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高中二年級。喜歡上一個學長——籃球校隊的隊長。
他很高、很陽光,說話總是帶點笑意,還會摸摸後輩的頭,傳球時眼神乾淨得像夏天午後的天空。那種氣質很特別,不是耀眼炫目的那種光,而是讓人安心的溫暖。你靠近他,就像靠近一片開闊的藍。
我不是球隊的正式成員,只是因為愛打籃球,經常去學校的戶外球場混練。穿著普通的T恤短褲,在場邊搶籃板、傳球、撿球。那時我覺得,只要能在他身邊,就已經是一種參與。我們第一次搭話,是他主動借我一雙他多帶的護膝,說:「你膝蓋這樣一直磨會傷到啦,穿一下啦。」
我愣了半秒,他已經俐落地蹲下來,幫我套上。
那一刻,我的心不知道被籃框還是被他砸中,整個亂跳。那是一種心跳聲蓋過球鞋摩擦地板聲的感覺。
我們之後偶爾會約打球,偶爾聊天。他笑我太瘦、說要我多吃一點。我開始迷戀他的體味,他揮汗如雨時的專注神情,連水壺貼著唇邊喝水的模樣,都讓我覺得暈眩。
我不知道那是什麼,只覺得自己被吸引、被牽引。那種感覺讓我緊張,又雀躍。那是青春期第一次,內心有東西像水氣一樣升騰起來的時候。
有一天放學,我鼓起勇氣問他:「如果我說,我覺得你很好,很喜歡你這樣的男生……你會怎樣想?」
他楞了一秒,然後下一秒,一拳揍在我臉上。
我的嘴角破了,血流得一臉都是。
「你覺得這樣很好玩嗎?」他低聲說,「很噁心,真的很噁心。」
從那天開始,他不再理我。
也不讓我再靠近球場。那些一起流汗的午後陽光,像玻璃一樣碎裂了,碎片鋪滿球場,我怎麼走都會刺痛。
我從來沒告訴別人這件事,直到現在。因為太羞恥,太疼,也太無解。
我知道那不算戀愛,連曖昧都稱不上。那甚至不是什麼關係。只是我一廂情願的投射與渴望。但那是我第一次,喜歡上一個人。第一次,知道被拒絕的痛,不只是沉默,而是拳頭的重量。
之後,我又喜歡上了一個人。
他是我學弟,小我幾屆。有點呆呆的、笑起來像被太陽曬過一樣暖暖的。他的笑容像是可以治癒人心的毯子,鋪在你被過往刮傷的地方。
我們在系上活動認識,一起喝酒、一起大笑、一起在宿舍樓下散步。我以為,這次應該不一樣了。
我小心翼翼地靠近,也終於鼓起勇氣牽起他的手。他沒甩開,我就當作,那是默許。我以為那是他給我的認可。
我們交往了。
一開始很甜,真的。他說我很會照顧人,說我是他見過最溫柔的男生。他用那種像撒嬌又像仰賴的語氣問我,能不能幫他繳房租,因為家裡經濟不太好。
我答應了。
然後他又說,學費也卡住了。
後來是生活費、手機費、補習費…… 我像提款機一樣不斷被提領。
每一次我說「好」,都是出於愛,也是出於不忍。
直到有一次我身體不舒服,跟他說我好像感冒發燒,他只回:「你還有錢嗎?月底我房租還差兩千。」
我突然就清醒了。
愛,是照顧,也要被照顧。而他,只想當個一直被愛的小孩。他不是愛我,而是愛我能給他的東西。
我分手了。
沒有哭,也沒有難過太久。我覺得,是我自己要學會界線。是我該告訴自己:別人怎麼對我,是我教會他們的。
很多同志的感情路,就是這樣。
不是「我愛你,但你不愛我」,就是「你愛我,可我不愛你」。很少,真的很少,有那種剛好你也喜歡我、剛好我也願意守護你,然後彼此靠近、不放手的故事。
我一直以為自己不會有那種幸運,直到那天晚上。
那天,是我和學弟分手的第三個禮拜。
我一個人跑去同志酒吧喝酒。店裡燈光昏黃、音樂很吵,空氣裡混著香水味與煙味。我喝得有點茫,卻又不想回家。
然後他出現了。
走過來,坐在我旁邊,看著我說:
「你看起來不太開心,要不要我請你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