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在這樣子天天的傳教跟暮金的日子當中,有一天在早上的晨禱結束後,實和哥跟櫻子姐把我留下來,說要告訴我一件事,就是這一屆的祝福有一個赦免,讓之前因為各種原因而無法接受祝福的人可以無條件接受祝福。
也就是說之前因為我的墮落,而造成的七年之間不能接受祝福的人,這次可以加入祝福了。
所以其實是讓人感到開心的,因為大家在這個教會內的目的不就是為了要過得幸福快樂嗎?而接受祝福就是在教會得到幸福快樂的途徑。所以實和哥跟櫻子姐也都開開心心的告訴我說他們準備幫我送件,因為這也是需要自己的亞伯們的肯定才能再送件的,因為他們總希望像這樣經過特赦的人是在個性上面有所改變的,這樣才不會在第二次祝福時又出事了;他們認為我在這1~2年間的行為相當單純而且也從虛華的上班族變成了純樸的全職教會人士,所以應該是可以接受這次的特赦的。
他們其實是相當愛我的,這對單純又善良的亞伯夫婦。
所以我就是又重新開始去拍照,體檢等一切的流程又重新來過一次的重新送件,我自己也是相當的充滿期待,希望這次如果通過真父親的允許,好好經營第二次祝福的關係。
雖然我心中還是很喜歡信宏,但我也知道跟他不可能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太有可能的,所以我心中是一種雖然喜歡但也有點死心的狀態;用這樣的狀態在過每一天的生活。
老實說,對那時的我來說信仰己經不是很夠力了,我只不過就是被那時的亞伯跟統一教的教義給限制住,在他們判為墮落的那時的我,他們說的我如果不去做教會全職獻身會員,那時我的「靈的生命」就會完蛋的。
沒錯,如果那時我沒有繼續留在教會的話,可能就真的不會繼續信仰統一教了,這也是他們所謂的「靈的生命」;但是現在想來,所謂的靈的生命不是只代表在統一教的生活,我們活在地球上的任何一天都是身心靈全面的活著,不代表你一定要加入什麼團體或是要用什麼方式活下來,那時的我不懂,被這個宗教的"原理"這本書裡講的一切給限制住了,還限制的不輕。
不過我不後悔留在那個教會的那段時光,因為我面對了也嚐試了,在這樣的面對跟嚐試之中,我更加了解到自己不適合被這樣的教條給綑綁,如果那時的我逃避了,在日後的人生中或許當我遇見任何失敗,我都會怪罪自己說那是我靈的生命死掉了,我那時沒有去把衪救回來。
但是現在我知道的是,不管如何我們靈的生命是永遠都在的,只要我們活著的任何一天,不管做了什麼好事或壞事或是不做任何事,靈的生命是一直都跟著我們存在的,不用去懷疑衪的存在與否。
我很高興那時的我選擇面對了一切,並且了解到自己想要的是什麼,而且不違背本心的忠於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