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已經過了一陣子(然後預算還算不出來到底刪了多少錢),但過年整理房間時翻到這張,還是廣傳一下中國國民黨籍金門立委陳玉珍的要飯說好了。
(明天2/19從斗六北上台北,若有在雲林金門人信任我可以約今天在斗六火車站請我轉交連署至造冊地點,我帶空白的給你寫也可以。)
(不好意思最近真的太忙,如果不是真的覺得這個言論不妥,也不會先發這篇。之前說會寫的文章一定盡快更新!)
謝謝廣義學姊陳大委員指點,但她可能看錯了,我們手裡的是聚寶盆。
文化方面的補助本質上是一種投資,希望成品能為國家帶來正面形象、國際聲量或甚至外銷、觀光收益。例如《想見你》和《悲情城市》吸引外國觀光客去台南和九份打卡),以及近一步提升國民素養、文化韌性,這些影響本來就是長期效應。
既然是投資,申請人當然也要提出方案、展示作品預期成果為何,能帶來什麼效益(所以我去年被刷掉了),如果連這樣都被叫做要飯,那拿選舉補助款的陳大委員是?
很多人並不是找不到工作,但補助可以讓人提前擁有專心完成作品的條件,讓作者在更短的時間內用作品闖天下。在這之後,能闖天下的人就可以逐漸用實力自力更生。然而,把第一步的補助抽掉,就要人自己會跑?一定還是有人做得到,但也會損失很多本來有機會飛起來的創作者。
李安在失業時拿到電影輔導金拍的《推手》也是賠錢(票房比預算少了約500萬),但事後看來,當初對他的補助依然值得;楊双子剛拿到美國國家圖書獎的《臺灣漫遊錄》也拿了2018年的青年創作補助。
(而且陳委員似乎不太懂韓國,韓國文體部去年的預算大約是1500億台幣,一部片可能可以拿千萬起跳的補助金。)
我沒有拿到補助,所以也不用說我拿了錢說話--老實說我覺得這種論調非常糟糕,拿了補助重點是把被補助的專案、作品做好,為了這份投資負責,不代表拿了這份錢就會為特定的人說話。
我沒拿到錢,我依然會為這個制度的合理性說話;它可以更好,但絕對不是用這種羞辱人的論調評論。
把聚寶盆看成要飯的碗,雖然無奈,但老實說我們也不需要她的認可,我會繼續做好我的工作和創作。反而是她需要面對人民,為自己的言論與國會表現負責。
(陳玉珍該留言原先回應在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