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的光澤在中醫書上的論述雖然比較少,沒有專屬的文字術語,儘管容易被忽略,但是臨床辯證治病從光澤入手,可以是一個有用的指標。
人眼的可見光有限,若是透過儀器觀察,便可發現其實人體的所有細胞,都是在發光。甚至可以說,只要人體的任何細胞有在進行化學反應,就一定會發光。
當一個病人身體某些部位有點太有光澤,太亮,無論是眼睛、皮膚、舌象,基本上這個人身體處在過於亢進的狀態,很好觀察他的病態。因此在診斷與治療上,有光這件事情通常不會是個重點。但是沒有光澤這件事情,就相對嚴重很多。沒有光澤大概可分為兩類原因
一是人體生命力的下降,正向的資源不足,人體沒有良好的作用,因此光很微弱,所以本來就比較難觀察到的光澤,此時更是微弱到看不見。通常這類的人會被稱為氣虛、陽虛,基本上這類的人也有其他明顯虛弱的症狀,所以診斷上不太會從光澤來判定一個人的氣虛陽虛。
二是人體的光被遮蔽,就像烏雲遮蔽陽光一樣。陽光不是問題,烏雲才是。在人體而言則稱為邪實。可以是氣滯、血瘀、痰飲、水濕等等,也就是毒素太多把人體的光澤遮蔽。
但通常人體比較會是上述兩者的情況疊加而成。一方面推動力不足,另一方面被推動的物質太過沉重,變成所謂的氣滯、飲停、濕阻、血瘀等等的流動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