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屁者」羅蘭(Roland le Fartere)是一名生活於12世紀英格蘭的人物,由於他患有嚴重的腸胃脹氣,使得他很常排氣,因此他便利用這個特點從事表演工作,這也成了其綽號的來源。雖然中世紀的人們對於放屁的看法與現代人大同小異,將之視為令人厭惡的禁忌,或是被盡量避免討論的身體問題。不過即使如此,在中世紀以此營生的小丑其實並不罕見。然而,不管如何,能隨心所欲地操縱放屁的「放屁者」羅蘭顯然是箇中翹楚。
「放屁者」羅蘭後來加入英格蘭國王亨利二世(Henry II)的宮廷,有幸成為亨利二世的弄臣。作為一名弄臣,「放屁者」羅蘭顯然十分出類拔萃,他利用自身的特異體質加上後天的苦心練習,使得他可以用放屁「唱出」完整的歌曲。「放屁者」羅蘭這種粗俗、不文雅的奇特演出(而且顯然不會產生令人過於嫌惡味道的表演),似乎頗得亨利二世的歡心,因此亨利二世特別恩賜給「放屁者」羅蘭一片位於薩福克郡的海明斯通莊園的12公頃土地作為報酬。而「放屁者」羅蘭也因為領受這片封邑,因此每年必須在聖誕節期間,前往王廷表演給國王與貴族們觀賞。顯然「放屁者」羅蘭的表演是這個重要節日的壓軸表演,因此才能獲得如此豐厚的賞賜。「放屁者」羅蘭最為知名的演出就是同時完成「跳躍、吹口哨與放屁(unum saltum et siffletum et unum bumbulum)」這三個動作。而我們之所以對於「放屁者」羅蘭的這個詭異的封建義務有所了解,全是因這一切都被登載於稅務清冊,並且流傳至今,於是這成了我們對他與他的「特殊工作」唯一可靠的史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