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過得很快,馬上已經和男友交往滿兩個月半了,今天是他的生日,我問他想要什麼禮物,他說同居就是最好的禮物,我不知道要給他什麼,於是就看著我們一起去烏來玩的相片,畫下了這張合照送給他,前幾天畫完的當下就忍不住拿給他了,隔天沒看到這張畫,問他收哪去了,沒想到他說拿去公司陪他上班了,看他這麼喜歡我畫的圖,我也很愉快。
三月我生日的時候,他送我一頂安全帽,那時候我們各自租屋,現在住一起,變得很少騎機車相載,都是走路居多,我每天天未亮就自然醒,只好起來弄早餐打發時間,吃完我們會一起去走走,有時候是早上散步,有時候是晚上去附近繞繞,我們倆很能走,常常走一個小時。
今天他跟公司申請提早四小時下班,回到家估計晚上八點,我很期待跟他見面,雖然我們也沒有要特別做什麼,但就是想要見到他,可能這就是同居的結果吧!兩個輪班的人生活在一起,期待見到彼此,和對方互動,珍惜每一次的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