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市彰邑城隍廟「理幽贊明」匾
在彰化市的彰邑城隍廟,有一方1757年的「理幽贊明」匾,時間落款是「乾隆貳拾貳年歲次丁丑三月上巳日」,獻匾人為「賜進士出身文林郎知彰化縣事朱山」
理幽贊明是指城隍爺管理幽冥之事,並有襄贊陽間政事之功,這方位於彰邑城隍廟正殿之匾額,其敬獻年代為該廟自1733年創立以來,有紀錄的第一次大修,上巳日則指的是古清明三月初三,主持重修者,正是獻匾者,時任彰化知縣的朱山。
朱山,浙江人,1751年進士,在1755年12月,由福建省邵武府建寧縣知縣調任彰化縣知縣,隨即展開了他在台灣精彩萬分,堪比電視劇情節的一年多為官生涯。朱山一到任,先到城隍廟參拜,不久後視察獄政,看到監獄爆滿,問身旁獄卒:
「這些人為何被關?都是江洋大盜?」獄卒回道:
「就是些竊賊而已,算不上江洋大盜。」
人家是新官上任三把火,這朱山倒好,下令把這些竊賊都放了,這還不算,每人還發「就業基金」十金,此事放在現代來看,猶覺奇聞也,更不用說那將近三百年前的時代了。不過,朱山大人有但書,要是不能改邪歸正,再犯者殺無赦。
此事瘋傳彰化縣,人人都說書生就是書生,好傻好天真,大家都等著看笑話。不久後,官府抓到一名盜賊,一看就是之前領就業基金的其中一個,朱山跟堂上衙役說:
「本大人說話算話,給我往死裡打!」,該犯人當堂斃命,眾人方知這新來的知縣不是軟弱書生,是狠角色。
此事立刻又變成彰化縣頭條新聞,人人互相告誡千萬不能犯法,朱山利用這兩波操作,在那個沒有社群媒體的時代,透過口耳相傳,讓人人知道新來的知縣說一不二。
不過,總是還有白目的人,過一陣子,又有之前領就業基金的人被捕,照例,朱山要將他往死裡打,看到該犯臉上有淚痕,好奇問道:
「犯吾法者死,有什麼好哭?」犯人回:
「小人自知必死,臉上的淚痕是因為剛剛與母親訣別,一時傷心,才......」
朱山立刻命衙役去查探,果然在衙門外看到一老婦,拿著裹屍布正痛哭,朱山起了惻隱之心,認為此人尚有孝心,可教化之。當庭釋放,再給十金,離去前告訴該犯:
「拿著這錢,快離開彰化,到外鄉做生意,再踏進彰化一步,我必抓汝。」
這三波操作,樁樁件件轟動彰化,您說,精采程度是不是堪比雍正王朝。
不過,朱山這放水行為,雖說法理不外乎人情,卻顯得前一個被杖斃的賊有點倒楣了。但朱山確實在辦案方面十分謹慎,也十分勤奮,所以很少累積公文,行政效率相當高。
當時彰化縣有「私款」,每年數千金,朱山告訴屬下:
「正供而外,則屬橫征,為民牧者豈可使民貧困乎?」
意思就是除了該徵的米糧外,其他各種巧立名目的附加稅,都是橫徵暴斂,所以,當福建分巡台灣道德文到彰化視察時,部下勸他花大錢孝敬一番,以免得罪道台,招來禍事,他一方面不屑,一方面也確實沒錢,僅備薄禮相迎。
朱山這種「破壞行情」的行為,究竟道台德文會怎麼想呢?下回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