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法官會議頗受矚目,大法官的制度受到討論。想起大學時修過李鴻禧教授的一門法律通識課,因為是通識,課程輕鬆壓力不大,講課精彩,出席率很高。
到現在我還記得李教授講過羅斯福總統和大法官的故事。
我的印象是民意很高的羅斯福總統要推行新政,大法官會議(最高法院)認為違憲,堅持不同意。好不容易等到大法官死亡或退休,總統就提名自己人擔任大法官,再進行投票。
總統一心以為這可穩當了,想不到投票結果還是不同意! 總統找來新任的大法官,大法官懇切地說,我是你的朋友,我敬重你,我欣賞你做為一個總統。但今天我成為大法官,在這個身分之下,我必須先是大法官,才是我自己。
大法官的職責,就是為了國家和人民去審視你的政策法案,而以大法官的身分來說,我無法支持你的新政。
羅斯福總統背對著大法官,沉默半响,轉過身時淚流滿面,握著大法官的手對他說,為了國家人民,我謝謝你,我會修改我的法案。
我的印象真的很深刻,可能我記性也滿好,這段故事李教授講得活靈活現,仿佛我們都身處白宮,看到大法官正氣凜然,羅斯福心胸寬廣,兩位血性漢子有為有守,為國為民,兼具智慧與勇氣,攜手合作,打造美國榮景。看人家有這樣的政治風範,真是太羨慕了。
李教授的意思應該是,大法官和憲法制度的設計,都要有人忠於職責、忠於角色,而非濫權自利。總統任命大法官之後,終身職的大法官不需受制於總統意志,兩者並無權力關係,都是秉持憲法精神,無私地做好自己的本分。
前幾年我也查了這段歷史,沒有查到這麼動人/煽情 的故事,或許有真實發生的可能性,但憲政體制演變至今,大法官由總統提命,承受的壓力實在很大,如今地位又如何呢?
google到李鴻禧教授(1937年3月22日出生)現年87歲。不知道他對於現在的大法官會議,有什麼看法呢? 原來李俊俋是他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