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對於本名吉爾‧德‧蒙莫朗西-拉瓦勒(Gilles de Montmorency-Laval),他更為大多數人知曉的名字是吉爾‧德‧雷(Gilles de Rais),相信不少人看到這名字,就知道他是誰了(這還真該感謝FATE……)。
吉爾‧德‧雷出身蒙莫朗西-拉瓦勒家族,這是法蘭西王國知名貴族世家。吉爾‧德‧雷大約於1405年底,出生在其家族位於羅亞爾河畔尚托塞的城堡,父親是居伊二世‧德‧蒙莫朗西-拉瓦勒(Guy II de Montmorency-Laval),母親則是瑪麗‧德‧克朗(Marie de Craon)。
吉爾‧德‧雷天資聰穎,受過良好的教育,自幼即兼資文武,深受讚許。1415年,父母雙亡後,他與弟弟雷內‧德‧拉‧蘇茲(René de La Suze)便交由其外祖父讓‧德‧克朗(Jean de Craon)撫養長大。1417年,讓‧德‧克朗為了擴張家族勢力,因此試圖安排時年12歲吉爾‧德‧雷與年僅4歲的諾曼第女貴族珍妮‧貝伊內勒(Jeanne Paynel)的婚事,但未能成功。不過讓‧德‧克朗並不輕言放棄,他另外安排吉爾‧德‧雷與布列塔尼公爵讓五世‧德‧蒙德福(Jean V de Montfort)之姪貝阿特利斯‧德‧羅昂(Béatrice de Rohan)的婚事。不過,到了1420年,讓‧德‧克朗卻毀棄這個婚約,讓吉爾‧德‧雷迎娶拉‧普佐日領主米勒二世‧德‧圖阿爾(Miles II de Thouars)之女布列塔尼的凱薩琳‧德‧圖阿爾(Catherine de Thouars of Brittany),這樁婚姻大大地增加了吉爾‧德‧雷的財富。14世紀起,布列塔尼公國因蒙德福家族與彭提維家族都宣稱有權繼承布列塔尼公國而引發內戰,這場戰爭由於內戰雙方的婚姻網絡,因而成了英法百年戰爭的一個分支。蒙德福家族獲得英格蘭王國的支持,而彭提維家族則得到了法蘭西國王的支持。1365年,內戰雙方通過簽署《蓋朗德條約》終止戰端,條約中議定由蒙德福家族的讓五世獲得布列塔尼公爵,但允許彭提維家族的喬安娜‧德‧彭提維(Joanna de Penthièvre)保有布列塔尼女公爵頭銜,並世襲保有彭提維伯爵領的完整主權。由於此後彭提維家族始終不肯放棄他們對布列塔尼公爵的繼承要求,因而使得雙方關係日益緊張。1420年,彭提維伯爵奧立維耶‧德‧布洛瓦(Olivier de Blois)反叛,並俘虜了布列塔尼公爵讓五世,因而被視為撕毀《蓋朗德條約》。次年16歲的吉爾‧德‧雷出仕於布列塔尼公爵讓五世‧德‧蒙德福,並為之奔走,為之籌措贖金。獲釋後的布列塔尼公爵讓五世‧德‧蒙德福因此對吉爾‧德‧雷大加青睞。
1425年,吉爾‧德‧雷被推薦到位於索米爾的法蘭西王太子查理(Charles)的宮廷之中,並從此加入法蘭西王室的軍隊。此後從1427-1435年,吉爾‧德‧雷一直在法軍服役,並成為最早加入貞德(Jeanne d’Arc)陣營的法軍騎士之一。吉爾‧德‧雷追隨貞德作戰,於1429年的奧爾良圍攻戰中表現出色,因此解除奧爾良之圍後,他的紋章便被特許加上法蘭西王國的鳶尾花紋。1429年,吉爾‧德‧雷追隨貞德前往蘭斯,參加王太子查理的加冕大典。王太子登基為法蘭西國王後,查理七世(Charles VII)任命吉爾‧德‧雷出任法蘭西元帥(maréchal de France)。以後他又繼續追隨貞德作戰,並在羅亞爾河畔默恩戰役中立下大功。
1431年5月,貞德被俘並遭英軍送上火刑台處死,及其外祖父於1432年11月15日去世,其死後將其武器及紋章傳給其弟雷內‧德‧拉‧蘇茲後,吉爾‧德‧雷便心萌退意,自此不再活躍於戰場,轉而退隱到自己位於馬什庫勒與蒂福熱的領地中,埋首研究鍊金術與黑魔法,並因此耗盡了家產。吉爾‧德‧雷的揮霍無度引來其家族與國王的干涉,查理七世甚至因此下令任何人在未取得國王同意前,不允許與吉爾‧德‧雷訂定任何買賣土地的合同(不過他位於布列塔尼公國的領地並不適用此命令,這是因為此時的布列塔尼公國仍保有其自主權)。

吉爾‧德‧雷對黑魔法與煉金術十分沉迷,他甚至意圖召喚惡魔,並與之訂下契約,以便換取財富。1438年,吉爾‧德‧雷聽聞人在佛羅倫斯的弗朗索瓦‧普勒拉蒂(François Prelati)神父精通煉金術與召喚術,因此遣人雇用他來召喚惡魔。然而,弗朗索瓦‧普勒拉蒂始終未能將惡魔召喚出來,吉爾‧德‧雷甚為失望。弗朗索瓦‧普勒拉蒂大概是為了掩飾自己宣稱可以召喚惡魔的謊言,因此欺騙吉爾‧德‧雷,說惡魔巴隆十分忿怒,他要求吉爾‧德‧雷要以孩童獻祭。亟欲召喚惡魔以遂己願的吉爾‧德‧雷於是聽從建議,從而在1432-1437年間,接連殺害了不下300名兒童的惡行。然而,即使犯下了此等滔天大罪,吉爾‧德‧雷仍舊召喚不出惡魔。

1440年5月15日,吉爾‧德‧雷於聖艾蒂安‧德‧邁爾-莫爾特教堂與神職人員發生爭執,吉爾‧德‧雷隨即將與之爭吵的神職人員擄走。這個案件很快地就引起南特主教的介入,在調查此案的同時,南特主教意外發現了吉爾‧德‧雷連續殺害兒童及崇拜惡魔的惡行。7月29日,南特主教公佈調查結果,並獲得吉爾‧德‧雷的庇護者布列塔尼公爵讓六世(Jean VI)的同意,將之起訴。

1440年9月15日,世俗法院也就此案發表了類似的調查報告。由於證據確鑿,吉爾‧德‧雷毫無意外地被宗教法庭認定為異端,隨後世俗法庭也以謀殺罪作出死刑判決。10月26日,吉爾‧德‧雷於南特處以絞刑。當天一早,吉爾‧德‧雷與他的兩名從犯一同在南特遊街示眾,隨後於11點他們被帶到絞刑架上處決,吉爾‧德‧雷被絞死後,其遺體便依照宗教法庭的處決方式焚化(一如貞德的處刑方式)。不過,與其從犯相比,吉爾‧德‧雷終究還是有點背景,吉爾‧德‧雷經過焚燬後的骨灰被搜集起來安葬到教堂之中,而其從犯的骨灰則依慣例被飄散到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