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網紅發一篇文、拍一部短片就要好幾萬可以叫他們分享就好不收錢嗎?當網紅這麼好賺還是我們公司自己也來做?」
這是很多小品牌在做行銷遇到的問題。
但是大多數的網紅都不願意在沒有報酬的情況下,在自己的影片、文章上掛連結。
乍看之下品牌方自己做自媒體好像比較「好」,其實兩者有很大的差異以及優缺點。
首先找網紅合作會比自己做更快達到效果,網紅言行不當被炎上不見得會有損失,必要的時候宣布切割解約是常見的作法。
而且在簽合約的時候,上面通常會有一條:如果合作時,網紅自身的言行違反善良風俗與法律,品牌方有權力解約。
找網紅合作最大的問題就是錢,預算10萬以上20萬以下可以找中型網紅,這類網紅的訂閱與追蹤落在10萬以上50萬以下,觀看都落在5000-50000左右,有一定的規模,可以開發票,而且有相關的經驗,甚至可以在資訊有限的情況下,直接給報價跟詳細合作內容,對自身言行通常會有一定的要求,比較不會突然被黑特、炎上,報價通常只包含拍片、上架影片,投流需要額外支付授權費。
預算10萬以下可以找小網紅、KOC,這類的創作者訂閱不足10萬且觀看數不固定,但有一定的專業以及影響力,通常比較好溝通,報價比較低甚至很多接受無酬互惠,但對於破壞行情的行為對方可能拒絕。
比如無酬互惠的方式合作,卻要求什麼可以講、什麼不能講,這個是絕對NG的!因為無酬給的任何東西都可以成為公關品,公關品是不能要求對方要怎麼講,甚至對方拿到產品之後要不要講都是對方可以單方面決定的事情,這類合作需要注意,如果是付費合作對方可能會強制要求投流,然後說「服務包含投流」,這種的要不要合作需要看品牌方的考量,另外需要特別留意小頻道特別容易說出母湯的言論,因為覺得自己還沒有商業考量,所以很容易無顧忌說出一些讓廠商頭痛的話,而且很多這類創作者還是學生,不要期待每一個都會符合你的理想。
找大網紅呢?這要牽扯到預算問題,而且大網紅不見得不會翻車,甚至小品牌不見得可以得到對方回覆,小品牌可以先從中小型網紅開始。
另外可以考慮蝦皮上的一些直播主、聯盟行銷賣場,直播是一種直接的廣告形式,想了解這是什麼,可以在網路上搜尋七老闆、天后闆妹、丟丟妹、沈玉琳等知名直播帶貨,感受一下那個氛圍就會理解為什麼會有人喜歡看直播賣貨。
如果是品牌方自己經營社群會發現,隨便一個阿姨叔叔的旅遊影片、文章觀看跟讚數都比你高!而且有兩大難題,以室內設計為例:
當人們看到小貝室內設計,大家會覺得就是廣告帳號,除非剛好有要翻修不然根本沒興趣,甚至有需求的人會想要找官網,而不是看我的社群帳號;當人們看到設計師小貝,還有很多我的日常分享,或許會有興趣,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不幹了,室內設計公司怎麼辦?
總不能叫我把社群帳號交出去吧!
經營這些的開銷比找網紅便宜,但也是開銷呢!
比如請人剪片、拍片或者設備、投流的費用,這都是錢啊!還有大量的時間成本,萬一做不起來這些錢都是白白在燒,不會轉化成收入或業績。
說到這裡,其實不管是哪一種方式都有風險與優缺點,所以可以同步進行,也就是一個公司帳號、一個IP帳號,再加上與網紅合作,預算少可以大量找收公關品的網紅,拼曝光度。
以上就是這次的分享,如果有什麼疑問可以透過gmail或LINE聯繫。
下次分享AI到底能不能應用在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