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好個哲學一家親》第一章(另一版)
沐雍熙吃完午飯,走去晾衣服的地方,看衣服還沒完全乾,就把家裡打掃了一番,又去加了水,再把兩個汙水箱的水排到特定的地方。接著用手機叫車,泡了杯熱可可,最後花一些時間溫習功課。
正在清洗杯子時,手機響起了App的通知,趕忙穿上鞋襪,拎了一小包就出門了。*
對於親生父母的許多事,在成長過程中,母親和爸媽及堂舅與堂舅媽,從沒透露過「隻字片語」。不過,從昨天那些事聽起來,複雜又黑暗的事應該不會少到哪去!
沒一會,就到地方了。與群芳飯店相隔五條街,離兩家大型量販店、一間百貨商場,只有兩到三條街。只見母親站在酒店的門口,在旁邊的媽媽穿著深藍色唐裝,底下是黑色褲裙,說:「走吧,這裡有好吃的,想吃龍蝦,這裡都能點菜。」
聽著這話,趕忙跟上母親、媽媽的步伐,沒多久便來到一間有沙發、躺椅,也有飯桌、椅子的大包廂。
「先坐吧,想喝甚麼、想吃甚麼糕點,操作旁邊的平板就行了。」沐芳若邊翻看菜單,邊介紹這家的粉絲,也就是冬粉,白菜粉湯褒、辣豆腐粉條湯、牛肉湯粉條子和脆皮烤鴨是招牌菜之一,非常好吃;另外涼爽的粉條冷湯、細雨冷湯,也是很不錯的隱藏菜餚。
我跟母親看著各自的平板,相繼點了飲料跟糕點;媽媽也點了餐,隨即,問道:「你還有甚麼想知道的嗎?」
「好多,太多了。」稍微想一想,就問簡答的話,小姨是誰的私生女?新年要叫『阿姨』的四人,在沐家是甚麼身分?」
「小姨的事,是你查到的,還是猜的?」
「猜的,從墓地的位置跟大小,還是可以知道的。」
沐芳宜問他是否還想知道外公跟外婆的其他事?
沐雍熙想了一下,說比較想知道小姨跟四位阿姨的事,外公跟外婆還有甚麼事?以為昨天已經講完了。
沐芳宜說昨天是前半生的背景介紹,現在是後半生的主軸敘事——可以簡答,畢竟這種風流韻事,也不需要知道太多!
邊點頭邊聽母親娓娓道來:外公跟外婆的感情,不是熱烈的情侶,也不是恩愛的夫妻,更不是傳統的夫婦。從你開始聽這些煙雲往事時,應該也能猜到,即便一開始兩人的感情都很好,但隨著深入的相處、外婆的野心和對權勢的慾望逐漸展露,一切都會開始變調。從身為九姨太的女兒開始,注定一生帶著生母是「煙花女子」的標籤。但外婆靠著從小習得的種種本領,加上過人的才智,逐漸讓人遺忘「煙花之女的子女」的烙印!外公或許有一些「蘿莉癖」,畢竟當初看相片選親,對年僅十五歲的外婆,一臉的稚嫩與天然的大腳,可說是非常滿意!
縱使外曾祖父母非常反對,但在年輕的外公一鬧再鬧,鬧得雞犬不寧的情況下,也只能無奈答應,畢竟他們不想再失去最後一個孩子了。話雖如此,在外公跟外婆成婚不到一年半,外曾祖父母便搬去祖宅,也就是現在的沐家大院生活了;從此只往來過一次,即便外婆將孩子一個個往他們這邊送養,既不露面也一聲不吭——這也表示他們不承認這個兒子與兒媳。
「那時,外曾祖父母大概幾歲?」
沐芳若解惑道:「不惑之年,在那時候算老了,不像現在叫壯年。」
沐芳宜啜飲幾口茶後,接續說,外公比較看重男女情愛,而外婆則視男女情愛為手段、為「逢場作戲」,將性和感情分得很開,甚至是兩回事。但外公不這麼認為,也做不到將兩者分得很開——這是甚麼意思呢?他愛外婆,也很愛外面的那些女人,卻沒有才子的才華兼具風流的本事,只徒有風流;至於外婆怎麼看?她親口承認從沒愛過外公,也沒有喜歡過,更沒愛過所生的任何一個孩子。換言之,這段婚姻,只是外公的「一廂情願」、「自以為是」。但我們都不知道,也沒問過外婆是否愛過其中一個情人,也許她也沒愛過那些情人。
*
沐芳宜將茶一飲而盡,又添了新茶後,繼續說外公在一九五零年開始,在外陸續有相好、情人,而外婆是在一九五三年,陸續有情人;所以,前六個子女跟小九可以確定是外公跟外婆生的,可兩個小舅看小時候的樣子跟外婆有幾分像,但完全不像外公,連性格都不像;可外曾祖父母一點也不介意,依舊視如己出。當外婆得知外公在外有其他女人和私生子女時,瞬間鬆了一口氣,並提出分房睡的要求;外公很驚訝、不理解,外婆則一臉淡定地說:「別把外面的那些性病都帶回家。」外公聽罷,想了想,也認為是合理的,就同意了。
沐雍熙聽得一臉驚奇,瞬間又疑惑:「這話不是表面上的意思吧?」沒想接下去的更驚奇:外公跟外婆會在彼此不在家的時候,帶情人回家,在自己的房間跟對方上床。而外公是好幾年之後,有一次出門,發現忘記拿東西,趕緊返家,卻意外撞見外婆跟情人上床,頓時「怒從心上起」!外婆見狀,也不驚不慌,反倒說:「你都能帶秘書和情人回來上床很多次了,為何我不能帶情人回來上床,這有甚麼好氣的。」又冷冷地說:「你可以有小三,甚至無數的情婦,也能有許多的私生子女,我就不能另有新歡,是嘛。」外公被外婆這樣一講,瞬間氣不起來了,只能沉默地拿了東西出去。
沒多久,服務生陸續將餐點依序擺上桌,又悄聲退了出去。
沐芳若緩緩說道,即便我跟五姊各自結婚,但我們和你一樣沒辦法接受外公跟外婆可以這樣過一輩子;完全互不干涉,幾乎默認了各有情人和私生子女的事實。
沐芳宜則緩緩表明,如果是雙方都講好,就沒問題,當然OK。但如果是像外公、外婆這種,不是出於報復出軌的一方,而是雙方都各有情人和私生子女,彼此默認,又只有一方愛,另一方完全不愛的情況。這又要如何理解?我們都知道愛總有一天會變調,不再是原來的樣子——不論是昇華還是分裂或者變淡,都曾經深愛而且深信過,也曾希望並相信會一直走下去。可這是建立在自由戀愛的基礎上,像外公、外婆這種近乎包辦的婚姻,外婆完全沒有說「不」的權利,只有外公可以做出「選擇」和最終決定的婚姻,本質就是不對等的,也是建立在利益與「自以為是」上,這是否能先婚後愛呢?從外婆親口的承認來看,是沒辦法達到的。
沐芳宜輕輕飲茶後,繼續說年輕時,得知外公與外婆的婚姻及相關的事實情況,曾在心裡自問:「那這樣的婚姻,還有存續的必要嗎?尤其愛的一方,同時愛著外面的;而另一方,是誰也不愛,連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去自愛。這樣的婚姻,真的有存續的必要嗎?」可思索了幾天仍不知如何解。後來結婚再重新思索,認為外公跟外婆這種基於利益的婚姻,存續的必要在於他們是否願意繼續以「相同的利益」維繫沒有真正的愛,或是只有外公自以為是的愛的婚姻。
沐芳若表明他們兄弟姊妹八人前半生都在外曾祖父母的隔代教養中度過,他們的學養豐厚、學識很好,可以看出雖然是受私塾與現代化教育長大的,但不會一昧捍衛舊學問,而是能各取其長,中西合併。在外曾祖父母與手足相互的關愛中成長,跟外公、外婆一點也不親近。
唯一在外公與外婆身邊親自養育的小九,對外公、外婆的婚姻實況或許知曉一二。我猜也可能目睹過一兩次外公或外婆帶情人回來上床的畫面,只是都被外公或外婆忽略了——在他們看來,這種事雖上不了檯面,但私下其實沒什麼,完全沒什麼。可小九的感觸、感受一定比我們更深、更痛苦,表面上父母看起來感情很好,實際上卻不是那麼一回事。外婆與外公的相處模式,以及外公的態度、外婆的養育方式,對她是有很深刻的影響;這接二連三的事,或許也導致她很渴望愛——渴望父母的關愛、渴望丈夫的愛與疼惜,希望夫家得到的重視。在母親給他訂親時,也一度真心以為母親真的是為了他好,才挑了一個高富帥的白馬王子、一個如意郎君。結果辦完婚宴的那天,一結束就遭遇了現實的重擊!
沐雍熙邊聽邊疑惑:「這不就跟古代歐洲的皇室與貴族的聯姻,沒什麼不同嗎?」還沒來得及問話,就聽母親說:「這樣講不完,先切入他想要問的吧!」
沐芳若邊點頭邊說,小姨是外公的私生女之一,你常喊的四姨和經常玩在一塊,很開心又愛撒嬌的五姨都是外婆的私生女。四姨出生於一九五四年,叫李貞明,字含章又字麗澤,名跟字都出自《易經》。聽四妹說是「滿腹經綸」的祖父與祖母起的;祖母取名,祖父取字。五姨出生於一九五七年,叫嚴牧荑,沒有字,原本姓梁,後來改成養父的姓氏。另外兩個年紀比較大一些的阿姨,是外公的小女友。她們只跟外公交往一兩年,在得知外公很花心,同時交往其他女友,只想跟她們玩玩,就提分手了。雖然你的外公、外婆,各有好幾個私生子女跟情婦與情人;可跟我們有往來,感情也比較好的,只有這四位。
聽罷,沐雍熙不由驚嘆道:「好亂吶!」
媽媽微微一笑——皮笑肉不笑道:「從這點來說,我們與那些『白手起家』的富戶沒什麼不同,與古代歐洲的那些貴族也沒什麼不同。」
沐芳若微笑道:「那兩位阿姨,雖然跟外公分手了,但人還不錯,不再是個只專注愛情,只想把自己嫁出去的人。」
沐芳宜繼續說,小姨有偏中度的智力障礙,生母在得知這件事後,就把他丟給外公,然後「杳無音訊」了。那時,小姨只有一歲半,快要兩歲,好在還不到記事的年紀。外曾祖父母不知從哪得知消息,唯一一次去父親那裏,也不知道是因為甚麼事,一看到一個小丫頭不太會說話,反應比較遲鈍、遲緩,就問能不能讓他們帶回去養?父親立即同意了。帶回去沒多久,堂姑來看望時,得知道這件事,既氣憤又無奈,但只化作一聲有力的輕嘆,並問能不能讓他來養,可以帶去國外接受更好的教育跟治療。外曾祖父母想了想,或許這樣對他更好,就同意了。
「若你想知道四姨跟五姨的事,可以親自去問他們,在德蕙醫院做行政,已經十二年跟十一年了。」
聽著母親如此說來,心想以往的過年佳節,總會見面,即便是元宵節,也會一起吃湯圓、閒聊和逛街,等那時候再問也可以。
沐芳宜啜飲幾口茶後,問會想知道小九跟舅舅們是怎麼走的嗎?
「如果母親願意說,不方便也無妨,我沒那麼想知道。」
沐芳宜見狀,就說三個大舅舅及小九則是被殺的,被外婆指使並買凶殺人,至於原因,各不相同。七舅和八舅則是在學校遇害,至今兇手不明。
聽罷,心緒複雜,本想問更多事,但止住了!隨口,猜測道:「是因為他們對外婆而言,已經沒利用價值了嗎?」
沐芳宜淡淡地說:「可以這麼說,但不全是。」啜飲幾口茶後,說三個大舅舅想要揭發母親做的許多不法及屬於灰色地帶的事,可卻被母親早幾步發現,逼舅舅交出已查到的所有證據被拒,就把人騙到海上的一艘船,一登上去,就連人帶船直接炸毀。而小九則是因為私自轉走了母親在海外帳戶的八千億美金,加上公布了一些查到的證據;導致母親陷入了一些官司跟調查的麻煩中,還被判刑入獄。你的外公奉外婆之命,屢次要她還錢又不肯,在外婆可以申請假釋之前,有好幾年一直在拼命在爆料,像瘋狗一樣狂咬外婆跟相關的人與集團,其中包含夫家穆家的許多料;導致外婆從第三等合併第二等的有期徒刑,改判第二等的終身監禁,因為改判,要繳高達八千億的罰款。最後,只好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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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芳若將茶一飲而盡後,又添了新茶,並說外婆跟小九相像的地方很少,即便完全一模一樣,背後的原因跟動因卻不大一樣。外婆跟小九在決定拋棄、不要、捨棄的行事上,一樣是不問其他、不會心疼、不會懊悔、不會難過,就直接做了。因此,即便殺了小九能讓他耳根子清靜、不受利益集團的種種威脅、脅迫外,很多上不了檯面的事,也不會一直浮起來。所以,即便是他最滿意的「作品」,外婆也毫不在乎!在一般人看來,沒錢很慘,或是過得很拮据,但滿腦子只想著錢、只認錢做父母,遠比「六親不認」還可怕!但外婆不全是因為錢,而是對權力的渴望和掌控,逐漸在脫離控制,這是她最不能容忍的事。
沐雍熙聽聞,一時間也不知該說甚麼,是否要繼續問下去。只是在想,既然如此,那九姨應該也做了和外婆一樣的事——我們一出生交給保母就跑了,自己搬到別處,去過想要的生活。哪怕她在夫家過得有多不如意,也不能合理化因被迫做「不願意」的許多事,包含將我們交給保母就跑了,完全不聞不問!不過,九姨可能太晚得知性別也無法墮胎,但她也沒有選擇從樓梯滾下來或跌倒等方式。
沐芳若看著她一手托著腮,像是無聊又像厭世的神情,似乎還有幾分疲態,便問是不是昨天沒睡好?只見她搖了搖頭,說不知道該怎麼以常理或常人的方式,理解外婆跟九姨這對母女,雖然還記得昨天在酒店時,母親所說的,但一路這樣聽下來,也太複雜難解了!既不簡單又很複雜,複雜到難以理解,太難理解了!
沐芳若和沐芳宜各是一臉冷,但眼神中帶著幾分驚訝的眼色,看她將茶一飲而盡,添了新茶後,說以前的人因為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像母親說的:「多以帶有『惡』的本性、習性或行性在生活」——可這「惡」又是甚麼?可以是男性基於生理本能,一看到女性就直接實施性侵,也可以是為了一己私慾,只顧自己不顧家人的感受,一直搞外遇並有私生子女,這能說是只負一部分責任的「惡」。或者是在公司沒什麼能力,卻一直搞鬥爭,這也算是一種「惡」,一種用生存恐懼合理化的「惡」。但是外公跟外婆之間有什麼樣的「惡」?他們從一開就不對等,假設外公對外婆很好,但自己有外遇卻隱瞞,直到發現對方也有外遇而非常憤怒,這算「惡」嗎?這只能說是一種「我可以,但不准別人也可以」甚至把對方當成附屬品跟私有物的「惡」。外公為何要聽從外婆?是跟她一起瘋嗎?目前聽來,感覺誰也不欠誰,彼此之間是沒有共生關係,只有利益關係,還是能隨時解散的「利益」。如果是這樣,那幹嘛要聽從外婆?
對這一連串的自問自答,沐芳宜和沐芳若流露出一種溫柔,夾雜著溫和、慈藹的微笑——是欣慰她真正長大了?還是為此時此刻的她,感到驕傲而高興?他們都沒說出口,只是微笑著。
「你們有問過外公為何要一直聽從外婆嗎?外公真是蘿莉控?」
沐芳若答道:「我們只知道外公喜歡找長相與年齡不符的小女生,也就是童顏、床技好、性慾強的情人,雖然看不出實際的年紀,卻很有新鮮感。」沒一會便看她邊「噁——」邊面露厭惡、噁心的神情,只是保持微笑並繼續說,我們曾問過,但外公只是一貫的說:「你們的母親有她想做的事,而我想幫她並看到完成時的那一抹笑容,即便是很短暫的一笑也值得。」
沐雍熙聽完,一臉無言地說:「好吧,我真的無法理解了!但這也算一種『助紂為虐』的惡。」
沐芳宜邊給他倒茶,邊問還有甚麼想要知道的?
沐雍熙邊道謝邊說有查到穆家申請破產,完全變成窮人——土地跟房子的租賃權被法院收回並法拍,很多資產都沒了。從新聞裡也看到九姨轉走了穆家上千億美金的資產跟國外的一些房產,可都沒寫這些到哪去了,想來也不會放到信託基金裡,這作法很蠢。隨即又問,你們對九姨瞭解多少?看新聞裡寫的,他好像很愛花錢買精品,在某次警方的搜查時,搜到海量的精品——當下看了,感覺跟伊美黛夫人有過之無不及;光鞋子就上千雙,他又不是蜈蚣有那麼多隻腳,一天穿一雙,連續穿十年也穿不完。
沐芳宜和沐芳若互看一眼,都很平靜、很平常。
沐芳宜只露出一個皮笑肉不笑的臉,喝了一大口茶又添了新茶後,緩緩道來,不論是穆家跟那傢伙,還是外婆,給的錢完全是剛剛好,一毛也不剩的。而小九在衣服、包包、鞋子等方面,不是花錢如流水,而是花錢如決堤:衣服一件就好幾萬或十多萬,一次就買八到十件;鞋子一買就五六雙,一雙都要五千多到九千多元,甚至上萬;包包都買精品的,一個十幾萬,另一個六十幾萬,再來是百萬起跳。這些都是從很剛好的生活費裡,一點點摳下來的。而小九花錢如決堤的情況,跟骨董收藏家或古玩藏家「有過之無不及」。
沐雍熙聽了,有幾分驚訝,這樣一個月月薪五萬八到九萬八之間,甚至十一萬到十六萬之間,肯定不夠花,不僅不夠花,還會倒貼很多。另外,每個月剛剛好的花銷,怎麼還能一點點摳下來?按這花錢如決堤的本性,根本不可能留下甚麼資產,連信託基金也不會成立——不對,按母親跟媽媽的描述,九姨根本不可能會成立信託基金,也不可能忽然母性大發、善心大發或突然良心發現,既不會鋪好後路又想好生路,完全不可能!
沐芳宜接續說,小九在第二次懷胎後,仍在銀行做櫃台小姐。五月你提前來報到,同年的七月就辭職不幹了!之後,就一直當伸手牌,大肆花錢,一次花銷將近五六十萬都算克制了;最誇張的是,一個月就花了兩百八十多萬。
沐芳若接續道,小九花的都是沒辦法賺到的錢,一個人的月薪,如果是五萬多到六萬七,扣掉三餐、保險費、停車費、油錢、房租或房貸、水電費、手機的電話費等日常必須的開銷,能存的錢一定很少,或存不了錢;若有一些想買的東西,或想提高生活的品質,沒倒貼就已經很好了。若月薪七萬到十三萬,扣掉生活必須的開銷,仍有一些餘裕,可以存錢或提高生活的品質。一九九二年的時候,小九的月薪只有八千元快一萬,直到一九九七年七月辭職,月薪也才兩萬多。
沐雍熙沒想到九姨不是二十一、二十二歲大學一畢業就嫁人,當伸手牌的貴婦。但一個月的花銷,也太驚人了!只聽母親又「絮絮叨叨」:小九雖然是個「繡花枕頭」,實際是一個沒法靠自己長大的小孩,也僅有小聰明,他彷彿是歷史上的趙飛燕;外婆對他的愛,除了溺愛不明,更多的是利用、當成玩具、當成搖錢樹和實現權力、增進利益的工具,不是真心在愛她。當小九聽到那傢伙說,為何會娶她的時候,整個人幾乎陷入了絕望中,難以相信,但事實便是如此。
沐雍熙瞎猜道:「是看上九姨娘家的資源與背景嗎?」
沐芳宜邊點頭邊說:「實際是聯姻,外婆跟那傢伙同意的,但小九是連問也沒問就答應這件事。」頓了頓說,所以他不全是被迫、沒選擇的,只是沒弄清楚、沒有明白,當婚姻是基於利益,而且只有利益跟附加的責任與義務,甚至利益大過愛、利益不講愛、利益與愛變質也不再平衡的時候,一切就會變成一種暴力。不論是冷暴力、精神暴力,還是父權式的暴力,或是帶有僵固性的扭曲父權式暴力、極端並自毀的暴力等等都算是——這時候只講輸贏、只講誰最會算計與利用。若小九不清醒、不提升自己、不想辦法自救並讓自己強大到足以與之抗衡的地步;只會一直處於被欺凌的弱勢,不惜自毀自炸也要拉著所有人陪葬,是不讓全世界的所有人拒絕,只能被迫買單的方式。
沐雍熙邊震驚邊說:「這太極端了吧!」
沐芳若則說,這就是外婆與小九很像又不一樣的地方,同樣是極端,卻是那麼不同的極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