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英格蘭-不列顛王室棄用的名字,當屬「約翰(John)」最為知名,論者往往以為這是受到「無地王」約翰(John the Lackland)的影響。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


其次是,英格蘭-不列顛王室是否有避用約翰一名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雖然,約翰的兩名兒子中沒有人名為約翰(長子亨利三世[Henry III],次子康瓦爾伯爵理察[Richard]),其長子亨利三世也沒有將其兒子們命名為約翰,但其次子康瓦爾伯爵理察的長子便被命名為約翰(只不過他出生不久便夭折了),其曾孫蘭開斯特伯爵埃德蒙(Edmund)也將其三子命名為約翰(他同樣是早夭)。這兩個例子至少說明了,英格蘭王室旁支是不忌諱使用約翰為名的。

而就嫡宗來看,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Edward I)夭折的長子就被命名為約翰(John),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二世(Edward II)也將其次子命名為「約翰」──埃爾瑟姆的約翰(John of Eltham),其後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三世(Edward III)的四子,也就是大名鼎鼎的蘭開斯特公爵岡特的約翰(John of Gaunt)。從這幾個例子來看,整個金雀花王朝顯然是沒有避用「約翰」一名。


至於,蘭開斯特公爵岡特的約翰後代所建的蘭開斯特王朝,更是沒理由要避用「約翰」一名。因此,像是英格蘭國王亨利四世(Henry IV)就將其三子命名為「約翰」,即貝福德公爵蘭開斯特的約翰(John of Lancaster)。相對而言,約克王朝就比較避用「約翰」一名,不過箇中原因當與「無地王」約翰無關。之後的都鐸王朝雖承繼了蘭開斯特王朝與約克王朝,但在使用的名字當中,主要還是以「亨利」、「愛德華」為主。

在此之後的斯圖亞特王朝,其命名則多取自身家族常用的「詹姆士」與「查理」,原本常見於英格蘭王室的名字也逐漸消失,自然本來就相對少用的「約翰」也就被排除在名字庫外。接著入繼的漢諾威王朝仍是以各自家族的常用名為主,同樣沒使用「約翰」一名。但到了薩克森-柯堡-哥達王朝(溫莎王朝)則有所不同,由於該家族本來就有以「約翰(Johann)」為名的傳統,因而在溫莎王朝的命名之中,「約翰」也偶能見到,比如大不列顛聯合王國國王愛德華七世(Edward VII)的幼子就被命名為亞歷山大‧約翰(Alexander John)、喬治五世的幼子也被命名為約翰‧查理‧法蘭西斯(John Charles Francis)。
至於未來「約翰」之名是否還會再不列顛王室中見到,則可能得看蒙巴頓家族是否有使用「約翰」一名的傳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