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說自己曾經以「愛言說」參加過第二屆「年輕作家創作比賽」,當年完了比賽之後,有一天收到香港郵政寄到我家的一張通知卡,通知我去郵局收件,我還頭上滿了?🤔?問號,是什麼?還記得去到郵局領件,收到一個大公文袋,在離開郵局,在郵局門前打開公文袋,就看到這張證書。

用害羞笑蓋着自己的大名
…當年看得太重了。
主辦單位連參賽作品名都沒有印上,很不濟。
在threads講過曾經因為心情停筆,原因就是輸比賽。
只差一點「魅戰」和另一個叫「我是卓敏瑤」的故事就泡湯了。
但現在幸運有這張證書,證明自己參加過比賽,曾經熱血過,可以證明自己,不是口講無憑。
轉眼,已是二零零九年的故事。
當年的筆名:飛。
後記:其實我覺得這張證書的design很似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