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弗里德里希·賓士(Carl Friedrich Benz)於1844年出生於德國卡爾斯魯厄(Karlsruhe),自幼命運多舛。父親是一名火車司機,卻在卡爾僅兩歲時不幸因意外身亡,自此由母親一人獨力扶養。然而,也許正因血液中流著對機械的熱愛,他從小便對車輛與機械構造表現出強烈的興趣,並立志將其作為終生的志業。
16歲那年,卡爾進入科技高中就讀,之後順利地考入理工大學並主修機械工程。在求學期間,他一方面懷念童年時對火車的熱情,另一方面則熱愛自行車,逐漸萌生一個大膽的夢想 : 創造一輛既不需人力也無需馬匹牽引的交通工具。
畢業後,卡爾曾在多家公司擔任工程師,因此積累了豐富的實務經驗。1871年,他與人合夥創立一家機械加工廠,之後更以妻子的嫁妝資金買下全部股份將公司完全納入自己掌控。從此,他專注於發動機、加速器、點火系統、離合器與變速裝置等技術領域的研發,堅持把車輛夢想付諸實現。
隨著工廠規模不斷擴大,銀行要求公司轉型為合資企業,並由卡爾擔任總經理。雖然地位提升,但管理職責卻限制了他專心投入研發的空間。最終,他選擇離開這間自己一手創立的公司,重新籌資與一位經營自行車零件的商人合作,創立了全新的Benz & Co公司。身為工程師,卡爾對內燃機引擎懷有極大熱情。1879年,他打造出第一台單汽缸蒸氣引擎車,雖技術上大大突破,但這並未為他帶來經濟上的成功。直到1884年,他成功研發出世界首台以汽油為燃料的引擎,並於1885年將其安裝在類似自行車架構、配置雙後輪的車體上,製成了歷史上第一輛汽油驅動汽車 : Benz Patent Motor Car No.1。
這項創舉雖讓他獲得多項榮譽與肯定,但當時社會普遍對這類「無馬車」感到畏懼。
英國甚至實施著名的《紅旗法》(Red Flag Act),規定蒸汽車上路必須有三人操作,其中一人還需在車前60公尺處揮舞紅旗提醒行人,且時速不得超過3.2公里。這項法規極大限制了汽車的發展。
為了幫助丈夫突破困境,卡爾的妻子貝莎(Bertha Benz)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帶著兩名孩子駕駛這台汽車,完成了一趟長距離的往返旅程。意外創下全球首次汽車道路測試的紀錄。這段傳奇旅程證明了汽車的實用性,讓卡爾堅定地將汽車推向市場。
儘管最初汽車售價高達馬車的四倍,難以被大眾接受。卡爾仍持續精進技術,只為了降低生產成本,讓汽車逐漸被社會接受,同時開啟了交通工具現代化的篇章。
巧合的是,在卡爾打造第一輛汽車的同一年,另一位德國工程師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也推出了世界首台摩托車,並於1890年創立了DMG公司。其產品以“ Mercedes ”為品牌命名。當時 DMG 與 Benz & Co 便成為汽車產業中最強勁的競爭者。
雖然卡爾與戴姆勒一生從未見過面,但兩家公司卻在1929年正式合併,結合了彼此的技術優勢,並將 Benz 的月桂冠標誌與 DMG 的三星標記結合,創造出日後風靡全球的品牌 : Mercedes-Benz。
真正的創新從來不是順風順水,而是在懷疑、限制與孤獨中堅持夢想的結果。在一個馬車仍主宰街道的年代。卡爾·賓士看見了一個不同的世界,並用雙手把它造了出來。正是這種力量,推動著歷史的車輪,駛向我們擁有的未來。
資料參考 : Wiki、Benz、cbo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