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流水為案」這一風水觀念在山水理氣與形勢派文獻中確實有明確出處與討論,屬於形局論中「案山、水案」的重要分支。以下為系統性整理,並附經典原文依據與註釋:
一、《葬經》原義
郭璞《葬經》原文:
「氣乘風則散,界水則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謂之風水。」
白話註解:
此章為「風水」名稱由來。後世風水師延伸其義,認為水為「界氣之界」,凡水界於前,能收斂生氣,形成案勢;若橫流於堂前,則為「橫流水為案」之象。
二、《撼龍經》卷中有明確提及
原文:
「案有高低,水為橫案;山有遠近,峰為正案。若堂前水橫流而不去者,名橫案水,主有權貴,發文武之職。」
「若水斜飛直去,名為破堂水,主敗財丁。」
出處說明:
《撼龍經》為形勢派經典,將「案」分為山案、水案兩種。其中「水為橫案」即指出堂前若有橫流水緩緩流過、停蓄氣勢,猶如文案橫列,主收氣聚財。此為「橫流水為案」最早明確文字記錄之一。
三、《雪心賦》相關句
原文:
「水繞堂前為帶,橫流案上為權。」
白話註解:
此句將「橫流水」視作權勢象徵。若水勢不急,堂前橫流,則主權位顯達、富貴長久。反之若急流直瀉,則為洩氣之象。 此語成為後世論「橫流水為案」的重要佐證。
四、《地理辨正》與《疑龍經》之補充
《疑龍經》卷上:
「山有朝對為案,水有橫流為界。朝案若缺,氣散不聚。」
《地理辨正》卷四:
「凡堂前水橫而不斜,緩而不急者,名文案水;主文貴。若斜飛急去,名破堂水;主財丁耗散。」
註解:
此兩書皆出自明清之間地理形勢派核心經典,進一步明確了「橫流水」之判別條件與吉凶:
- 橫而不斜、水緩不急 → 文貴、聚氣。
- 斜飛直去、水急破堂 → 散氣、破財。
五、《青囊奧語》延伸義理
原文:
「山環水抱必有氣,水抱為帶,水橫為案。」
「案者止也,水橫止氣,氣止則聚。」
註解:
《青囊奧語》雖以理氣為主,然此處談形勢與氣理相合,明言「水橫止氣」,即橫流水於堂前可起「界氣」作用,屬案格上吉象。
六、後世師傳語錄與實用論述
如清代蔣大鴻門下《地理五訣》《陽宅三要》中多有延伸:
「案前有橫流,貴人相照;案前水直瀉,財氣不留。」
「橫流水如帶案,宜緩不宜急,宜曲不宜直。」
◎綜合結論
類別經典出處原文要義吉凶判斷郭璞《葬經》氣止於水,水為界氣之物水為聚氣之界水緩則吉《撼龍經》「水為橫案」堂前橫流水主貴顯水直去為凶《雪心賦》「橫流案上為權」橫流水象徵權位與勢能吉《疑龍經》《地理辨正》水橫而不斜者為文案收氣、聚財、文貴吉《青囊奧語》「水橫止氣,氣止則聚」橫流水為止氣案勢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