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歲的我,站在人生的一個微妙節點上。在朋友的熱心介紹下,也就是台灣人說的相親,我結識了我人生中的南牆。相親,這樣說有點復古,第一次見面時,沒有媒婆(或是叫媒人?)也沒帶玫瑰花之類的,畢竟有即時通了呀,所有前期工作都在網路完事了。
記得那是一個陽光溫煦的午後,我們約在西門町星巴克咖啡館的靠窗角落,她靜靜地坐著,金黃色的邊光灑在她長長深褐色髮,宛如一幅仙女降臨的國風畫卷。
她比我大一歲,米色的一件式洋裝恰到好處地勾勒出她火辣的身材。她的身高有 175公分,與我 184 的身高站在一起,竟無比般配。她說是當護士當煩了,如今正攻讀完教育學分,在當實習老師。
她的一顰一笑,都散發著堅持與知性的魅力,她,不是D槽的女神,而確確實實是我命中註定的那個人。至少我那時如此心動了。
初次交談,我們磁場甚是相合,也許彼此言語中都帶著些許驕傲,她說著開跑車尬車的經驗,我聊著攝影上山下海的樂趣,雖好像兩個次元,但仿佛相識已久的老友,對彼此的世界有著無限的好奇。從喜歡的書籍到熱愛的音樂,從對未來的憧憬到生活中的瑣碎趣事,好像這不是相親,而是與多年不見摯友的相會。
如同命運之輪的悄然轉動,我們也很快滾在一起了。真的是滾床單。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的感情迅速升溫。她常開著她爺爺送她的古董賓士敞篷跑車,她重新烤成粉紅色,開在路上很是吸睛,如她外表一般。她載我這個不敢開車上路的慫仔漫步在各個景點,我舉起相機幫她與她的愛車拍照,曾到我去過的野溪溫泉拍比基尼,福壽山的楓葉也有她的身影。
當然,我也常騎我的豪邁載她到我的私房景點,廢墟工業風的酷炫,還有荒山小村的文青感,都留下我們很愛的回憶。
我們也常牽著手,漫步在臺北的街頭巷尾,感受著這座城市的新舊雜陳的韻味。誠品寧靜的夜間,我們分享著知識喜悅;仁愛路中央綠島長椅上,我們靜靜依偎,看著夜景車燈來回。那些美好的時光,如同璀璨的星辰,點綴著我的生活。
其實,我們第一次見面尾聲,我就明確與她說俗套的:「我想以結婚為前提與妳交往。」她嘴角勾起,輕拍我的頭笑我太三八。
交往半年後,我們,不,應該只有自以為是開始朝著結婚的道路邁進。一切都顯得那麼自然而美好,仿佛我們註定要攜手走過一生。
「我們要選最美的婚紗,拍出最難忘的照片。」有一次我帶她去逛婚紗攝影展如此說。我本身就是職業攝影師,自信滿滿地承諾可以親自為我們拍攝婚紗照,還可以找朋友幫忙,這樣既能節省開支,又能留下最真實的回憶。
她臉變得有些臭。
我雖覺得,是不是我忘了求婚儀式?女生不都愛儀式感嗎?
為化解尬尷,草草逛完,我們就約去吃拉麵了。
我對這段感情頗為重視,忍住了不買最新出的鏡頭,開始儲蓄了,打聽買房的頭期款與貸款事宜,甚至幻想,如果能奉子成婚,那我的人生 KPI 就圓滿完成了。
那段日子,幸福如同溫暖的陽光,灑滿了我的生活。我們一起為未來努力奮鬥,為了我們的小家,為了我們的愛情。
有一次我們約坐火車去平溪散步,不免俗的在十分放天燈,我在天燈上寫了:「嫁給我吧!」並單膝跪下送出我存了三個月才買的戒指,她眼神有點古怪。在四週陌生路人的祝福吆喝下,她收下了戒指。
我沒注意到她古怪的神眼,想說,也許數十位路人見證這有點太超格了。裝浪漫好像不是我的長處。
就在回程我在火車上討論拍婚紗照的時候,她卻突然變得有些拖拖拉拉。
她的態度讓我感到困惑和不安,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讓她如此猶豫不決。
我試圖詢問她的想法,但她總是含糊其辭,眼神中透露出一絲迷茫。日子一天天過去,她的變化越來越明顯,最後竟然兩三個月失去了聯繫。
我的心仿佛被掏空了一般,焦慮和擔憂如影隨形。我不知道她去了哪裡,她實習早就結束,搬離了租屋。找朋友探聽她的消息,這才發現我們好像沒有共同朋友圈。當初介紹的朋友也是因為她是新到的同事才推薦給我。如此,註定了我四處打聽她的消息,卻一無所獲。
為什麼會突然消失?。那些日子,我如同迷失在黑暗中的旅人,找不到前進的方向。
終於,在漫長的等待後,她再次出現在我的面前。那一刻,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一頭像男生當兵平頭,不過染了紅色;煙燻裝的眼影和唇環,全身視覺系打扮,要不是她推了我一把,叫我的名字,我還不能接受這事實。
更讓我震驚的是,她還帶來了她的小女友。
她的眼神中充滿了堅定和無奈,緩緩地對我說:「對不起,我終究過不了這關。即使跟你結婚,我的這層感情也不可能斷。」 她的話如同晴天霹靂,讓瞬間不知自己在那兒,不知自己在幹些什麼,不對,我是幹過她的。
這個曾經與我,不,是我己單方面憧憬未來的女人,竟然是拉子?不,她跟我在一起時可歡快了,難道那也是演的?那些我們約會的甜蜜,也是裝的?我覺得自己很蠢,那種百合的衝擊讓我無比震驚,看著一旁陪同她的小女友,我控不住說:「妳知道我們有做愛嗎?你跟她在一起能滿足她嗎?」我很想看她與她的表情。
她一手遮住了我的嘴巴,說道:「別這樣,你不是這樣的人。」
我能說些什麼呢?
婚事自然是沒了,我知道我不可能阻擋她的幸福。
我不知道為什麼命運會跟我開這樣一個玩笑,讓我在幸福的巔峰瞬間跌入穀底。
曾經對愛情的美好憧憬,如今都化為了泡影。我不再相信愛情,不再相信那些曾經讓我心動的承諾。
從那以後,我有了不婚主義的想法。我變得有些渣男,不再認真對待感情。女友?對我來說,似乎只是一種暫時的消遣。我開始沉迷於約砲,試圖用汗水和疲憊來掩蓋內心的傷痛。
立志成壞男人,這是我人生的新目標。從18歲到68歲,都是我狩獵範圍。
多年後,在一場「潮流」攝影展上,我再邂逅了她。所謂潮流攝影,其實是十八禁的大尺度攝影,與鬧出事故的泰瑞叔叔的風格為主流,我是被e-mail邀請來的貴賓。我想,可能是我拍過的模特兒有在展場中吧,這才出席。
她不復當年張揚的紅色搖滾的「慾女」型象,要不是她叫我的名字,我還真認不出來。
她變得就像女相撲選手,套句傳奇演義的說法,身高七尺,腰也七尺,一頭金色長髮,穿著潮流骷髏T恤和喬丹不知幾代的鞋,即使胸部依然偉大,但光看身材很難讓人聯想昔日的女神,只有眼神依舊清澈明亮,笑起來只有一邊有酒窩依舊。原來她就是這次攝影展的策展人。
「這些年過的好嗎?」我公式化的問候,又覺得這樣很沒必要。
「這是一次紀念展,回憶逝去美妙的流水年華。你作品也在裡面喲!」
我才在最後一張照片,發現多年前拍她與粉紅色老賓士跑車的裸體照。背景碧海藍天,這是我們在北海岸拍的。
相片中的她,笑容燦爛,神采清麗,躺在車前蓋上,不時聽到參觀的民眾google這是那位模特兒。
走出攝影展,臺北的街頭,陽光依舊刺眼。我的愛情的故事,應該還會繼續吧,美好的事情總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