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們在山上遇到一隻死掉的山羊,聞起來是剛死的樣子,連蒼蠅都還沒有察覺到。當晚回程又經過牠,我們就拉了一條繩子,把屍體沿著河流拖回營地,吊在樹下,花了兩個小時把皮撥了,取出一塊肩頰骨放在火上烤。因為我不敢吃羊,所以領隊把衛星電話給我,交代我如果他們等一下集體中毒,就用這個報警。
後來撥山羊皮的照片流傳到網路上,畫面相當血腥,再後來,我們收到傳單,說我們擅自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被叫去警局做筆錄。我們解釋沒有「獵捕」,只是「撿屍體來吃」。檢察官問:「你怎麼知道山羊是死的?」我說,去程的時候牠躺在那裡,回程的時候也躺在那裡,顯然是死了。他又問:「為什麼要這樣做?」我還真的不知道。
還有一次,我們看了一部電影叫《大河之戀》,裡面講一對兄弟的情感糾葛,他們從小就和當神父的爸爸一起去河邊釣魚,那種釣法叫「飛蠅釣」,據說是用一種特殊的甩竿方式模仿飛蠅在水面上的樣子。於是我們帶了魚線和魚鉤,綁在樹枝上,有模有樣的學電影裡的動作,結果可想而知,沒有一隻魚肯賞臉。後來沮喪地去大便的時候,蒼蠅聞香而來,抓了幾隻,花了兩個下午收穫了兩隻巴掌大的小魚。
在山上,從山友口中聽過的搞笑故事太多了,有些故事流傳到最後變成了傳說,真假難分。所以以上兩則純屬創作,絕對不是真的有發生過,如有雷同,那一定是林子棋跟我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