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是《享受吧!一個人的旅行》作者伊莉莎白.吉兒伯特的後續作品,不是珍.奧斯汀那本。(我不懂中文版為何要取這個容易混淆的書名?)
敘述「富二代」愛瑪的一生,出生於1800年的她,
父親是美國費城首富,因為熟知藥用植物、成立製藥事業,而暴富。
她從小就會到森林採集植物,做成標本。
爸爸常邀請科學家、哲學家等前來晚餐,
加上她通曉各種語言,因此她學識淵博。
母親死後,又快速掌理家業,成為父親的得力助手。
但讀著讀著,我發現她沒有朋友,
這造成悲劇,因為她不懂人情世故。
我用現代人的眼光來解讀,
「女主角就是一個宅女,雖然從電腦上獲得各種知識,
算是業餘科學家,
但她缺乏現實生活的社交互動。」
愛瑪只對植物有興趣,因為出身豪門,所以不用擔心現實問題。
她對婚姻也沒有勇氣追求,
對世界好奇,卻又沒有足夠的勇氣去冒險。
就只會埋頭研究植物、寫論文。
作者埋下一條性愛的線索,
結果後續發展又很隱晦,根本交代不清。
愛瑪婚姻失敗,老公過世後,
到大溪地尋找他的足跡,那時愛瑪已經五十歲了,
那個年代要搭船到大溪地,有多不容易!
更何況那時代的平均壽命、醫藥保健沒有現代好,
所以我對作者安排在這年紀,又多了份不解。
愛瑪54歲時到荷蘭,回到媽媽娘家找舅舅,
成為苔蘚館館長,寫論文「競爭轉變論」,但她不敢發表。
(再一次,我依然不解,
五、六十歲在現在很年輕,但在1800年代,
恐怕健康狀態不佳吧!眼力、體力都不好,還能寫論文?)
後來達爾文的《物種起源》發表,大家都在談「物競天擇」,
愛瑪才發現,她、達爾文、另一個科學家華勒斯,
就是所謂的「重複獨立發現」。
我倒是對愛瑪父親亨利的冒險精神所感動,
前面第一章講亨利很精彩,
怎樣從窮小子搖身一變成為大亨,
我甚至覺得她父親亨利應該當書中主角。
還有愛瑪美麗的妹妹蒲登絲,
為何下嫁後,跟老公一起從事解放黑奴運動?
過起清貧的日子?
當年還「讓出」心中所愛,想成全愛瑪的愛情。
這也是愛瑪想不通的,
因為這種「利益別人、犧牲自我」的想法,
跟物競天擇、演化論,還有自己的「競爭轉變論」根本違背啊!
我覺得蒲登絲當主角,一定更有戲劇性。
書中花太多重點在講植物學,對人物剖析反而不深入,
我很失望!
我沒有看到「女性自覺、女性獨立」觀點,
不管在以前或現代,這都值得一提。
我只看到孤單寂寞的愛瑪。
讀者想看從作家的角度,如何看待這些人間事,
而不是一堆植物、異國文化的資訊。
(作者說,她花七年到各國蒐集植物資料)
就像當年《享受吧!一個人的旅行》,
我們被吸引的,
就是作者充滿生命力的觀點啊!
只能說,作者在這本書沒有提到太多自己的見解,
也許是害怕了!
我覺得寫書、寫blog,或任何創作,
大家想看的,就是「你怎麼說」。
好像很多作家、作曲家、歌手,
紅了之後,太在乎市場反應,
反而綁手綁腳、找不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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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愛瑪
原文書名:
The Signature of All Things
作者: 伊莉莎白.吉兒伯特 Elizabeth Gilbert
出版社:馬可孛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