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六點,警所內的日班開始收工,夜班也陸續到齊。嘉南平原的夜來得慢,天色還沒全暗,遠處山頭只染上了一層橘紅色的光。蟲鳴開始取代鳥鳴,鄉間準備進入它獨特的靜謐時段。
陳思恩一邊繫上夜巡反光背心,一邊低頭確認手電筒電量。這是他來到臺南第四天,第一次跟著威傑跑晚上的巡邏。
「夜巡比較舒服啦,沒太陽、沒蚊子,只有偶爾幾隻狗會追你。」
威傑穿上制服,整齊地把帽沿拉低,還不忘補上一句:「但要小心一種生物。」
「哪種?」
「阿伯們打完麻將會騎摩托車蛇行回家那種。」
思恩忍不住笑出聲來,「這你也歸類成『生物』?」
「對啊,因為他們行為完全違反人類理性思考方式,很危險。」
這個傍晚,他們的路線是從鎮上繞至較偏的寮仔聚落,再繞回公所。雖然看似簡單,但晚上很多巷弄沒路燈,迷路或錯過事件通報很常見。所幸威傑早就把這些路線熟記於心,彷彿哪一條巷子在哪彎、哪家的狗什麼時間會叫,都在他腦子裡畫好地圖。
出發前,他們在警所後門的自助微波區加熱了幾個便當。思恩挑了一個滷雞腿飯,威傑則選了咖哩豬排,還偷偷加熱了一盒甜不辣。
「甜不辣你要不要吃?」他遞過去時還故作神秘地說:「這家是老張雜貨店煮的,只有我們派出所買得到喔。」
思恩接過筷子,撈起一塊魚板送進嘴裡,微甜的高湯味立刻在口中擴散開來。
「真的不錯。」他點頭。
「我就說嘛!這些才是地方上的小確幸啊。」威傑笑著,又往他便當裡偷夾了一塊菜。
吃完後,天已經完全黑了。兩人出發上路,夜裡的風比白天柔和許多,吹在制服外套上有些涼。小鎮的街燈昏黃,像是掛在半空的橘色星星,照不太遠,卻有種安心的感覺。
「你在臺北也要巡夜嗎?」威傑問。
「要,但都在大馬路、巷弄跟便利商店間轉,一晚上可能處理三起酒後鬧事、一個車禍,再外加兩件鄰居互告。」
「這裡相對就單純多了,頂多就是野狗或老人打架。」
「老人也會打架?」
「會啊,有次搶廟會的插花順序,結果從罵到推,推到打,我們去的時候他們已經坐在廟門口一起喝茶了,還問我們要不要吃芭樂。」
思恩聽得嘴角微揚。
那一晚的路線繞過了寮仔庄,一整排老房子靠著山腳建成,街道狹小、樓房老舊,許多屋子二樓還掛著竹簾和早年手寫的對聯。途中有一間鐵皮屋的門大開,裡面坐著三五位長輩,正在喝茶聊天,其中一位還喊:「啊警察弟弟來喔!吃粽子啦!」
威傑笑著回:「等等啦,巡完我回來拿!幫我拿一顆!」
「你真的認識每一戶人家?」思恩驚訝地問。
「大部分啦。這裡人不多,但彼此都熟,連我阿公年輕時的朋友還會給我打電話告狀,說對面鄰居偷剪他家的花。」
「你從小住這?」
「對啊,小學、中學都在附近,高中才去臺南市念的,但週末還是回來。我爸媽種田,雖然收入不多,但很自由。」
思恩點點頭,心裡浮起一絲遙遠的記憶。
「我小時候也住過鄉下,只有幾年,但印象很深……最喜歡的就是夏天晚上,一整片稻田裡會有螢火蟲。」
「哇,那超浪漫的耶。」威傑說完,話鋒一轉:「你是不是以前有偷暗戀誰,然後約對方去看螢火蟲?」
「沒有啦……」思恩嘴硬地回答,但耳根微微發紅。
「騙人,一聽就知道有。」
「沒有真的。」他眼神閃躲,趕緊轉移話題:「我們要不要繞去文化路那邊,剛剛我看到有幾個年輕人抽菸。」
「好啊,反正時間還早。順便經過夜市,買個豆花回去給值班的學長。」
說起夜市,威傑整個人眼睛都亮了。他興致勃勃地介紹:「那家豆花要加粉圓才對味,然後如果你喜歡吃辣的,下次我要帶你去吃烤鳥蛋。那個老闆娘很可愛,還記得我從國中吃到現在。」
兩人把機車停在夜市後頭的空地,漫步在人潮還未擁擠的夜市小巷中。這裡不像都市的大型觀光夜市,多半是當地居民在擺攤、逛街,賣的東西也更有生活感——炒米粉、碳烤米血、麻油雞湯,還有那種加冰塊的青草茶。
「你不覺得夜巡這種時候最像普通人嗎?」威傑邊吃著豆花,邊說。
「怎麼說?」
「我們白天穿著制服到處跑,看起來像機器人。可晚上就像這樣,騎著車、停下來吃點甜的,講幾句幹話,會覺得——啊,其實生活也不錯嘛。」
思恩點點頭,吃了一口帶花生的豆花,覺得甜度恰到好處。手上那杯青草茶還有點涼,風吹來時,他突然有種奇妙的錯覺——像是自己原本就屬於這裡。
回程的路上,兩人沒再多說話,車燈照著小路前方,蟲鳴與機車引擎聲交織成一種默契般的安靜。
回到派出所,卸下裝備時,威傑看了他一眼:「思恩,其實我一開始有點擔心你會不習慣這裡。」
「我一開始也是。」
「那現在呢?」
思恩看著威傑的眼神,認真地說:「我覺得……我開始喜歡上這裡了。」
威傑咧嘴一笑,眼裡像藏著星星。
「太好了,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