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判》由甄子丹自導自演。看到丹哥,想當然是武打為主,法庭劇為輔。實則不然,法庭劇的比例比我預期的更高,武打方面也沒有當年的神勇。但不好看嗎?說實話非常好看。即使拿掉武打,光是法庭劇的部份就有足夠的戲劇張力,全程扣人心弦,看身旁觀眾的反應就知道好看。武打的部分可以看出丹哥的轉型,我認為成功,但身為功夫迷還是有幾分感慨。這篇文章從法庭劇和武打來談丹哥的轉型,也談功夫片的傳承。
丹哥過去為人詬病的就是演技,他僵硬的面部表情經常表現不出情緒起伏。不過,這次他飾演一名正義的檢察官,僵硬的表情在法庭上毫無違和,加上本身自帶正氣,演出了這個角色的精髓。也許說丹哥演技不好並不公允,他只是更適合出演特定的角色。
有兩場戲讓我印象深刻。第一是丹哥身為檢察官,在法庭上卻千方百計為被告辯護,將這個角色的正義感展現得淋漓盡致。第二是和法官會面時,法官拿出「82年的拉菲」,說著這瓶酒的美妙之處:「當年莊園的女主人踩著葡萄留著眼淚,釀出來的酒喝起來有悲哀的滋味。」丹哥舉杯端詳,悠悠地說:「這杯要上千塊,是香港貧窮家庭一個月的生活費,確實有悲哀的滋味。」隨後放下酒杯,旁邊的天秤正在微微顫抖,暗指正義並不穩固。這場戲不只是帥到爆炸,更在台詞和場景中運用隱喻,足見編劇的用心,沒有因為是動作片就粗製濫造,情節和台詞均有相當的精緻度。
丹哥還是能打,但已不是那個能打十個的葉師傅了。從開場的武打戲就運用搖晃鏡頭,後面的打戲也結合了取巧的拍攝手法,這些手法都有助於掩蓋動作設計的不足,同時也帶來不同的視覺體驗。也許觀眾對於拳拳到肉的武打已經審美疲勞了,所以這種做法也未必是種退步,我願稱其為不同的呈現方式。
在電影中丹哥說:「我年紀大了,不能一輩子衝在前面。」在我看來這是某種宣示:從武戲轉文戲,也從演員轉導演。仔細回想,丹哥在電影中段的兩場群架都沒打贏,最後都是靠警力支援救場,畢竟槍還是比拳快。在第二場群架,包鼎在電話中喊:「你朋友正在打一百個人。不對,是被一百個人打!」對照當年打十個的丹哥,還有早期電影中那無敵的表現,都讓人感嘆歲月催人老。
最後的電車戰,丹哥也是完全打不贏,喊出「我不同意」的法庭台詞後就把對手鞋子脫了,拖著腳底板在布滿碎玻璃的地上嚕,然後問對手「要上訴嗎」。因為所有的武術都需要用下盤發力,所以廢了腳底等於廢了武功。這段打戲看似胡鬧,其實也別有用心:不上訴,是因為論點「站不住腳」。這就是我看到的改變:打戲不足,就用拍攝手法和文戲去彌補。以這部電影的精緻度而言,我認為可以成立。
我認為丹哥最精采的演出是他早期將綜合格鬥融入動作設計。據說他為追求打戲真實,除了安排打戲方向,其餘讓演員自行發揮,以呈現出拳拳到肉的實戰場面。《殺破狼》的窄巷戰、《導火綫》的廢墟戰,都是這個時期的經典場面。後來的功夫電影延續這個風格,同時極力尋求創新:《殺破狼2》張晉的西裝八極拳、托尼賈的鎖鏈泰拳都是結合力與美的功夫美學;但到了《殺破狼3》無以為繼,一時有「功夫片玩不出新花樣」的感覺,直到丹哥主演的《一個人的武林》重振功夫美學,更有最後公路戰之創新。
《誤判》雖以法庭劇見長,但在武打上也有創新:包含開頭結合警盾的武打,還有結尾的電車戰,都是在功夫片的傳承上創造出新的武打風格。考量到丹哥年齡漸長,以及在這部電影所宣示的轉型,加上觀眾對於傳統武打的審美疲勞,不知道未來是否還有機會看到過去那種拳拳到肉的功夫電影?又會是由誰接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