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人未出版過書籍,一旦自稱「作家」,就可能被別人嗤笑或輕蔑。好像那兩個字是不能隨便用的。
可你不覺得嗎?有些人寫了幾段文字、幾篇章節,就說那是「小說」,反倒沒什麼人起疑,也沒人在乎。
我有時不太稱自己寫的是小說,倒情願說是「故事」。故事這兩個字比較溫柔,也沒那麼有距離感,更不會讓人誤以為你在裝什麼文青。
話說回來,其實掛上作家二個字,不僅能提升自信,還能在創作低潮提醒自己不要輕易放棄,提醒自己不是個隨意寫作的人,更能在創作時添加更深的情感。
也許別人怎麼看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麼看待你自己。如果一個詞能讓你撐下去,那又何必吝嗇用它?
還是說,「作家」這兩個字,非得經過出版社點頭、書上架了,才能名副其實?
其實,「作家」的本質是創作,而不是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