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競走》是1979年出版的作品,
當時史蒂芬‧金以他另一個筆名理查德‧巴克曼出版,
也因為這樣的背景,
本書的作者序揭示了史蒂芬‧金使用理查德‧巴克曼這個筆名時的心路歷程,
這個筆名的出現對於史蒂芬‧金本人有相當大的意義,
也因此衍生出了《黑暗之半》這部作品,
在身為史蒂芬‧金小粉絲的筆者眼中,
《大競走》依舊散發出了濃烈的史蒂芬‧金風采,
也許還需要閱讀更多作品才能體會到兩個筆名之間的心境轉變,
請各位不妨以觀看理查德‧巴克曼作品的心情去體會這本小說。
/
故事從一個男孩參賽開始說起,
蓋瑞提在媽媽的陪伴下和來自各地的男孩們加入了這場競賽,
能夠有資格參加的選手只有一百名十八歲以下的男孩,
贏得比賽將會獲得大獎(據說是可以實現你的所有願望)。
而比賽的規則很簡單:
一、不能停下來,包含跌倒、抽筋、大小便、吃東西。
二、必須保持固定時速(約為六點五公里)。
三、沒有終點,直到剩下最後一個人即為勝利者。
行進過程中有軍人把守,
確認發出罰單的時間。
而淘汰(也就是收罰單)的方式也很簡單:
一、違規三十秒後將會得到警告。
二、一筆警告在一小時後將被消除(期間不得再被警告)。
三、累積三支警告後持續違規將收到罰單(淘汰)。
一百位年輕男孩就這樣踏上了比賽之路,
直到最後一個勝利者誕生。
/
其實像筆者這樣庸俗的讀者在挑選史蒂芬‧金的作品時,
內心深處還是追求著獵奇的快感,
本書的劇情難免讓獵奇派讀者擔心不夠刺激。
但史蒂芬‧金依然展現了他的拿手絕活,
讓每一次的事件都歷歷在目,
子彈穿過頭部或腹部所帶來的變化,
那微小又細膩的筆觸令人全身戰慄,
彷彿電影畫面中血珠噴濺於鏡頭上那樣的臨場感,
令人心跳加速、血脈賁張。
而相殺相殘的作品也是常見的題材,
難免也會被互相比較,
但筆者認為各有特色,無須一較高低。
本書的特色在於戰勝自我,
比賽的過程中有許多注意事項,
但這些注意事項是單純的提醒,沒有陷阱也沒有心機,
提醒了選手該穿怎樣的鞋襪,
也規定了選手之間不得互相干擾行進過程。
選手們在長時間的步行之間有許多言語往來,
彼此激勵或互相傷害,
但成敗依舊掌握在自己手裡,
能左右勝負的只有自己的體力與精神力,
雖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只會慢慢凋零,
主辦方沒有準備任何陷阱與誘惑,
因為這樣單純的遊戲設計,
讓讀者得以和選手一起全心專注在競賽本身,
被參賽者的狀態狠狠地衝擊著,
這樣赤裸裸地呈現出每個角色正是本書最大的魅力所在。
/
筆者本身為醫療從業人員,對人體的脆弱與堅韌有不少感觸,
而《大競走》這樣的作品更是清晰而殘酷地展現了這一面。
有人因為鞋底進了石頭、小腿腳底板抽了筋、拉肚子拖延了腳步就這樣喪失了自己寶貴的生命,
也有人在行屍走肉的狀態下支撐了十幾二十個小時,
靈魂彷彿脫離了痛苦的肉身,
忘記了進食喝水、忘記周圍的一切,連掛在嘴邊的舌頭都布滿灰塵也忘了收回。
也有人途中不敵烈日、大雨、夜晚的低溫而罹患肺炎,
發了燒意識不清,也能繼續堅持著自己的腳步。
過程中充滿了令人訝異與惋惜的時刻,
而我們只能和參賽者一起前進著,不能回頭。
/
最後以故事最後一個章節所說的故事作結吧,
這是一個兔子與狗的故事,
從前的人用兔子去訓練狗,激勵狗跑得更快更久,
後來狗逐漸強大,於是出現了更持久耐用的機械兔子。
當一個無情的比賽落幕,
該欽佩的是那努力去戰勝兔子的狗,
還是那雖為肉身卻努力當隻機械的兔子呢?
/
後記:
筆者知道許多故事都可能有所謂「背後的意義」,
但我認為一個好故事可以不用被任何意義綑綁,
每個人讀完一個故事一定都會有自己的想法,
也未必會獲得任何啟發,但我們仍然會為了一個好故事而動容,
史蒂芬‧金的說故事魅力就在於此,
許多評論會為這個故事賦予各種遐想,
但一本書帶給讀者的只能由各位讀者親自去感受。
本書在與讀書朋友討論時認為本書有著反戰文學的特色,
1975年越戰落幕,越戰期間與其後有許多反戰特色的創作,
但因筆者對於反戰文學了解未深,
故未以這個觀點去做詳細的闡述,
但透過角色的討論與動機可以窺見一二。
首先,參加的選手並非亡命之徒,
主角蓋瑞提有母親和正在熱戀中的女友等著他回家,
其他選手中有人坐擁高學歷和光明前途、有人甚至有了孩子老婆。
其次,本書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一個完整的動機,
當討論到大獎要獲得什麼的時候,話題總是被巧妙地轉移,
沒有人有病重的家人等待救治、沒有人有遠大的宏圖必定要大獎的支撐,
大家不知道為何而比、不知道為何丟失自己的性命。
但本段為筆者粗淺的認知,對於反戰運動時期的作品並未全面了解,
僅提供一個視角供各位參考。
/
要了解一個故事有很多方式,
要體會一本好書只能自己閱讀,
翻開書吧,我們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