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覆回想自己從國中開始就對戀愛充滿憧憬。
一路的談戀愛、受傷、分手,又一頭栽進新戀情,
每次戀愛彷彿都填補了人生的空虛感,一但分手又被抽離,
直到下一次戀愛,開始新的循環。
當然這些經歷也不全是壞的,在一次次的經驗裡,更加了解自己想要怎麼樣的伴侶。
每次分手都會經歷一個低潮,但我很感謝這些低潮,讓我有機會思考。
有天我問自己,在我沒談過戀愛以前,更小更小的時候我是怎麼過生活的?
記得幼稚園時,每天睜開眼都覺得好興奮,迫不及待的起床,看一下晨間卡通,接著開始用廢紙做勞作,做城堡、做皇冠、做車子或是畫畫,畫出任何腦中的天馬行空。
那種全神貫注的感覺,我現在還記得。
是什麼讓我整個成長過程中都沒能再複製這種快樂?
好像是從習得目的性開始,這些沒有用的、不會受到讚賞的、不夠酷的、比不過別人的、沒辦法賺錢的,我都不想做了。
不知從何時開始形成了一個「要是不能做到最優秀就沒有意義了」的想法。
但在完全沒想過意義、沒想過要變得優秀的時候,反而是最有熱情、最幸福的時候。
多希望自己更堅毅一點,能保留這種只為想做而做,不探討意義的快樂。
那時只興奮的想探索世界、想剪紙、想畫畫、想出去玩,不用花錢就足夠快樂。
現在則是有足夠的錢,也不知怎麼快樂。
我才知道我的空虛感及不間斷的戀愛是為什麼,
因為我失去讓自己快樂的能力跟對生活的熱情。
所有比不過別人的、不能賺錢的,我都喪失了執行的動力,因而將所有期待及熱忱注入戀愛中,期待在關係中尋回對生活的熱情。
其實我最想要的不是戀愛,是對生活充滿熱情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