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曆前六百六十一年,霜降,第三度殘月。
大霧未散,獸蹄沾血,焚燼之地傳來低語。那是神未說出的話。
靈峽以東,有過無名之地,無名之神,與無名之人。
當時山河裂變、祭紋斷續,有人自火坑中步出,手持白骨之杖——不記來處,不語姓名。
族人稱他為「祀官」,他卻不應。他說自己非人、非靈、非鬼,乃一口被遺忘的鐘,只為記下即將被遺忘之聲。
祀官來的那一日,村中剛失三童,皆夢中喚神後斷氣。
火盆餘燼未冷,他跪地拾起灰燼,將之抹於額頭,描下一枚象痕,似獸,似眼,似裂口。
他說,那是「靈象」,是未名神的印記。
祀官不建廟、不塑像,只築一座石台,立於霧中的斷碑之下。
他日夜記錄夢中所見之語、失名之地、殘缺之儀。
人問他,那本記錄之書,名為何?
他只答三字:
「靈象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