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玄燁的同學都在找人,就希望這老同學可以原諒大家,沒想到老同學只是上門要吃飯,服務生把人擋著不給進去,這位姓吳的老同學報警處理,接著玄燁身為大老闆也出面處理事情。
「店是我的,我不給他進去也是我的自由,請問我哪裡犯法?」玄燁反問警方。
「是沒錯啦,可是人家是客人啊,他有消費的權利呀!」警察接著問道。「我不過就是來吃飯,有必要這樣嗎?你到底要記恨到什麼時候?」吳先生很無奈的表示。
「反正本店不歡迎你,有不爽歡迎去告我!」玄燁態度強硬。
「我說先生,還是走吧,他沒說錯,店是他開的,他不讓你消費也是合法,算了吧!」警方勸退吳先生。
接著鬧劇結束,有點奇怪,幾乎所有老同學都有過跑來火鍋店求職的記錄,每一個都被趕走,當然也有例外,一位葉柯華女性同學來總店求職,因為剛剛走掉一個服務生,因而有缺人,當然人被店長趕跑,可她不死心,堅持要跟老闆見面,店長就去辦公室請示老闆,玄燁也出現了。
「這裡我來處理,眾生可以退下!說出妳的苦衷!」
「我沒有苦衷,不過是需要生活所以來找工作,只是誤打誤撞找到這間店,我根本不知道老闆就是你。」
「那妳現在知道了,可以離開啦!」
「你就用嘉寶而不用我是吧!當年的事情你難道還放不下嗎?」
「我早就放下了,不然我早就轟妳出去,還不走嗎?」
接著柯華只有一句「辛苦你了,真的對不起!」,玄燁等這句話等了一輩子了,人哭出來,柯華溫柔的拭淚,最後玄燁決定破格錄用。
「我就是在等這句話,我等了一輩子啊!」
「不過就是一句娘娘腔,沒有那麼嚴重,確實是手段過於激烈,其實當年我也不贊成,可是我的話沒人要聽就是了!」
接著人明天開始正式上班,但今天晚上玄燁開車回家的路上看到熟悉身影在一處公園,停車一看竟是柯華,於是乎玄燁下車上前關心。
「雖然現在才晚上快六點,妳怎麼大包小包...不要哭啊!」
「我沒有住的地方,只能在這裡窩著!」
「真是夠了,一個那麼漂亮的女生竟然是遊民,上車啦,帶上妳的家當!」
「你要帶我去哪裡?」
「我家啊,沒事啦,妳會喜歡的!」
接著玄燁把人帶回家,媽媽跟姐姐都嚇到,這可是弟弟第一次帶人回家,還是帶女孩子回家,接著玄燁有話要說,直接把柯華帶上三樓,順便把行李一起搬上去,接著兩人聊了一下。
「怎樣啊,這房子喜歡吧!愛住多久我都沒差!」
「這也太大了吧,尤其是這個裝潢,你買這間應該不便宜喔!」
「沒啦!這是我的恩師黃景龍阿龍師買來送給我的!」
「我知道他喔,現在在一間大飯店當行政主廚的樣子!」
「好啦!下來吃飯,我媽應該剛剛要煮,我順便介紹我老媽跟姐姐還有姐夫給妳認識!」
大家都有個初步認識,住這裡都有個好處,每間房間都是套房,就算整天不出來也沒差,其實玄燁是個很心軟的人,只要你真的有困難,他基本上都會幫忙!隔天正式上班嘉寶就認出柯華了,在中午休息時間兩人聊了一下。
「確實是我們當年對不起玄燁,但他還是放下仇恨錄用我們!」
「我也是,他還接我去住他家,他家超大一間的!」
「我知道喔,他家至少有兩千坪喔,真好欸,我也想去住看看!」
「不然我們殺進辦公室問他啊!」
「好啊可以,我們可是很勇敢的!」
接著兩個女孩子殺進老闆辦公室,就一句想住看看豪宅,這個玄燁其實很喜歡也很想交朋友,所以答應兩個女生可以住進自己的家為期一周的時間,兩人就當住飯店那樣,爽的很,媽媽在問哪一個才是女朋友,玄燁回答兩個都不是,當媽的可樂壞了,這還是自己兒子多年來第一次帶女性朋友回家。
玄燁還是擺脫不了當里長伯的宿命,接著換大舅遇上危機,人都上門了,還帶著兩位表姐,看也知道是來借地方住的,只能先讓人進來,玄燁點了菸站個三七步問著沒事半夜跑來別人家想蹭房間是吧,媽媽罕見動怒,其實玄燁是會怕媽媽的。
「大哥你不要理我兒子,四樓還有兩間房間你們先住,我至少保你們一個月不會被趕走!」媽媽自作主張的表示著。
「我先說喔,房子產權是我的,我只是給我媽一個面子,一個月後不走的話我報警強制驅離喔!」玄燁也說了兩句話。
「兇什麼?有錢了不起喔?」大表姐很兇的罵回去。
「亦凝給我閉嘴,人家大頭沒有問原因就答應我們住下已經不錯了,不可以罵他!我們只住一個月,妳兩個大表姐湊到錢我們就搬了!」大舅趕緊圓場。
下個月兩位表姐有錢了就離開了,並沒有強行霸占房間不走,玄燁心想應該只是一時的難關而已,結果搞了半天是跟姐姐還有姐夫硬借了八萬才離開,這就是姐姐她自己的私事了,是她自己要借錢給兩位表姐,玄燁並不想管事情,直到姐姐自己開口。
「老實說我不想同情你們,你們女兒不是有罕見疾病嗎?現在同情那種不值得同情的人之後又要跟我借錢你們覺得合適嗎?」玄燁不是很高興的表示著。
「她們說以前幫助過你們啊,在說我們只是想報答弟弟收留男朋友的恩情啊!」姐姐認真解釋。
「我看在孩子還小的份上,大概需要多少錢?」玄燁答應幫忙了。
「兩萬吧!」姐姐簡單回應。
「請要借錢的那位自己也來拜託我!不然我不借!」玄燁很不高興的表示著。
然後姐夫下班回家依照自己老婆的意思也親自拜託,玄燁這才心軟答應借錢。
「這錢我借,沒有下一次喔,還有上銘,我限你三個月要帶著你老婆孩子搬走,你有你的家庭,我不可能長期都收留你!」玄燁又念了一句話。
「我知道,我會努力搬出去!」上銘姐夫答應玄燁的要求。
其實姐姐根本不想走,房子又大又奢華,都住習慣了突然要改住小房子真的會不習慣,問題房子不是自己的,弟弟也不是當年那個兇兩句就會害怕的人,看樣子必須搬家了,至於玄燁其實喜歡的是嘉寶,人事令都準備好了,明天開始嘉寶就是副店長,這件事情要明天本人才會知道,算是給嘉寶的一點驚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