直不敢直接跟我教授抱怨他請我幫忙轉交水果的事。直到昨天,他告訴我,很多時候別人沒有辦法考慮到我,我要懂得拒絕,要懂得抱怨,能好好抱怨的關係才是健康的關係。然而那種能夠自然的抱怨他要我轉交水果害我中暑的關係,需要彼此一定程度的信任。那些缺乏信任的關係仍然淪於戰或逃,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這類的二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