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戴源德,現任康力生技董事暨營運長,兼任發言人,同時也是公司創始員工。針對本篇報導錯誤內容,本人謹代表公司,逐句澄清如下:
報導原文:吸金陷阱2/康力花2.4億買藥廠攏是假?法院認證違約慘賠2700萬
報導標題:康力花2.4億買藥廠攏是假?
事實真相:本公司確於當年擬斥資新台幣2.4億元,併購報導中所提之領先奈米,由於該廠具有台灣最完整的劑型許可,並與本公司業務互補,可提高垂直整合能力,經董事會同意後決定籌資購買,後因資金籌措不及而放棄。此案已進入司法階段,一審判決書中亦有載明,本公司曾依約支付過部份款項,即表示此併購案確有此事,標題攏是假之說法,完全與事實不符,明顯有嘩眾取寵之嫌。
報導標題:法院認證違約慘賠2700萬
事實真相:本案現正由民院進行民事裁定,尚未定讞及執行。標題直稱本公司違約慘賠2700萬,明顯缺乏法律常識及素養。另外本文所提有關領先奈米併購案之資料,均來自法院之一審判決書,唯本案目前尚未定讞,本公司目前上訴中,因此不便完全揭露詳情,一切交由司法處理。
報導原文:投資人劉女表示,原本相信康力併購領先奈米,可借助其中藥、專利技術與康力研發平台擴張市場,對入股充滿期待。但隨著併購案破局、李世強未付款、法院裁定違約,投資人也開始質疑這是否是另一套吸金手法。
劉女指出:「當年我們信了併購方案,把股票或現金放進去,結果根本沒得到實質回報。」康力先以「未上市股票+成果發布會」吸引資金,再借「茅台合作」吸收高利,再利用「併購藥廠」再圈資,形成一套類似龐氏結構的運作模式。
事實真相:領先奈米併購案的失敗,的確造成本公司一定程度的損失,但無論投資哪一個項目,本公司均負最終之責任,並一切依照原定合約精神執行。以此單一個案聲稱康力生技及相關人士詐騙、吸金,實非公允。倘企業發生一次失敗的決策,就要被歸類為詐騙集團,那全世界也沒有任何一家企業不是詐騙集團了。且領先奈米併購案僅為本公司業務項目之一小部份,本公司主要業務還是在於植物新藥的研發,相關進度將羅列於文末供參。
再度重申,本公司所有金流,每年均經合格會計師查核,收支平時均公佈於公司內部群組,編制內員工都看得到,斷無流入私人口袋之可能。而本公司亦承諾保障每一位投資人的權益,對於任何的疑問,都歡迎直接來公司查詢。但對於任何不實之指控,本公司除將主動請警方介入調查,以證清白外,另將依法提出告訴,絕不姑息。
本公司植物新藥開發進度:
FDA認證部份,由邁高生技鍾玉山博士做為計畫總主持人,目前有六支植物新藥可行性報告,因為預算關係無法全部投入研發,目前僅有兩支投入IND階段。依鍾玉山博士所提供之計畫,每支新藥研發至Phase IIb,成本約800萬美元,如預算不中斷,可在五年內完成,授權金一支至少2.6億美元,成功率95%以上,這還不包括其中三支五年內可以同步申請上市的外用藥物。合約及匯款記錄皆備,如有需要也可安排直接參觀研發中心。
中國CFDA認證部份,由中國中醫科學院張志杰博士做為計畫總主持人,目前有七支植物新藥開發計畫,但因為預算關係無法全部投入研發,但中方對這七支植物新藥深具信心,願意以更少的預算,在三年內開出綠色通道,加速完成Phase IIb階段。合約及匯款記錄皆備,如有需要也可安排直接參觀中國中醫科學院,或於八月底舉辦之兩岸植物新藥論壇上直接求證。
本公司再次強調,上述合作均有合約佐證,但礙於資金募集困難,導致研發進度一再拖延,並非本公司不作為,而是資金未到位,難以有所作為,因此才希望藉由赴美上市,解決資金缺口問題。另外,恕本人直言,報導上所謂之劉女,對這些資訊應該全部知悉,甚至也曾參與相關過程。但為何只針對本公司少數缺失,大肆造謠抨擊,卻對本公司的既有之研發成果及市場價值,絕口不談,隻字不提?
另外,對於爆料媒體及轉載該篇報導的媒體,本公司謹發表正式譴責聲明如下:
一、本篇報導從頭到尾都是未經查證的一面之辭,本公司在該FB爆料文章下,24小時內已完成公司正式聲明暨提告手續。本篇新聞刊登時間約在FB爆料文章後一週,理應看到本公司之相關聲明。但本篇報導內容錯誤百出,且僅聽信一面之辭,顯已違反新聞工作者對報導內容應詳加查核之義務。
二、本篇報導一開始未具名,且聲稱截稿前未能聯繫上本公司負責人李世強先生云云,實則本公司自負責人以下,乃至所有員工,均未曾收到來自媒體的任何查證電話。原先之報導,本公司已截圖存證。之後報導內容有所更改,增加記者姓名,但卻直接就已發出的原稿刪改,而非以更正的方式在原稿下附加更正,此舉已明顯違反新聞從業人員應有的公正性,與報導內容的公平性。
三、其他轉載的媒體,亦未對本則新聞之內容,提出任何質疑及查證,視媒體守門員之職責於不顧。
綜上所述,本公司對於媒體違反職業道德及新聞公正性之行為,予以最嚴正之譴責,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特此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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