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與朋友聊天,剛認識的朋友,問起我過去的生活,問我說:「你之前交過幾個男朋友啊?」我想了想,只回答她「不好說」,在那個社交場合裡,大家也就嘻嘻哈哈打打鬧鬧的過去了,不過,在你來看「在一起」的定義是什麼呢?是你們兩個人互相口頭約定?還是牽手、親吻這種身體接觸才能定義?亦或是以時間長短,在一起超過三個月、在一起超過半年,才算是在一起這種,當作是定義呢?
對我來說,或許是感情的深度吧!感情有沒有相互放的深,大概會跟時間比較相關,那或許你會問說那怎樣才算是在一起的感情深呢?我不知道如何解釋,但因為這個無法量化,因此容易產生幾個不同的說法,例如:你覺得你跟我在一起過,但我覺得沒有;或是我覺得你跟我在一起過,但你覺得不算,這種。
浪漫的愛情故事,很容易在小鎮上發生,因為每次回到小鎮幾乎都算是我的休假期間,其實有點忘記怎麼相見了,我猜再重逢的戲碼,應該跟一起玩耍的人有關吧!每每回到小鎮,留在小鎮工作的朋友們就會互相約找出去吃個宵夜、聊聊天,每次聚在一起的成員除了固定的幾個以外,其他的稍有變動,也許會有其他人的另一半,也許也會有朋友的朋友,來來去去,有時候聊的愉快了就續攤,有時候因為這樣的聚會,認識了新的人,互相留了聯絡方式,然後一段緣分或許為此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