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誤以為:
但事實是,只要你擔任詐騙集團的車手、面交手、帳戶提供者,就可能構成詐欺罪的共犯、幫助犯或洗錢防制法違法行為,刑期不輕!「我只是去領錢,沒說謊也沒騙人,應該不會被關吧?」
本篇帶你解析:
- 車手的法律罪名有哪些?
- 當車手會被關多久?
- 哪些情況最容易加重刑責?
- 初犯、未得利、未遂是否能減刑?
- 和解、賠償、坦承是否有幫助?
🚨車手是什麼?為什麼會被判刑?
「車手」泛指替詐騙集團取款、面交或領款的成員,包括:
- 到銀行領錢的提款車手
- 約面交取錢的白手套
- 提供帳戶供集團使用的帳戶人頭
即使你沒有打電話詐騙,只要參與取款或幫助金錢流通,就構成犯罪!
⚖️常見罪名與法律依據
角色可能成立的罪名法律依據刑期範圍領錢車手詐欺罪共犯、幫助犯刑法第30條、339條最輕6月起跳,常見1~3年提供帳戶者洗錢防制法、詐欺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15條最高5年以下刑期面交取款者詐欺罪正犯、共同正犯刑法第28條、339條可達7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務案例分析
📍案例一:面交車手被判 1 年 2 月徒刑
- 20歲被告接案領取5萬元詐款
- 雖未主導詐騙,但具體協助取款
- 法院認定其了解詐騙內容仍配合犯罪
📌 判決結果:有期徒刑1年2月,未准緩刑
📍案例二:提供帳戶被查,成立洗錢罪
- 被告在網路上出租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
- 名下帳戶遭用於匯入詐款近百萬元
- 雖未實際取款,但法院認定參與金流作業
📌 判決結果:洗錢罪成立,判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
⚠️高風險情況:哪些因素會讓刑期更重?
- ✅ 金額超過新台幣50萬元以上
- ✅ 涉及多名被害人、團體詐欺
- ✅ 重複犯案、有車手紀錄
- ✅ 不配合調查、未認罪悔過
- ✅ 無賠償意願或被害人拒絕和解
🧠初犯能輕判嗎?法院怎麼看?
雖然初犯有機會爭取輕判或緩刑,但仍需具備以下條件:
條件評估重點✅ 悔意明確願意坦承、配合檢警調查✅ 賠償或和解積極聯絡被害人,彌補損失✅ 角色較輕只是被利用的「取款人」,非主謀✅ 社會關係穩定有家庭、學業或工作支持者✅ 無累犯記錄沒有再犯紀錄,有教化可能性
❌常見誤解:車手沒詐騙就沒事?
許多人以為「我只是領錢、沒騙人」,所以不構成犯罪。事實上:
- 📌詐欺罪的共犯與幫助犯,都屬於正犯論處
- 📌即使未遂,只要證明有參與犯罪意圖,就可能成立共犯
🧾法院常見附帶裁定:限制出境、限制住居
一旦被偵辦詐欺案件,車手常會被法院聲請:
- 🔒 限制出境出海
- 🏠 限制住所不得離開
- 💰 交保、命繳保證金(5萬~30萬不等)
🔍律師建議:如果你曾當過車手怎麼辦?
✅ 立即找律師,主動自首或坦承配合辦案
✅ 準備自白書、悔過書、家庭佐證資料
✅ 盡快與被害人聯絡,提出和解賠償方案
✅ 爭取檢察官緩起訴或法院緩刑機會
📞 法巢法律諮詢網|詐欺車手案件專辦律師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