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大家好!我是阿牛哥!要說到臺灣有什麼事情,可以讓中共跳腳的,相信我們總統賴清德,他應該是榜上有名。我們賴桑的發言,很容易刺激到對岸的敏感神經,像是民主不是犯罪,專制才是罪惡,又或是點破了中共侵臺的目的,並不是因為「領土」問題,而是想改變「以規則為基礎的世界秩序」,來成就中共的霸權,不然為什麼不去拿回,割讓給俄羅斯的土地之類的,讓當今聖上的心,一瞬間跳了兩下。
那除了賴桑以外,美國的對臺軍售,也絕對讓中共急跳腳,甚至是破口大駡。但是,你知道嗎?美國之所以到今天,還可以賣武器給我們,我們應該要感謝一個人,那就是鄧小平。嗯……你沒有聽錯!就是那個在淪陷區結束了文革,開啟了改革開放,卻又在六四裡面下令共軍,開槍鎮壓的那個鄧小平。
不過說到美國對臺軍售,要感謝鄧小平的話,我們就必須先理一理,中央政府來臺以後,我們跟美國的關係了。讓我們從823炮戰以後,美國對蔣公反攻大陸,失去了興趣開始說起。美國不支持反攻大陸了
話說1958年8月23日,毛澤東下令對金門發動猛攻,這一打就打了44天,總共發射了47萬多顆砲彈,史稱「八二三砲戰」。
就在開打後4天,蔣介石就要求第七艦隊,護航金門跟臺灣的航線,並對共軍展開還擊。艾森豪授權國務卿杜勒斯,發表了強硬的聲明,下令航母戰鬥群開往臺灣海峽。參謀聯席會以極機密下達指示:如果共軍沒有攻佔外島的意圖,就只會提供後勤上的支援;但如果共軍佔據了外島的話,美軍會直接協防;假如共軍進犯臺澎,那就動用核子武器。
10月23日,蔣公跟美方發表《聯合公報》,在這份公報裡面,美方提出的要點如下:1.美國確認「中華民國,為自由中國的真正發言人」,2.美國對中華民國履行,「共同防禦條約」乃「防衛性質」,3.反攻復國,恢復大陸人民的自由,要靠「三民主義而非武力」。
《聯合公報》讓蔣介石得到了,中華民國為自由中國的尊號。讓蔣公雖然輸了內戰,但至少有了面子,而美方得到了反攻要靠三民主義,而不是使用武力的承諾,美方有了裡子。美方已經表明不希望,看到蔣公「反攻大陸」付之於行動,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戰。而後蔣介石接待來訪的,美國總統艾森豪,強調中共是一切禍患的根源,而引發人民起義,是保證共黨垮臺的最佳辦法。蔣公認為現在,已經是採取行動破壞交通線,跟組織遊擊隊的時候了,這些行動將會給大陸人民帶來鼓勵。艾森豪的回應是,回美國後會「研究研究他的計劃」,給了蔣公一個體面的冷處理。
但是我們蔣公心中,反攻大陸的那團火,是不會熄滅的!在美國總統甘迺迪任內,特別是在1962到1963年,蔣公頻頻要求美國,同意他的「反攻」計畫,讓美國不堪其擾,華府被迫撤掉,「對蔣介石心軟」的大使莊萊德,不容許蔣介石走軍方,以及情報管道跟美國總統交涉。蔣介石提出的方案是:「大陸情勢已經惡化到一個程度了,只要一個相當規模的進擊,就可以讓起義擴大到華南各地,最後推翻中共政權。」
但是在1962年3月,包括甘迺迪總統、國務卿魯斯克、國家安全顧問彭岱,以及中情局臺北站長克萊恩,參加的白宮會議,對此做了認真的討論,他們認為蔣公的計畫不可能成功,但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絕,美國可以準備兩架軍用運輸機,在必要的時候供臺灣來使用、並在美國訓練臺灣的機員,但必須跟蔣介石講清楚,這只是反攻訓練的準備,不是作戰的決定。
而類似的劇情,也發生在詹森總統的任內,1965年9月,時任國防部長蔣經國訪美,希望美國協助我們反攻大西南,在西南五省建立起橋頭堡,切斷中共到東南亞的通路,協助美國在越南的戰事。而在1966年1月28日,美國的國務卿魯斯克,在一封給臺北的電報裡面,明確回絕了「反攻大西南計畫」,因為這個計畫在軍事上不完善,「對大陸的空襲,會引發美國跟中共的戰爭,美國不準備這樣做。」
蔣公的反攻計畫,一再遭到美國的阻止,是因為他沒有感覺到,在當時「共蘇公開分裂」的國際情勢下,1960年代,美國社會的輿論,對淪陷區有了一種,「緩慢解凍的過程,跟氣氛的變化」,隨著尼克森入主白宮,共美之間的堅冰正在融化,當全世界都知道,美國總統尼克森,要在1972年,訪問共產中國了以後,中華民國就失去了在聯合國的席位,迎來了斷交潮。
尼克森讓我們失去聯合國
1971年3月9日,美國國務院,主管遠東事務的副助理,國務卿布朗來臺,跟外交部次長楊西崑正式會談,認為在下屆的聯合國大會裡面,「一個雙重代表權的模式,將是保障中華民國政府,地位的最佳辦法。」根據美國解密的檔案,國民黨政府官員,跟美國外交官的談判交涉,跟外交部公開的「漢賊不兩立」,之類的固執立場不一樣,中華民國的政府官員至少,願意把「雙重代表權」案當作策略,希望用「納匪不排我」,來保住我們的代表權,並希望中共因此而不參加聯合國,於是「中華民國」就能繼續,獨占聯合國的代表權。但是美國認為臺灣,「彈性、務實」的那一面,還不夠主動、不夠徹底,在涉及讓出聯合國,安理會席次的問題上拖拖拉拉,以致於在1971年10月25日,老蔣趕在最後一刻被踢出聯合國之前,自己退出了聯合國,畢竟要走,還是得走的體面(彩條),而中共被他的所謂,第三世界的非洲兄弟,給抬進了聯合國。
對我們失去聯合國席位這件事,美國政府雖然公開表示深感遺憾。但是在1971年夏天,季辛吉就秘密訪問北平,顯示出了美國對華政策的轉變。在聯大準備辯論臺灣地位之前,華府宣佈尼克森總統,要在1972年訪問中共,美國這種大轉向,當然會影響聯合國大會的氣氛,有美國的職業外交官,直言不諱地指出:「白宮跟國務院,把去紅色中國訪問的新聞,當成歷史性的突破,我們自己對毛澤東政權軟化的時候,卻要求中立的國家,堅定反對北平的立場。」美國這種矛盾立場,也讓臺灣社會,不少人開始懷疑美國的「疑美論」種下了種子。
但季辛吉卻不這麼看,1971年10月29日,時任外交部長周書楷,到白宮會晤季辛吉,談話的一開始,季辛吉對聯合國表決的結果表示歉意,不過他也說了一個重點:美國所採取的各項措施,都符合美國的全球性戰略,跟中共接近也是如此。既然「跟中共接近」是大勢所趨,那犧牲中華民國也就是遲早的事。之後尼克森訪共的時候,為了讓中共幫美國,和平解決越戰,已經準備在臺灣問題上讓步,拿來作交換的條件。這種讓步就體現在,尼克森在1972年,跟中共簽定的「上海公報」上。接下來我們來講,承認臺灣是中國一部份的「上海公報」。
臺灣是中國一部分的?
尼克森在當選總統以前,1967年在《外交》季刊發表,《越南之後的亞洲》提出,「從長遠觀點看,我們負擔不起永遠把中國,留在各國的大家庭之外」,引起了毛匪澤東的注意,所以當尼克森上臺以後,所做的「試探」被毛匪認為,他是認真的,毛匪在1970年說,要跟尼克森談話,還有「寄希望於美國人民」。
尼克森一下飛機,就主動跟周恩來握手,宣示「一個時代結束了、另一個時代開始了」。在訪問的七天裡面,除了跟毛匪禮貌性的會談,也跟周恩來進行實質性的會談。聯合公報美方由季辛吉主談,共方由喬冠華負責,必要的時候周恩來才介入。其實在1971年10月,季哥第二次訪問淪陷區,就提出發表公報的問題,共方對他三千字的草稿不滿意,在毛匪的指示之下,由共方起草一份,風格獨特的公報草案。序言概述尼克森訪問的情況,第一部分雙方表明,各自對國際情勢,以及重大問題的原則看法,第二部分則是,雙方的共同點跟共同聲明,第三部分是雙方,各自對臺灣問題的看法,第四部分是,改善雙邊關係的一些建議。
美方同意了這種風格。但臺灣問題一開始就僵持不下,美國不願意跟臺灣斷交,也不願表明,什麼時候要從臺灣全部撤軍,強調「應該通過和平談判,來實現他們的目標」,中共對這方面不滿意,覺得季哥級別太低、不能作主,要等到尼克森這個大BOSS,來訪的時候再商議。
在尼哥來訪以後,「上海公報」的最後定稿。針對臺灣問題美方聲明:美國認識到,在臺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立場不提出異議。它重申對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關心。考慮到這前景,它確認從臺灣撤出,全部美國的武裝力量,跟軍事設施的最終目標。在此期間會隨著這個地區,緊張局勢的緩和,逐步減少在臺灣的武裝力量跟軍事設施。
中共重申的立場,極為僵硬跟霸道,「臺灣是中國的一個省,早已經歸還祖國;解放臺灣是中國的內政,別國無權干涉;全部美國的武裝力量跟軍事設施,必須從臺灣撒走。」而美國方面對於「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提法,只說是「在臺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而不說是美國的立場,美國的立場只是不提出異議;事後美國國務卿羅吉斯,就向中華民國的駐美大使,沈劍虹解釋,所謂「美國對一個中國立場,並無異議」,可解釋美國至今,都沒有接受這個立場,因為兩岸都堅稱只有一個中國。美國的目的,是改善跟中共的關係,而不是給外交承認。尼克森也親自向沈哥說,上海公報不是條約,特別稱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不是「臺灣是中國的一省」,就是避免讓台灣淪為,「從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美國的一貫立場是,臺灣問題應該用和平手段解決。
比起「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跟「臺灣地位未定論」,所代表的積極性,「上海公報」確實表明,美國對華政策的大轉變。「上海公報」在發布了以後,駐美大使沈哥發現,公報全文都不提中華民國,只稱呼臺灣,就趁著季辛吉回到華府,接見他的時候提出質問,季哥竟然教訓沈哥說,這沒有什麼特珠意義,純粹是疏忽而已。其實在美國看來,既然公報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果還把臺灣稱為中華民國,不就是兩個中國?不就是自相矛盾了嗎?
1975年蔣公去世 。而後的一年多,周恩來跟毛匪相繼去世,中共又經歷了一番血腥門爭,最後是鄧小平勝出。美國發生「水門事件」以後,尼克森在各方壓力之下辭職,由副總統福特繼任。尼克森雖然沒能實現,第二個任期裡面,完成對共建交的承諾,但「上海公報」奠定的軌道,還是發揮了作用,包括美軍從臺灣逐漸撒出,之後美國國會投票,廢除1955年授權美國總統,為保衛臺澎及該地區,有關陣地跟領士的安全,可以使用美國武裝部隊的「臺灣決議案」,美國跟我們的關係也逐漸疏遠。
斷交、廢約、撤軍
1976年11月,美國民主黨的卡特當選總統,季辛吉在離職以前,特別介紹中共的駐華府辦事處主任,黃鎮跟美國的國務卿餐敘,席間季哥重申美國不會支持,「兩個中國」或「一中一臺」,黃哥則一再強調,共美建交的三個條件:斷交、廢約、撤軍。
卡特上任以後,用實現對中共關係的正常化,當成政府的重要目標。國家安全顧問建議卡特,遵行尼克森對中共的五項保證,以便推動建交,其中包括美國認定「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其中一部分」;而且從此以後,絕不再提臺灣地位未定論,「美國將不支持臺灣獨立運動」,「美國離開臺灣時,將保證不讓日本進來代替美國」。
儘管美國要求中共,不要對臺灣動武,但還是遭到了中共拒絕,但為了反制蘇聯在非洲、中東勢力的擴張,而需要強化對中共的關係,已成為美國政府的共識了。中共則因為蘇聯的勢力,伸入了越南等因素,有進一步發展對美關係的需要。之後美國跟中共發表了建交公報,內容大致延續「上海公報」的原則,值得注意的是,美國一方面承認(recognize)中共,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另一方面則認知(acknowledge),中國的立場是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共美建交公報發表了以後,時任蔣經國總統,對美方提出了五項原則:持續不變、事實基礎、安全保障、妥訂法律跟政府關係,希望作為未來雙方關係的基礎。但華府立刻約見,當時在美的外交部次長,堅稱美方絕不可能給中華民國,傳統的法律承認,認為我們要立刻同意美方的主張,雙方合設民間機構,以便美方早日提出綜合法案,而且這項談判會在華府進行,美方不會再派人到臺北了。
蔣經國本來想派外交部,常務次長錢復去美國聊聊的,但被美方給拒絕了,認為楊次長已經夠了。後來錢哥回憶這件事的時候還說:「這是我第一次經歷到,兩國談判的時候,由對方政府指定我們的談判代表,而且還不同意對方政府派人協助。」
上海公報刻意回避的「共同防禦合約」,由美國宣佈中止,依條約的規定,將在通知一年以後失效。但是就在我們覺得山窮水盡的時候,上帝好像又幫忙開了一條路,雖然沒有了「共同防禦」條約,但美國對臺灣的軍售,卻因為鄧小平而繼續了。
美對臺軍售要感謝鄧小平
有關對臺軍售的問題,美國提出了兩個解决方案,由中共二選一,「中共承諾不對臺用武,但美須停止對臺軍售」,或是「美可以對臺軍售,但中共不承諾,和平解決臺灣問題」。最終由鄧小平拍板選擇後者,「美國可對臺軍售,但中共不承諾,和平解決臺灣問題」,這也就是阿牛哥一開始說的,美國之所以到今天,還可以賣武器給臺灣,我們應該要感謝鄧小平同志。
因為中共只有謊言跟欺騙,不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簽訂的協定跟所作出的承諾,這是老祖宗毛匪澤東,遺傳下來的基因。這邊就隨便舉二件,中共不遵守協議跟承諾的例子,第一是中共沒有兌現,加入世貿的時候,所作出開放巿場的承諾,反而保留、甚至擴大,由國家主導的非市場經濟跟貿易的方式,有關政策跟行為,挑戰世貿規則,對全球各地的工人,以及企業造成了嚴重傷害。
第二是《中英聯合聲明》,是中英兩國在1984年,共同發表的一份聲明,承諾香港現行社會、經濟制度跟生活方式50年不變,在「一國兩制」之下,享有不同於內地的自由跟司法獨立。由當時的中共的總理趙紫陽,跟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簽訂,於1985年在聯合國秘書處登記,之後就正式生效。中共的外交部卻在2017年,6月30日的例行記者會上指出,《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過時無效的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對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管理,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
回到軍售問題,你試想一下,如果當時的鄧小平,就帶著欺騙的心態,選擇中共承諾不會對臺動武,但美國必須停止對臺軍售。在中共改革開放的初期,共美關係處於蜜月期,再加上美國又是一個,以契約精神立國的國家,一旦中共承諾,放棄以武力的方式統一臺灣,美國是真的會停止軍售。
如果今天的臺灣,沒有F16戰機、愛國者飛彈,這些美國武器的話,當今聖上又把鄧小平的承諾,不用武力統一臺灣,說成是一個過時的歷史承諾,要發動武統臺灣的戰爭,我們真的能挺住嗎?所幸現在的臺灣,對抗中共的武統,除了有美國的武器以外,還有奠定雙邊關係,新發展的「臺灣關係法」。
奠定雙方的「臺灣關係法」
早在1974年,季辛吉跟鄧小平,就在北平的人民大會堂,商談「關係正常化」的時候,季辛吉就建議,如果我們能在臺灣保留聯絡處,在北平設立大使館,這會對我們雙方都最省事。但鄧小平不以為然,說那還是「一中一臺」的變形,所以我們恕難接受。
會談裡面季哥還說了,一些不利於我們的談話:「我們不需要臺灣,我們想要用現在這種方式,逐步跟臺灣脫離關係。」「關係正常化以後,臺灣跟美國的關係裡面,任何有關主權的屬性都必須消除。」。
美國一心想跟中共建交,好在美國的民主制度,還是具有自我矯正的功能。卡特所擬的「綜合法案」,在1月26日向國會提出,反共的美國參眾兩院,紛紛舉辦聽證會,邀請朝野各方作證,包括來自臺灣的彭明敏跟陳唐山,參眾兩院的聯席會議都沒採納,國務院的「綜合法案」草案,而自行研擬「臺灣關係法」全文,兩院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卡特的簽署,「臺灣關係法」就此誕生。
「臺灣關係法」最重要是關切臺灣安全:「任何企圖以和平以外的方式,決定臺灣未來的動作,包括抵制、禁運等方式,都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跟安全的一項威脅,也是美國嚴重關切的事。」其次是關切臺灣的人權:「本法中的任何規定,在人權方面,都不能跟美國的利益相牴觸,特別是有關1800萬,臺灣居民的人權方面。本法特重申維護跟提高,臺灣所有人民的人權,為美國的目標。」此外還包括提供,足夠的防衛性武器給臺灣,也明定在「臺灣關係法」裡面。我們雙方的關係,進入了一個全新的時代,在「臺灣關係法」的保駕護航之下,延續到了今天。
用文字看得太累嗎?讓我們用影片來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