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過,我只能是唯一,
說的不是姿態,不是價值,
而是我這一生的愛,從來都不標價。」
又一個夜晚我被客人灌得有些過頭,笑容撐不住,眼神也開始飄了。
許之民就出現在幹部面前,黑著臉,連一句話都沒多說。
包場,不是為了熱鬧,是為了讓我不再被人灌醉,不再為了錢陪笑。小姐們全都退了,包廂只留給我一個人。
他坐在對面,看著我,語氣輕得像怕嚇跑我:「妳什麼都不用做,只要陪我吃飯、打球、聊天也好,我真的想認真跟妳在一起。」
樂凌兒聽著,沒有動,也沒有笑,只是緩緩抬頭,回了他一句:
「謝謝你這麼好,可我還是不能答應。」
不是因為不心動,是因為我太明白⋯⋯
球王給得起的溫柔,太奢侈,而我不能用一場戀愛,把自己賭進去。
這個世界上,不是每一次偏愛,都值得她交出自我。
全世界都知道他包養了那個新來的小姐,叫海棠⋯⋯包含我也知道。不管真心與否。
那不是什麼秘密。從海棠不再上班、從她每天陪他出國、打球、曬行程、曬包包開始,這件事就已經昭然若揭。
甚至連幹部都笑著說:「海棠命好,這一局玩得漂亮。」
海棠長得漂亮,說話不多,舉止得體,關鍵是,她很聰明。
她從不問球王去哪,也不對球王有太多期待。
需要撒嬌的時候撒嬌,需要退後的時候退後,懂得不讓男人為難,卻又讓男人捨不得。
她不是真的乖,而是懂得裝乖,裝到讓人願意為她花錢、為她讓位。
樂凌兒看得清清楚楚。但她沒說什麼,也沒多問一句。
因為樂凌兒早就知道自己不會選那條路。
樂凌兒可以為了錢上班、陪笑、喝酒,卻不願意讓金錢和感情畫上等號。
樂凌兒從來不是來被包養的,我是來賺錢的。
樂凌兒不靠誰,也從沒覺得自己需要被誰養著活。
我不羨慕海棠,至少,我一直都這樣告訴自己。
可當樂凌兒再看見海棠以新女友的身分,坐在那個原本為她留的位置,看見許之民為海棠刷卡、倒酒、笑得那麼自然,樂凌兒心裡還是會問一句:
是不是這個世界,從來就不給自立的女人贏的機會?
隔日他還是來了。當許之民牽著海棠走進來,海棠穿著新衣服,畫著淡妝,乖巧地挽著他的手臂,像個剛剛被寵壞的小公主。
她今天穿得漂亮,笑容不大,卻貼得很近。
一副早就習慣了這個位置的樣子。
一樣是熟門熟路地走進來,一樣是先和阿寶哥打招呼,隨口聊幾句場面話,身後還是跟著熟悉的助理,走路的姿態一如往常、沉穩、自信、全場焦點。
但不同的是,他身邊牽著的那個人,是海棠。
球王一樣點我。
沒說原因,也沒問我願不願意,只淡淡對幹部說:「樂凌兒過來坐吧。」
阿寶哥看了我一眼,眼神裡像是想說什麼,最後還是沉默地點了頭。
我走過去,坐下,位置靠近但不再是曾經屬於我一個人的那個座位。
海棠坐在他另一側,剛好把我隔在一臂之外。
我笑著敬酒,笑著寒暄,做得比誰都得體。
但我心裡清楚,此時此刻,我們的身分,全都不一樣了。
許之民不再是那個每天為我而來的男人,
我是還是他會點的小姐,卻早已不是他會空出位置來等的那個「唯一」的人。
而她⋯⋯海棠⋯⋯
現在是他牽著出現在大庭廣眾、可以被介紹為「女朋友」的女人。
這一局,我沒輸,但我也不可能再贏了。
我沒有資格問,也不該問。就像我根本不是那個該生氣、該難過、該失控的人。
那一瞬間,我才真正懂了,
有些人不是不愛你,是他愛的方式永遠不是你要的那種。
球王或許還在等我,還在想我,
可他卻能牽著別人的手,走進我工作的地方,像什麼事也沒發生過。
而我,只能假裝自己一點都不在意,
因為我最怕的,不是他變了,是我在他面前變得一無所有。
我還是穿著紅色的洋裝,走進包廂。
姐妹們還是一如往常,識相地讓開了他右手邊的位置。
那是我的位置。所有人都知道,連她們都還記得。
可那天,我沒坐。我坐在一旁,看著她挽著他的手,笑得剛剛好,包是新的,表情是收斂的,妝是對味的。
海棠什麼都不用說,就讓人知道,她現在「只屬於球王」。
樂凌兒沒說話,只低頭喝了口酒,心裡默默笑了一下:
果然,這年頭會被好好愛的女人,不一定最深情,但一定最省事。
我看了那個空位一眼,眼神不過短短一秒,卻像看透了一場戲。
我轉身走向另一桌,笑得更燦爛,喝得更豪爽,像是什麼都沒發生,
像是那個位置從來就不屬於我,像是樂凌兒根本不曾在球王身邊坐過那麼多夜晚。
幹部站在角落看我,眼神怪怪的。
他知道我早就知道,知道海棠早就不是秘密,知道我不再是唯一,知道樂凌兒還是被許之民點檯了,卻連靠近都變成一種諷刺。
阿寶哥走近,壓低聲音問我:「妳真的沒事?」
樂凌兒笑著,一口氣把杯中酒喝乾:「有什麼好有事的?我又不是他女朋友。」
語氣聽起來輕鬆,像是在講別人的故事,
像那個在乎與不在乎之間掙扎的女人根本不是我。
可就在我說完的那一秒,心裡像是被什麼東西狠狠壓住了,
不是單純的難過,而是一種深到骨子裡的⋯荒謬感。
我知道自己在說謊,說得優雅,說得毫無破綻,
可也正因為說得太好,才更像在嘲笑自己有多會演。
我明明心痛得快斷氣,
卻還能笑著講出那句「我又不是他女朋友」,講得漂亮、講得自然,
講得像一個從沒輸過、從不需要愛的人。
那一瞬間,我彷彿真成了自己最不屑的那種人
嘴角帶笑、眼底死寂,把尊嚴當底牌,把心碎當風度。
說到底,我不是不痛,
只是學會了怎麼把痛收進喉嚨,
笑著喝完這杯酒,再換下一桌的客人。
可我知道,我只是在賭,
像踩在薄冰上跳舞,看自己能優雅到哪一刻,才會整個人沉下去。
笑容撐得再完美,也擋不住腳底的裂痕一點一點擴散。
不是不知道會痛,而是還不想讓他看到我痛的樣子。
我不是不會崩潰,只是想看看,自己到底還能撐幾杯酒、幾句場面話、幾次假裝不在意,才能把這場輸定了的局——演完。
許之民把海棠養在外面,像養一隻溫馴又漂亮的寵物。
不讓她再坐台、不准再接客,工作不用做,錢他來給,生活他來安排,她只要乖,只要漂亮,只要在他需要的時候張嘴笑、點頭說好。
他說那是保護,但那更像一場高級的圈養。
陪他打球、出國、吃飯、逛街,住最貴的飯店、用最好的包,
過的不是日子,是一種不食人間煙火的「展示生活」。
海棠成了他財力的延伸,是可以提在手上讓全世界知道他有多「專情」、多「肯給」的標本。
球王愛她嗎?可能愛。
但他更愛那種「只要我肯花錢,她就會永遠留在我身邊」的安全感。
這不是愛,是買斷。
一場有錢人式的交易,
把陪伴當專屬,把控制當照顧,把花錢當深情。
幹部阿寶哥,低聲說得興奮:「他最近為她花的錢多到誇張,幾乎快破產了你知道嗎?房子、車子、包包一車一車買,連她家的狗都送去做高級美容。」
還說他為了幫她刷卡,已經把幾張黑卡刷到額度見底,
出國都是頭等艙,住的是一晚二十萬的渡假別墅,
光是她一個人的行李就要專人推車——全是名牌,還不重複。
她是個很稱職的情婦,這點我必須承認。
海棠從不鬧、不問、不黏人。
該出現在的場合準時出現,該牽手的場合乖乖牽,
陪他吃飯、出席球敘、上飛機、曬合照,什麼都配合,
配得像他身邊的延伸,像一張精緻的名片,有樣子,有面子。
但除此之外,她也沒多管他。
訊息回得慢、話說得少,更多時候,只是低頭滑手機、或坐在一旁安靜微笑。那種笑看久了像複製的,沒情緒,也沒溫度。
海棠不是深情,她只是聰明的知道自己該怎麼演出。
是許之民花錢「買下的穩定」,不是發自內心的陪伴。
而球王呢?還是天天帶著她出現在各種場合,
一副「這是我選的女人」的樣子,
講話輕鬆,笑容得意,可我知道,他眼神是空的。
許之民需要的不是海棠,是有人在他身邊扮演「有人在他身邊」這件事。慰藉空虛寂寞的靈魂。
這場戲,他演得太久,久到連他自己都快相信,
只要這個人還坐在他旁邊,他就不是真的一個人。
不像我,太清醒、太冷靜、太知道分寸,也太不肯主動討愛。
那一瞬間,我忽然明白,
原來這世界,最吃香的不是懂分寸的人,
是夠乖、夠會撒嬌、夠會花錢不手軟的女人。
樂凌兒聽了,只笑,然後繼續喝酒。 我不是不在意,是不敢在意。
我總是告訴自己:「不能低頭,不能心軟,不能問⋯⋯一問,就輸了。」
我知道,許之民真正喜歡的人是我。
從一開始他每天來找我、每天等我下班、記得我愛喝什麼、怕我喝醉,那些反應騙不了人,那不是客氣,也不是習慣⋯⋯那是喜歡。
但我也知道,我太難駕馭了。我不乖,不撒嬌,不主動,也不肯低頭。我太清醒,清醒到讓人靠近我之前,會先想三次自己有沒有那個本事。
海棠不是比我好,她只是比我更適合被寵。
她懂得什麼時候沉默,什麼時候笑,從不讓他難做,也從不讓他空虛。
她拿得起,也放得下,錢他給,她收,話他說,她聽。
從不逆著走,從不讓場面難看。
而我呢?
我寧願辛苦賺錢,也不願讓感情變成「月結條件」的一部分。
我不接受被誰供養,不接受誰決定我該怎麼過日子。
所以不是我輸了,是我⋯⋯不肯像海棠那樣贏。
我知道,我骨子裡不想輸給她,可我更不想輸給這個世界,把自己交出去,換取一點點看起來比較好的生活。
那不是愛,那是交換。
我沒辦法那麼活,我也不願意。
如果這場感情非要我低頭,才能繼續——
那我寧願,轉身走。
球王一直在用金錢談戀愛。他太有錢了,也太無聊。
每天醒來都有人伺候、有人奉承,什麼都不缺,唯一缺的,是心跳感。
所以他不停地買、不停地換、不停地給,
他不是在愛人,他是在消費「戀愛的刺激」。
新的人、新的包、新的安排,新的場景、新的吻,
他要的從來不是一段真實的關係,而是戀愛那種剛開始時的興奮感。
那種剛認識時對方崇拜他的眼神、撒嬌的聲音、第一次靠近的呼吸,他可以用錢複製無數次。
愛情對他來說不是承諾,是娛樂。
他把感情變成了「有錢人才玩得起的消遣」。
一旦失去新鮮感,一旦不再聽話、不再撒嬌、開始問問題,
他就會換人,就像換一支球桿、一輛車、一間飯店。
而最殘忍的是——
他真的相信,只要我給得夠多,妳就該留下來。
不是因為愛,是因為我出得起這個價。
我明知道這一切,卻還是在看到那張照片時,心口被悶了一下。
照片裡是他和海棠,站在義大利的海岸邊,陽光很好,她笑得很輕,穿著我從沒穿過的風格,他手搭在她肩上,像是早已習慣那個位置。
我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
沒有哭,也沒有砸手機,
只是把亮度調暗了一點,然後關掉螢幕。
我笑了一下,不輕不重,像是對自己說:
「果然,他不是在戀愛,他只是在換風景。」
而我樂凌兒不是。 我不會撒嬌,不會裝傻,我只會喝酒撐場,用我的時間、酒量、體力和笑容去換錢。
我不是來談戀愛的,我是來生存的。 有時候我也會想,如果我肯低頭,是不是就能輕鬆一點。
只要我答應,他會讓我什麼都不用做,像個公主一樣被捧在手心。 可我不確定自己的心。
在我還沒愛上他之前,我不敢隨便交付自己。
我寧願每晚喝到胃痛,也不要靠一個男人過活。
那幾晚,他沒來。我知道他在等我先開口。
我不知道的是,許之民一個人坐在家裡,手機在手裡轉了無數次,簡訊打了又刪,電話撥了又掛。
他怕我不接,更怕我接了之後說出他最怕聽到的話。 「你不是我什麼人。」
我也在等,看他能忍多久。 但我知道,他的忍耐不是因為不在乎,而是太在乎。
他一直很細心,細心到讓我想逃。 他不是不愛我,只是沒辦法靠近。 我不是不動心,只是還沒準備好。
我想要的不是一個會寵我哄我的男朋友,而是一個能讓我卸下所有盔甲、真正安定下來的「家」。
我想要的,是遮風避雨的地方,不是掌聲與遊戲。
而他,可能還不懂。 直到那晚,我真的有點撐不住了。
我喝得有點多,靠在走廊牆邊歇氣,幹部走過來,我對他說:「我是不是太傻了?」 「早知道我也學她一樣,乖一點、靜一點,也許早就不用這麼累。」
阿寶哥看著我,眼神沉了好久。他說:「妳不是那種人。就算妳學得像,也不會變成她。」
我沒回,只是笑。 然後,球王來了。
我知道他會來,只是不知道他來的時候,眼神會這麼倉皇。
他看著我,沒說話,我也沒說話。 我準備走人時,他突然說:「陪我喝一杯。」
我停下腳步,轉頭,笑著問他:「你女朋友不介意嗎?」 他臉色瞬間變了。
我看得出他想說什麼,卻又什麼都說不出來。
我走近,幫他倒了一杯酒:「我可以敬你,但我不是你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女人。」 「你要的是順從,是聽話,是不會讓你心累的女人⋯那我不是。」 「我從來不是誰的選項,更不會是誰的備胎。」
我看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說:「記住,我只能是唯一。」
他啞著聲音說:「誰叫妳不肯當我女朋友?」 「我只是想氣妳而已。」 「她花很多錢,真的很多,我快被她用到破產了。」 「可我每天看她在精品店刷卡,腦子裡想的都是妳在包廂喝第幾杯酒。」
我沒接話,只是把口紅收好,準備離開。 「走吧。」他突然開口。 我冷冷地說:「我自己走得動。」
許之民堅持的說: 「我知道。但我不要妳再留在這裡喝酒了。」
他語氣低沉,卻沒有轉圜餘地:「今天,我帶妳走。」
我沒再說話。只是點了點頭。 我們就這樣,誰也沒說什麼,一起走出包廂。 他沒牽我,但始終走在我身邊。像是守著什麼,也像是怕我會突然跑掉。
外套落在我肩上,是他披的。他說:「會冷。」 我沒回話。
直到送我回到家裡,我照著鏡子,望著鏡子裡那張臉,卸下妝的我,看起來沒那麼鋒利了。
我問自己:「我是不是已經輸了?」 我不知道答案。
只知道, 我這麼努力想撐住,最後還是被他看穿了軟弱。 我說過:「我只能是唯一。」 希望,他記得這句話。
我知道自己內心是一個渴望擁有家的小女孩,並不是像外表這麼的鋒利。
我害怕那種全心全意的信任被當成笑話,
所以我才穿上高跟鞋,畫上紅唇,讓人以為我無堅不摧。
但其實我也只是想要一個人,在我說累的時候,真的能抱住我說一句:「妳不用這麼撐了,有我在。」
不是金錢,不是佔有,而是一個能讓我卸下所有盔甲、安心睡著的懷抱。
我嘴上說著「我只能是唯一」,
其實心裡想的,是「我也想被唯一地愛一次」。
我從來沒說出口,其實我一直都在找一個家。
不是那種有屋頂、有牆的地方,而是那種,我一靠近就能安心的溫度。
小時候我總幻想著,有一天會有人牽著我的手,帶我走進屬於我們的房子,
門口有燈,玄關有拖鞋,沙發上有我們彼此的聲音和氣味。
那個家不一定要大,但一定要暖。
但我沒遇過。
所以我才把自己包裝成一個什麼都不需要的樣子,
因為我太怕渴望了,怕開了口,什麼都得不到。
我寧願喝醉,也不願卸妝;
我寧願高傲,也不願說出口,我也想被誰溫柔接住。
我想要的,是一個可以卸下所有防備的地方,一個人,在我說累的時候,能把我放進他的懷裡,讓我知道⋯我終於可以不用再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