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三歲幼童而言,閃亮亮的、顏色鮮豔豐富的,就等同於『漂亮』!
小孫女常常說:「奶奶,你這衣服好漂亮,我長大可以給我穿嗎?」、「奶奶,你這項鍊好漂亮喔,可以給我的Alyssa戴嗎?」
前日,幫她洗澡時,看中了我圍在脖子的一條圍巾,
驚呼:「奶奶,你這圍巾亮亮的,我想要。」
奶奶:「好呀,洗澡好就借給你。」
等到奶奶下樓,發現圍巾已經橫躺地面,
問她:「你把我的圍巾丟在地上,它不是玩具喔,這樣我下次可能不想借你了!」只見她勉為其難的,撿起圍巾遞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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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她又打著我另一條花圍巾的主意,
我說:「我不想借你喔,因為你並沒有好好愛我的圍巾,你把它丟地上。」
她說:「我不是把它丟地上啦,是要圍起來。」(將玩具圍在一個範圍內的意思)
我:「那你應該拿別的東西當界線,比如紙張或者尺。」
她:「不行,它們都沒有長長的。」(原來放眼她能找到的,是我的圍巾最長)
我只好又借她了!
但是,圍巾,還是被拿來『圍一個範圍』啦!
圍巾當然是圍在脖子,幫忙取暖;但,在小小孩心中所想,可不是這樣喔!它可能是一個工具、可能是其他玩具的配飾,或者它只是一個『漂亮的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