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好個哲學一家親》第一章(另一版)
沐雍熙經歷昨天的多波震盪後,如今十點了,還賴在床上,不想起來。
沐芳宜看了手錶,已是十點二十幾分了,人還沒起床,既不生氣也不在意;起身拿電熱水壺注入清水並按下開關,再把盛了花茶的茶壺與茶碗擱到桌上,就坐在桌邊,一手托腮,似厭世又似疲態般,更像放空,眼神有些空洞,望著窗外的景致:街上往來的車流、孩童嘻笑的喧鬧、青少年相互踢球的歡快,既不去想,更仿佛沒有甚麼是能映進她的思緒。咕噜——咕噜———隨著蒸氣和水聲緩緩攀升,她的神情越發疲倦——也許是經歷太多常人無法理解、難以理解的過往,或著曾被負面的教養及高漲的負面情緒輾壓過,致使此刻的她,甚麼都不想,像發呆又像放空般,望著窗外;任憑越發急促的咕嚕———咕嚕響起,緊接「嗶」的一聲,她才回過神,放下托腮的手。恍惚間,拿起茶壺,將沸水注入壺中,彷彿這時,才能重新抓回一點點清醒。她將茶壺輕放在桌上,才剛落座,手機螢幕便亮起來電顯示,毫不猶豫地接起:
沐芳若:「看吧!我就說不要講那麼多,現在睡不好了吧!」
沐芳宜不以為意:「她想繼續念哲學,就不能停留在表層。」隨即說,我們念東西樓的時候,也會因為念哲學而睡不好,甚至身體非常累,精神依舊高亢;面對旁邊看哲學書沒幾句,就能呼呼大睡的同學,只能咬牙恨恨,又羨慕他能把哲學教科書當安眠曲,睡得香甜。
沐芳若聽罷,沒再說甚麼,而是講:「他還要上學,別講到耽誤時間。」
沐芳宜神情清冷,只道:「我明白。」
掛斷電話後,一手托腮,目光又飄回窗外,不知何時,沐雍熙從衛浴室踱出,手腳輕盈,連推拉門的聲音都悄無聲息。一見他似清醒又帶著睡眼惺忪的模樣,便問:「要拿那個像桿麵棍的,幫你舒緩嗎?」他只點了點頭,走向百子櫃拿出那個舒筋的東西,遞給母親,然後坐在旁邊。沐芳宜將之貼在他的背腰,緩緩滾到頸項,邊滾邊問:「這樣的力道可以嗎?」他面露幾分疲態,先是「嗯嗯」了幾聲,後略帶清醒的答:「可以。」空氣中飄來濃烈的漱口水味,她又問:「要不要喝一杯無咖啡因的花茶?」又聽她「嗯嗯」了幾聲作為答覆。聽罷,便走向桌邊,提起茶壺注入熱水,蒸氣依舊氤氳。
等待中,沐雍熙的肩頸、後背,又讓母親似輾似壓的來回滾了好幾次,直到聽見:「好了。」一臉迷糊的走去洗碗槽,用清水洗了把臉,輕輕擦乾。他仍是一臉睡意未消,眼神迷糊,到沙發癱坐,頭斜倚在沙發與窗戶之間,閉上眼,彷彿繼續沉入補眠之中。
沐芳宜不急不躁,端着茶碗在沙發邊啜飲,香氣伴著暖意在一呼一吸間流轉。她時而抬眸,望向窗外的陽光,眼神明亮而悠然,仿佛窗外的人與景都在緩緩流動中。
*
不覺間,兩壺花茶已見底。她輕放茶碗,為水壺添滿清水,按下開關,轉而拿將茶壺裡的舊茶倒入扇形抽屜的垃圾桶;換上新茶,輕放在流理台上,接續走入洗手間。約莫十分鐘,她甫從衛浴室走出,便聽見水壺急促的「咕嚕──咕嚕──」;緊接著「嗶」的一聲,開關彈起。她俐落地提起電熱壺,一氣呵成地將沸水傾入茶壺,猛然噴湧的蒸氣,讓她下意識地側身退開,隨後蓋上壺蓋,將電熱壺放回原處。
將茶壺輕放桌上,又從百子櫃挑了幾包零食放在茶壺的附近,隨後靜靜落座。不到片刻,沐雍熙忽然睜開惺忪的睡眼,愣神了一會,拿起面前已涼透的茶碗,一飲而盡;隨即又重重癱回沙發,仿佛想繼續重入夢中。
沐芳宜側身看她呼吸緩和,像熟睡卻仍有幾分清醒,沒有真正睡下,就低聲緩緩道,我們不知道你是否還記得小九的長相。若只論外在,他簡直驚豔絕倫——深邃而立體的五官,修長而勻稱的身形,舉手投足都透出無可挑剔的高雅。宛如舊時代電影裡的貴夫人,亦似深宮中的端莊皇妃;就像一尊完美無瑕的瓷娃娃。這份幾近希臘維納斯的理想而極致的美麗,是我們三姊妹從未有過的條件,卻是外婆一直想要並專屬於她的瓷娃娃與完美的工具人。
沐雍熙在半夢半醒間,恍惚聽著,彷彿一隻熟睡的小貓,又被母親以最輕柔的方式,喚出甜美的夢鄉。但他沒有不耐煩的表達抗議,也沒有起床氣,只是拖著舒緩,仍有幾分疲憊的身子,改坐到母親的旁邊;看著他慵懶、閒散地述說這些過往,便問前天說的「害」是甚麼意思?九姨偷走的那些東西又去哪了?只是想知道偷那些錢是為了跑路後,可以維持無底洞的慾望嗎?曹家的禍根又是指甚麼?很久之前,看網上的新聞報導了穆家曾祖父母的自殺,為何他們會自殺?穆家一夕之間變為貧戶,祖父後來怎麼了?新聞還有報導,我三歲那年墜樓的意外,是在那個救我的程先生家裡玩;因他再去買吃的,所以由祖母暫時照看,結果冷眼旁觀我墜樓。祖母被判過失殺人,加上曾經的冷眼旁觀其他孫輩致死,最終被判第二等刑罰中,有期徒刑六十年,不滿五十年不得假釋,鞭刑十下。
沐芳宜面對他清醒的種種疑惑,神情自然而清冷,眼神中看不出憤怒,也沒有不耐煩。只溫和地說每講一件事,就是一場一千零一夜。所以,你只能問最想知道的那一個,OK嗎?
沐雍熙聽罷,想了又想說,前天說的那個「害」是甚麼意思?
沐芳宜聽罷,說小九自救後,言行變得越來越極端,完全釘死,澈底沒救了!本來我們都認為那次的創傷,雖然讓他像瘋狗一樣狂咬,把所有的錯跟罪,全怪罪到一起做決定的所有人頭上;甚至認為這隻瘋狗會撲向外公、外婆跟公婆以及那傢伙咬住不放,結果並沒有。在母親因為這件事不僅將他打入冷宮,還成了終生拒絕往來戶之後,小九澈底癲狂了——用手上的把柄向各家媒體爆料,導致母親與相關人等被判刑入獄,罰金的總額,也破了審判極權政府時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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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走去洗手間,不一會踱步而出後,將涼水一飲而盡,倒了新茶,繼續說在綁票事件落幕後,小九私自並提前從學校接走瓊林,把她賣給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以滿足對方的性慾。在老頭付完錢,帶著瓊林離開的途中,年幼的她很機靈,藉口內急直接到超商借洗手間,一進去就把門反鎖,用拖把橫插進立體的門把,以防被打開。接續趕緊用曾祖母給她買的手機,先打簡訊通知他們、兩位女管家再打電話報案,期間一直注意門有沒有被強行打開。
好在兩位女管家先到,沒多久曾祖父母跟警察也到了,在他們的輕喚中,瓊林把門打開,立即撲到曾祖母懷裡,緊緊抱著她。
這是第一「害」,在警局裡,當警察跟曾祖父母聽聞瓊林的講述,既驚訝又震驚,那個老頭正辯解是自己花錢的時候,被辦案員警喝斥了,罵他也有年紀相仿的孫子、孫女,卻做出這麼不知禮義廉恥的事,連一點良知也沒有!而曾祖父只好又替這個孫媳婦擦屁股,事後叮囑兩位女管家:「不能讓芳蘭獨自跟孩子接觸,也要預防提前接走孩子。」
雖然穆家兩位老太沒在瓊林的面前或在附近的時候,怒斥小九,但一回自己家,幾乎氣得連連怒斥小九太過誇張了!曾祖父的原話是:「作為母親不愛孩子、不要孩子也就罷了,居然為了錢把孩子的清白給賣了,作為有讀書的大學生做出這等醜事,不是不知禮義廉恥,是根本沒有廉恥!」
這事在穆家的強力介入下,小九作為文件上的監護人,沒有被剝奪親權,只被判了七萬的罰金——當然,這筆錢她不會繳,一旦在數次重啟的期限內,一直不繳,金額不只會增加;超過一年沒繳,直接判刑入獄,並繳納更高的罰金。這筆錢最後是曾祖母幫忙繳清。
第二「害」在這件事過了六、七個個月,也就是你兩歲半的時候,小九為了獲得母親的回應或關注,不知達成了甚麼協議還是交易,在你們居住的房子外,邊聲淚俱下的懺悔認錯,邊表明每天想孩子想得很苦、很難受,說了一堆非常情緒性的話。若是一般人肯定會相信他是真心懺悔、真心悔過,連脾氣暴烈如母老虎的魏令慧看到這一幕也不忍地流淚。
沐雍熙邊聽邊面露又驚又難以置信的神情,並很大聲的:「————」
沐芳宜聽著這聲似驚懼又似倒吸一大口氣的模樣,輕輕啜飲茶水後,緩緩說道,只有汪劍慧無動於衷,不是因為他認為是在演戲或不相信他會改變,突然母性大發或良心發現;而是懷疑、疑惑——他到底想要幹甚麼、又在策畫甚麼?不等汪劍慧做出應對,魏令慧就邊流淚邊打給曾祖父母詢問。在她邊哭邊質問中,雖然不知道穆家兩位曾祖具體說了甚麼,但是能知道最後小九成功進入並看望你們;而汪劍慧為了以防萬一,讓三十多名保鑣在房子的周圍及院子裡四處走動,避免意外突發。
停頓了會,將茶一飲而盡,又添了熱茶,接續說可他們都不知道意外不在外面,而在裡面——魏令慧讓你們跟小九在客廳裡,然後離開了。汪劍慧回憶說他在二樓做事,邊做事邊注意周圍的動靜。那時,因為兩位保母臨時有事請假,打掃阿姨在做完工作就離開了,只有你們跟兩位女管家。
啜飲幾口熱茶後,說人在專注的時候,是沒辦法一邊做事,一邊注意動靜,也感受不到時間的流動。不知過了多久,據魏令慧回憶,做完事回來看一下情況的時候,就發現瓊林被關在一間房裡獨自玩,而你跟小九不見了——這讓他慌張、恐懼不已,深怕真的出事!那間房子沒有地下室,找人比較不費力,趕忙一間一間找,一樓都沒有又趕忙打室內電話,通知樓上的汪劍慧。他沒有生氣或責備,十分冷靜地立馬調動人手,先讓保鑣兩人一組在房子各處的樓梯口、出入口,包含小門及窗邊伺機應變;又讓六名保鑣分成兩人一組來樓上找人;再讓其餘的保鑣改三人一組,頻繁注意外面的動向,包含工具間、雜物間的內部情況。這八個人就在二樓和三樓頻繁搜索,一間一間仔細找,終於在一間客房的衛浴室找到人!
兩名保鑣發現小九正在站在浴缸前,拼命往裡壓住某個東西,一人用無線電通知,另一人趕忙把小九拉走,讓同事壓制住,自己趕忙抱起年幼的你,又拿起一旁的浴巾把你包裹住,邊拍背邊安撫,免得著涼!等汪劍慧跟魏令慧趕到時,你仍因嗆水而小咳嗽並哭喪著臉,那名保鑣邊抱著邊說你光著身子,就交給汪劍慧。
停了會,將茶一飲而盡後,又倒了熱茶,只見蒸氣緩緩上升,直至消散。沐芳宜呼出一氣後,繼續說,事後我跟六妹、六妹夫及穆家的曾祖父母趕到醫院的急診室,汪劍慧向我們說明整個情況,並說小九騙小孩說要玩甚麼遊戲,必須要安安靜靜的;不然就會被打屁股,乃至劃傷臉頰、割舌頭。兩個孩子就答應小九絕不出聲,讓瓊林獨自在房間玩,先帶妹妹去洗澡。為避免被她察覺聲響,就抱著你悄聲上到三樓,把房門跟衛浴的門關上,避免水聲傳出去。在你剛泡沒多久的時候,小九說要玩撇氣最久的遊戲,就把你放躺在浴缸裡,然後他站在旁邊使勁地壓住。
聽到這裡,我們既震驚又難以置信——六妹更是衝過去緊抓小九的頭往下按,不顧他的低吼直接拖拽到外面,一到暗處就拼命揍他;六妹夫也非常氣憤,一臉不怒自威,跟在後面一起揍小九,依稀能聽到他講:「我從不打女人,但妳簡直該揍!」穆家曾祖讓我去看著,他們會照看好小丫頭的。聽罷,就小跑過去。
沐雍熙邊聽邊驚訝得不知該怎麼說、如何反應的時候,又聽母親說,小九在剛生下你的隔天,面對婆婆說你是黑無常的污辱沒有生氣,而是認為這樣很好,因為鬼怪不敢來。六妹很氣卻沒有動手,等小九說要把你丟進火爐裡燒了,因為穆家跟他們都沒人要,所以要把你燒掉;六妹立即打了兩巴掌,警告他不准在女兒面前講這些話。在小九委屈不明白為何動手又講出拋棄你的話時,六妹又要動手,我制止他了——不只是因為一次就夠了,還是因為小九是打不醒、罵不醒,連持續講道理也沒用的人。在你差點被小九淹死的時候,六妹是在理解事情的原委後,才衝去打人,跟六妹夫一起打得非常兇;我站在一旁注意情況,眼看他倆的火氣消了一大半,小九也沒被打暈、打殘,只是被打得有些慘樣,就出面制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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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法院與社會局皆坦承制度與實際上的疏漏與不足,表示會立即修正,並三度向社會大眾鞠躬致歉。隨後,表明第一次的時候,因為沒有造成實質的傷害,只做出罰金及社工不定時的六次家訪,及半個月後三次突擊式探訪,並四次約談主要照顧者的一系列處置。但家庭資源豐沛的幼童之事,仍出現疏漏,主要照護的曾祖父母坦承是在平日教養中的缺乏,以致孩子會跟母親離開。第一件事發生不到一個月,法院就取消了小九的監護權,並禁止他在半年內接觸子女,還規定必須要定期到社會局的某處室報到。若兩次未到,或以電話及網路來接觸子女,就必須入獄服刑四年,滿三年半才能申請假釋。這些小九都照做了,但法院沒有恢復她的監護權,而是將其列為待觀察與監管對象。
可第二害為何還是發生了呢?因為禁止令只有半年,而兩件事之間,相隔六、七個月才發生。在這之後,負責的法官與社會局的人員三次出面鞠躬道歉,並且表示修正的方式嚴重不足,已再次修正方案,並增加刑罰的力道:小九被判鞭刑十五下,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十七年內不得假釋。
在法官與社會局人員及穆家曾祖父母第一次約談時,穆家兩老太拿出早已寫好、簽名的〈共養書〉表明若父親也願意放棄監護權,希望可以按這份協議安排,做妥善的處置。但是,那傢伙不僅沒出席,還不接電話更不表態。
因為聯絡不到人,法官就翻看〈共養書〉沒有設置啟動時間,但有設定條件,其中一條寫明:若親生母親做出傷害子女的實際言行,不論是在何種場域,在四十八小時之內,對子女進行密集、頻繁的恐嚇、辱罵、不當拉扯等,皆算在內。親生父親在事後的約談中沒請假、沒表態更不出席,懇請法官取消兩人的親權,並使之即刻生效。一讀到這條,又詳細閱讀確認沒問題後,當即做出裁定:若在母親入獄前的四十八小時,父親仍未予任何形式回覆,這份〈共養書〉即刻生效。
在法政府上台後,對舊社會裡,只有內外發展穩固的家族,比如范家、潘家、袁家等,發展出的共養制:經濟共養、親族共養和整個家族的共養,是被新法家政府承認的,目的是防止婦女與孤兒遭親族侵佔繼承的財產。畢竟你也知道以前的制度,婦女是沒有經濟獨立的自主權。
也許你會問:「那怎麼到五歲的時候,才被共養呢?」因為那傢伙寫了一份聲明的文件寄到法院,時間剛好在四十八小時之內,因此監護權沒有轉移。但曾祖父母向法官表示,在你五歲的時候,即便親生父親不同意,也請把監護權轉移,表明那傢伙沒有實際照顧兩個女兒,連出生都沒看過也沒抱過,不配當父親。法官同意了,表示一滿五歲,正式生效。
只見沐雍熙非常疑惑並問:「沒看過也沒抱過,還要監護權做甚麼?」沒一會又猜說:「是因為他知道九姨有設立信託基金,想要動裡面的錢嗎?」
沐芳宜對這自問自猜,帶有幾分功利主義的判斷不意外,卻有幾分欣慰,簡述道:「差不多,但他不知道我們早就在設立之初,做好重重防範了,即便他有監護權也沒用。」接續道,或許你會問:「新法家不是主張罪重刑更重嗎?怎麼第一次沒判呢?第二次判得這麼重?」那是因為第一次非法買賣成立,卻沒有造成實際傷害。這也是法律與審判的侷限,無法審判人的動機,也無法看見、預判一個人的行為嚴重程度。上次繳罰金,該做的都做了,是出於讓行為人知道要收斂、約束,而不是一次下猛藥,直接判刑並關起來。換言之,上一次的行為不構成危險因素的條件,如果是言語威嚇及半夜的跟蹤、白天在公共場合的咆嘯、毀壞物品、持刀威脅,或在家門前的塗鴉恐嚇及砸場等騷擾,就可以直接判刑,而且重判十五年以上,鞭刑也是從十三起跳。
沐雍熙在不覺間,感到視線模糊,眼眶濕潤,不知在何時默默流淚了;邊拭淚邊將已涼了的茶水一飲而盡,不知該如何說,也不知如何回應這些事。
沐芳宜見狀,只是抱著他,眼神清澈卻沒有先前的明亮,邊輕撫後背邊緊緊抱著,甚麼也沒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