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心凌〈從未到過的地方〉】
我可能是不要命了,才在這個時間點寫這篇。(工作完的凌晨三點半)但剛剛才跟工作夥伴說,由於工作就是寫作,屬於自己的文章就越來越少了,除非是真的溢出的情感,不論好的壞的,只要寫下,那麼就會捨棄,或說,做好放下的準備。
我的意思是,會捨棄「寫者無心,讀者有意」,會放下閱聽者對於這篇文章解讀揣測,畢竟人心千百萬種,不可能讓每個人滿意,也不需要。
今天要說的故事是在我生命中很特別的一個人,他陪我走過失戀時期很重要的過渡期,我敢說如果不是他,我可能無法兼顧當時分手與工作的生活。因為有他的存在,我好像把分手後空了一半的心裝上了幻肢,暫且有「心」攙扶著。等待我的心長回了失去的一半,成為完整的我自己。這種情感可能比朋友多一點點,也不單純是閨蜜。你知道有一點點的動心,滿足於對於戀人的渴望和習慣,也知道他不是你想與之共舞的那個人。你愛他,但你不會去愛他;他知道你愛他,他可能也不討厭你,但他不會真的愛你。
就像〈從未到過的地方〉,我們可能一起去了許多地方,一起度過了一些歲月,甚至有一點曖昧,但是我們從未到達對方心上。可能可敬,可能可畏,對方心上的那個理想型,總是跟自己有著千百萬種的距離與差異,我們可以陪伴彼此對於愛情的遺憾與嘆息,可以假性戀愛的嬌嗔與甜蜜,但那僅止於假性而已,直白說,就是講講幹話,沒有真心藏在後面。
真的沒有真心嗎?
我無法回答他的部份,但若你要問我......嗯,有的,當然還是有。所有的愛稱與撒嬌的言語,都有一定的認同與信任,非常認真地「說說而已」。你相信他不會背叛、不會當真、不會拿去作為呈堂證供,不會回頭威脅你成為仙人跳的一部分。這樣的「相信」,可能比我相信我分手的男友還要深,你說怎麼可以不算真心?
然後呢?
然後我們會繼續看著彼此工作的側臉,繼續奮鬥著微笑與眼淚;繼續在場面尷尬時相視一笑,然後低頭私訊;繼續關心著彼此的新戀情:一個勇敢愛,一個不要再追愛了;繼續許諾著要成為更好的自己,你羨慕我,我想成為你。
「才看見 從未到過的地方 原來是你心上」
那又怎麼樣呢?我們一起去了很多地方,你陪我走過了一段我原本認為很難熬的失戀萬歲。
僅以此篇,送給我親愛的嘴砲好朋友:請不要忘記要買給我的農舍大屋,有錢有閒,大富大貴。這首歌,是屬於你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