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為何台灣土地稅制如此複雜?
台灣的土地與房屋稅制常被戲稱為「萬萬稅」,不僅稅目繁多,計算方式更是層層疊加,讓一般民眾難以理解。這種複雜性並非偶然,而是歷史演變、政策目標衝突,以及社會經濟結構共同作用的結果。
從日治時期的地租制度,到國民政府時期的《土地法》與《平均地權條例》,再到近年新增的「房地合一稅」,台灣的土地稅制不斷疊床架屋,試圖平衡「財政收入」「社會公平」與「經濟發展」三大目標。然而,這樣的稅制設計是否真的實現了「漲價歸公」的理想?抑或只是政府課稅的藉口?
二、土地稅制的四大核心矛盾
1. 稅基不連動:公告現值 vs. 市場價格
台灣的土地稅制最大的問題在於「稅基分裂」:
- 土地增值稅以「公告土地現值」為基準,但該數值通常遠低於市價(僅約市價的50%~80%)。
- 房地合一稅卻以「實際成交價」計算,導致同一筆土地交易可能被兩種不同標準課稅。
這種「雙軌制」讓投機者能利用「低報現值」避稅,而自住者反而因「市價購屋」承擔更高稅負,形成「懲罰誠實、獎勵投機」的荒謬現象。
2. 重複課稅:土增稅 + 房地合一稅的疊加效應
2021年上路的房地合一稅2.0,原本意在打擊炒房,卻意外造成「雙重課稅」爭議:
- 土地增值稅針對「公告現值漲幅」課徵(最高40%)。
- 房地合一稅再對「實際獲利」課稅(最高45%)。
- 結果:同一筆土地增值被兩次課稅,違反「一物一稅」原則。
財政部辯稱「土增稅可抵減房合一稅」,但實務上因稅基不同,抵減效果有限,導致稅負暴增。
3. 自用與投資的扭曲優惠
台灣稅制對「自用住宅」提供優惠,例如:
- 土增稅「一生一屋」:每人一生一次10%優惠稅率。
- 房地合一稅「6年400萬免稅」。
但這些政策反而被投資客利用,例如:
- 人頭戶炒房:借用親友名義適用低稅率。
- 假自住真投資:6年內買賣仍享免稅,變相鼓勵短期炒作。
4. 地方政府財政依賴:稅制僵化的根源
土地增值稅是地方政府重要財源(占稅收約20%),導致兩大問題:
- 不敢調高公告現值:怕影響稅收穩定性。
- 抗拒稅改:例如「實價課稅」可能減少地方收入,遭地方政府反對。
這種財政依賴使稅制改革陷入僵局,「漲價歸公」淪為口號。
三、「漲價歸公」是神話還是藉口?
1. 孫中山「平均地權」的理想 vs. 現實
「漲價歸公」源自孫中山的「平均地權」理論,主張:
- 土地增值應歸社會共享,因漲價多來自公共建設(如捷運、重劃區),非個人努力。
- 防止地主壟斷,避免貧富差距擴大。
然而,現實中台灣的稅制並未完全落實此理念:
- 歸公比例過低:土地增值稅實際稅負僅占漲價部分的20%~30%,遠低於理論值。
- 投機者仍獲暴利:精華區地主靠「養地」賺取鉅額差價,稅制無法有效抑制。
2. 稅收用途不明,民眾無感
「漲價歸公」的前提是稅收用於公共福利,但:
- 地方政府多用於基礎建設,而非直接回饋弱勢。
- 缺乏透明機制:民眾不清楚稅金流向,自然質疑「歸公」正當性。
3. 國際比較:台灣真的「萬萬稅」嗎?
相較於其他國家:
- 新加坡:對外國買家課60%印花稅,且自住稅率極低。
- 韓國:綜合不動產稅+資本利得稅,短期交易稅率可達75%。
- 德國:土地交易稅3.5%~6.5%,且無增值稅優惠。
台灣的稅率並非最高,但「複雜度」與「不公平性」卻更嚴重。
四、改革方向:如何讓稅制更合理?
1. 推動「實價課稅」
- 統一以「實際交易價」為稅基,消除公告現值與市價落差。
- 分階段實施,避免衝擊市場。
2. 整併重複稅目
- 將「土增稅」與「房地合一稅」整合為單一資本利得稅。
- 設定「累進稅率」,短期炒作課重稅,長期持有減免。
3. 強化「自住唯一」審查
- 建立全國房產聯徵系統,防止人頭戶濫用優惠。
- 提高「非自住」持有稅(如囤房稅)。
4. 稅收專款專用
- 明定「漲價歸公」稅收用途(如社會住宅、租金補貼)。
- 定期公開稽核,重建民眾信任。
五、結論:稅制改革需要政治決心
台灣的土地稅制問題,反映的是「既得利益結構」與「改革惰性」。若政府繼續以「漲價歸公」為名,行「財政搜刮」之實,房市亂象只會加劇。真正的解方,在於勇敢面對稅制矛盾,擺脫地方政治與財團的牽制,才能讓「居住正義」不再只是選舉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