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明代的軍事發展有幾個重要階段,從明太祖前期建立的衛所軍制,亦即作為半農半兵之各地駐屯世襲軍,中期轉變為募兵之營兵制,到晚期的以個人家丁、標兵為首,個人和家族色彩濃厚的人際一依附式武裝力量,以上三種勢力始終並存,如衛所直至清初仍舊存在於很多邊疆省份。因此明代的軍事發展過程之分雜和混亂,始終困擾著許多研究者,在學界中亦無統一對於軍事系統演變的共識,可見研究明代軍事史之困難。由於標營作為晚明軍隊戰鬥力之核心,加上於宣大總督任上曾進行過總督標營(以下簡稱督標)之整頓和擴編,留下相對完整的資料,因此我希望以盧象昇(1600-1639)旗下的宣大督標為例,通過多封相關奏議,令讀者一窺晚明標營之建制、組成,同時亦可了解晚明名將盧象昇的實幹風格。
二、何謂標營和盧象昇的官宦生涯:
欲了解明代標營,必須從明代其實有兩套軍事職級系統入手,一套為衛所至中央五軍都督府之世襲軍官官職(從百戶、千戶,一直到最高的左右都督),另一套為戰時軍事指揮系統職務,如守備、參將、遊擊、副總兵和總兵等,前者為世襲官位,即擔任軍官資格,才能被任命為後者之軍事指揮職務。明代為衛所制,但由於衛所世襲軍制度逐漸敗壞,明代中期已改為募兵制度為主,僅軍官仍多半由世襲軍官家族出身者擔任。明代各邊鎮有各堡壘守軍,稱為鎮兵,由各堡軍官進行指揮和調度,但這樣整管省級的總兵或文官監督軍政之官麾下並無直屬他本人可調動的軍隊,導致戰時號令不前,因此才有了各標營的建立,如督標(總督)、理標(總理)、撫標(巡撫)和鎮標(總兵)等省級掌管兵標營首先成立,晚期甚至連巡按、兵備等省分次級官員亦領有標營,作為啟、禎朝剿匪和對女真戰爭中之重要戰力。
介紹完明代標營,接著是這次的主角─晚明重臣盧象昇。盧象昇字建斗,號九臺,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今江蘇省宜興縣)人,天啟2年(1622)二甲五十五名進士,初任戶部貴州司主事,升任山西司員外郎,後外調至北直隸大名府任知府,任內整頓大名軍備,建立「天雄軍」,於之前介紹過之己巳之變期間曾率軍入京勤王,象昇之軍事才幹亦開始為人所知。由於大名知府任上政績卓著,象昇長期任職於該地,升任按察使司副使和大名兵備道,崇禎七年(1634)三月陞任鄖陽巡撫,正式成為手握軍權的封疆大吏。
象昇在鄖陽巡撫之前的奏疏並未留存,因此他的軍事佈置和治理理念僅能從鄖陽巡撫任上開始追溯,由於本文僅討論宣大總督任上之標軍整頓事蹟,其他宦途並不過多著墨。由於鄖陽巡撫、湖廣巡撫和五省總理的任期皆不長,總理後期奏疏亦有遺失,但從兩任巡撫任上和其他遺留奏疏,已可看出象昇重實務和勇於任事的性格,如鄖陽任上便積極整頓軍備、招撫流移,重新建立地方秩序,而且奏疏中對於許多具體做法,甚至財源皆有交代,可見其務實性格。
由於總理任上圍剿流寇頗有成績,丙子之役(崇禎九年1636)期間清軍入侵,短暫率兵支援北京。該年九月隨即升任宣大總督(轄下包含宣府、大同和山西三處軍事重鎮,亦稱三邊),替代原先對清軍無戰果之總督粱廷棟(1591-1636),開始其人生最後的高光,最後三年的宣大總督生涯。除即刻報告和交接手上的總理標營和部署外,總督到任後除例行上的謝恩疏外,首封奏疏便是希望整頓總督標營之奏疏。
三、象昇接手之總督標營現況和其整頓方向:
盧象昇於崇禎九年時月初一日和舊督臣交接後,在短暫巡視過部分轄地之要塞後,隨即於十月十二日上〈請増標營兵餉疏〉,期待增強和整増邊總督標營兵力,作為西北邊軍之模範軍和作戰核心,以祈陸續整頓各駐屯軍隊:
……惟來而有以待之,且能厚集兵力,鼓銳出奇以大挫之,此所謂治標也。宣大兩鎮總兵官標健兵丁,及督撫標營各將領戰兵,俱宜立法簡練……臣標營官兵僅以五千五十四員名計,在承平無事見其多,當○患剝膚苦於寡。蓋臣雖備員總督,遇有邊警,必不敢託言調度,安坐鎮城。惟蠢動零夷責成鎮將剿禦,若窺疆大○,臣必親提勁旅,躬冒矢石,以為元戎戰裨先。標營戰兵至少亦非一萬不可,刻下急宜增設馬步五千……若惜小費而遺大計,狃近習以忘遠圖,連年○患,便為炯鑒……臣標馬兵月支一兩六錢,步兵月支一兩四錢,亦有支一兩者。宣大兩鎮總兵官各有馬健丁五千,月支一兩八錢,又加折米銀四錢,每兵共月支二兩二錢……臣標馬兵月支一兩五六錢,步兵月支一兩二三錢,以視該鎮健丁月支二兩二錢,太相懸絕,非所以平情示勸,居重馭輕也。今當即議量加,以示鼓勵。馬兵以一兩八錢為率,每月量加銀二三錢不等……共馬兵三千名,每月約該加銀七百餘兩,每歲約該加銀八千四百餘兩。步兵以一兩五錢為率,每月量加銀二三錢不等。共步兵二千名,每月該加銀五百餘兩,每歲約該加銀六千餘兩……至應増馬步五千,馬三步二,其餉一照前額,每歲該銀十萬二千餘兩,幷官廩馬料,約略計之,每歲該銀十四萬餘兩。邇值三空四盡之時,司農仰屋無措,微臣豈不知協恭相體,苟且支吾!但以此衝邊,當彼勁○,不如是,則治標急著,措手何從?……若經年練成,詎敢為宣雲一塊土獨私其用!凡密邇陵京之地,俱可資一臂以報效朝廷,豈不猶愈於遠調邊腹之兵,終無緩急之濟哉!…
從以上奏疏中可以看出,象昇希望提高總督標營規模和待遇,其原因除更加強化總督直屬之兵力,以支援各地戰線的戰場外,這裡象昇特別表明自己並非僅是待在後方的指揮官,而是以身作則,帶領其他將領一同在前線作戰。另外,如果原先五千,加上擴編五千,總兵力達一萬的總督標營練成,擔當一隻勁旅,作為北京的一臂,必定能夠配合對清前線的關寧和薊州軍隊,快速支援京師,甚或南下討伐流寇,因此象昇不斷呼籲朝廷儘管當前財政拮据,總督標營的擴編能夠對於北方的邊防起到很大的幫助作用,不可吝惜一時的增加軍費增加。
至於擴編的方向和待遇,象昇認為當下總督標營為馬兵三千人,加上步兵二千人,共五千人。應擴增一倍,馬兵提升至六千人,步兵増募至四千人,總共約一萬人的兵力,如此大規模的標營,應當世所罕見。同時提高薪資待遇,以便鼓舞士兵戰鬥力,原先馬兵月薪為1.6兩,步兵為1.3兩左右,算是正常水平,但文中提到相較於大同、宣府總兵手下各有五千領月薪2.2兩的有馬家丁來說,總督標兵的待遇未免有些差勁。因此象昇決定一體加薪0.2-0.3兩,以便配得上總督標營的戰鬥力和待遇,通算下來,每年會增加約十四萬餘兩的軍費開支。
高達一萬人的總督標營相較同時代的標營規模相對龐大很多,在不到十日前,十月八日所上奏〈恭報理標兵馬疏〉中,象昇提到其任五省總理麾下,直轄之標營軍力僅約三千左右。必須注意到的是此一萬名總督標營軍士為戰兵,非僅負責城防的守城兵,而是野外作戰部隊,其中更包含整整六千名騎兵,可見對機動性之重視;若能夠順利整編完成,相信能為明代北方的邊防提供堅實的後援。
四、標營戰馬、軍備之籌備
在同時整治三邊的布防和整頓軍紀之際,象昇同時在籌措標營擴編所需之大量戰馬、盔甲和各式武器,甚至包含大砲等火器部隊,儼然是一隻完整的作戰單位。崇禎十年(1637)年正月初十八,象昇連上〈措辦標營盔甲器械疏〉和〈買補標營馬匹駱駝疏〉二疏,闡明以地方財力和總督自籌款難以負擔,請求中央撥款七萬兩白銀協助接濟。
至於標營擴編後之大小將官人選,盧象昇亦是苦心尋覓合適人選,陸續上奏多封奏疏保留長期任職之得力將材,使得標營旗下將官皆為一時之選,但由於涉及多篇奏議和人事調動,將和標營増編成果一同於下篇中介紹,敬請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