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份協議,都是信任、風險與智慧的交錯。

在創投的世界裡,最讓人頭痛、卻也最關鍵的文件之一,就是「投資協議(Investment Agreement)」。
它不只是法律文件,而是一場關於信任、風險與人性的心理戰。
權利與義務的平衡
一份投資協議,首先要釐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投資人出資後,通常會擁有知情權、董事席次、資訊揭露權,以及重大決策的表決權; 創業者則需定期提供報告、遵守治理規範,讓公司保持透明。這些條款看似程序化,但其實是一種「信任的框架」。
投資人買的不是股份,而是對創業者執行力的信任;
而創業者簽下的,不只是文件,而是一份願意被看見、被要求的承諾。
為什麼條款這麼多?
每次談協議,創業者最常問的一句話是:「為什麼要這麼多條?」
其實,每一條背後都有故事。
附買回條款(Buyback Option),是雙方為「最壞的情況」先約好出口。
當公司未達預期,投資人能否要求創辦人回購股份? 或反過來,若投資人中途想退出,創業者是否能買回? 這不是不信任,而是對風險負責的體現。
控制權(Control Right),則決定了「誰說了算」。
董事會席次、否決權、重大決策的門檻, 看似繁瑣,其實是防止公司失速的保險機制。
股權稀釋(Dilution),是另一場隱形的戰爭。
當公司進行下一輪募資,早期投資人的持股會被稀釋, 因此「反稀釋條款(Anti-Dilution)」成了保護早期支持者的防線。 就像你早早買票支持一場音樂會,不能因為後來場地升級就被趕到後排。
最後是 退出機制(Exit Mechanism)。
投資人不是永遠的股東,他們需要知道何時、以何種方式退出: IPO、併購、股權轉售——若沒有明確設計,一場好合作也可能變成拉扯。
這些條款看似冷冰冰,但其實是在替未來「怎麼一起走、怎麼好好分開」預先寫好說明書。
為什麼這麼燒腦?
因為它考驗的不只是專業,更是人性。創業者希望保有主導權,投資人希望確保風險受控。雙方都沒有錯,只是角度不同。
我曾經談過一份協議,討論到凌晨兩點。
桌上堆滿標註、圈選、註解的文件,大家誰都不願退讓。 隔天早上醒來,我看著那些紅筆痕跡,突然明白—— 真正燒腦的,不是條款的複雜,而是人與人之間的拿捏。
有時一句話太直接,就會讓對方覺得被懷疑;太模糊,又可能埋下日後的風險。 在這些灰色地帶裡,談判的節奏與心態,比文字更關鍵。
我的體會
後來我發現,真正好的投資協議,不是最嚴密的,而是「雙方都覺得合理的」。 它要能保護風險,也要讓創業者有成長空間。
每當我再打開一份投資協議,看著密密麻麻的條款,我不再覺得那是冷冰冰的文字。 那是一段關係的開始—— 有人拿出夢想,有人拿出資金,兩個世界開始交會。
協議讓彼此有共同的語言。
而創投這條路,最終拼的不是誰談得更漂亮, 而是誰能在條款之外,仍然相信對方。
條款能寫的,是權益;寫不出的,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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