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川普說:「我有個方法可以在2028年連任第三屆總統-找個人當總統我當副總統,他辭職我就能再當總統。」

這是川普在飛往日本的飛機上對記者笑著說的;乍聽之下這充滿川普式的幽默與挑釁。
但如果熟悉美國憲法,就會知道這個「妙計」其實完全行不通。
要理解為什麼,就得先回頭看看美國歷史上唯一一位四度當選總統的男人—小羅斯福。一、為什麼川普的「副總統繞路」不可行?
美國憲法第二十二修正案(22nd Amendment)明確規定:
「任何人不得被選為總統超過兩次。」
也就是說,只要一個人已經當選總統兩次,他就再也不能被選為總統。
但川普的構想是:「我不是被選為總統,而是被選為副總統,然後繼任。」
問題在於—美國憲法第十二修正案又補上了另一道防線:
「任何不具備擔任總統資格的人,也不得擔任副總統。」
既然22條修正案已經讓川普「不具備總統資格」,那麼他自然也沒有資格當副總統;這兩條條文形成封閉迴路,讓他無法繞過任期限制。
簡單說:「2028 副總統繞路」這個方法違憲,不成立。
二、為什麼美國憲法要這樣設計?
要回到二戰年代的小羅斯福總統時代,他在1932年、1936年、1940年與1944年連續四次當選總統,都是透過選舉壓倒性勝利的.

小羅斯福四任總統任期,帶領美國走出大蕭條、走向二戰勝利。
他是美國歷史上少數能先後在經濟危機跟戰爭中,都能夠凝聚全國共識的政治強人。
然而,羅斯福的「長期執政」也打破了自華盛頓以來兩屆輪替的慣例;那他之前的這個慣例雖非法律,而是源自開國元勳的信念——
- 美國憲法於 1789 年開始,當時並沒有規定總統任期的上限。
- 華盛頓作為建國元勳之一,1789 年當選為首任總統,1792 年再度當選。
- 到了 1796 年,他已是全民敬仰的領袖,有機會輕鬆第三度當選;但他卻選擇主動退休。
在他〈告別演說(Farewell Address)〉中,華盛頓寫道:
「權力的和平轉移,是共和政體的根本精神;沒有人應該視執政為永久的權利。」
當時美國人將這視為對抗君主制的象徵— 與歐洲「終身而且父子相傳的君主制」形成鮮明對比。
憲法起草者(如麥迪遜、漢密爾頓)在《聯邦黨人文集》中也一再強調:
「最好的政府不是最強的,而是最能自我節制的。」
這也讓「總統任兩屆即退」成為一種美國政治的默契。
在打破這種默契-當選四任總統的羅斯福去世後,美國國會意識到:「民主政治不能僅依靠政治默契或個人自制,而要有制度約束。」
於是1951年,《第二十二修正案》正式通過,明文限制總統最多只能兩任。
三、羅斯福的四任,是「錯誤」還是「必要的例外」?
從歷史結果來看,羅斯福的連任並非壞事,甚至是美國得以從大蕭條中復甦,以及在二戰中領導同盟國勝戰的關鍵:
- 以《新政》(New Deal)讓美國走出經濟崩潰;
- 建立了社會安全制度、FDIC(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與SEC(美國證卷交易委員會),奠定現代美國經濟基礎;
- 在他任內美國從傳統的孤立主義轉變為國際主義,領導美國主動參與二次世界大戰,跟同盟國一起戰勝法西斯主義的德日軸心國。
小羅斯福在大蕭條與二戰的雙重危機中,確實展現了「強人式」的高效領導,像是推動改革金融體系、集中行政權、成立大量聯邦機構等等,這些措施在經濟危機下帶來穩定與重建,又帶領美國從孤立主義轉變為西方世界的領袖打贏了二戰.
但也讓許多政治學者警覺:
「在非常時期,羅斯福的長期執政是必要的例外。」
「即使是民主制度選出的強人,也可能在長期執政中侵蝕制度的制衡。」
美國國會也擔心這種例外成為常態,或者某個政治強人在沒有制度約束的權力無限擴張。
因此美國憲法22條修正案的目的,不是為了否定羅斯福的四次連任跟政績,而是為了防止下一個可能出現「強人政治」無法被任期約束。
由川普及其政治盟友的發言來看,1951年的美國憲法22條修正案真的是非常有遠見.
四、從默契到制度建立的重要性:中美對照
美國的政治一向在「強人領導 vs. 權力制衡」兩股力量間擺盪.
羅斯福讓美國看到強人領導在危機中的效率,
但12&22憲法修正案也是要告訴所有人:
「權力的制約不能靠個人節制與政治文化默契,而必須透過制度的明文限制。」
另一方面來看華人政治圈跟歷史:儒家文化一直很強調政治美德,過去歷史到現在也各種推崇強人政治;像是台灣還一堆人懷念兩蔣、新加坡的李光耀等.
而這種不重視制度跟把領導人神話的結果,很容易帶來災難性的後果;像是:「中國在2018年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也打破自鄧小平以來的隔代接班默契.」
🏷結語:
羅斯福的四連任是例外;憲法12&22條修正案則是制度的回應。
在今天這個政治戲劇化的年代,我們仍不時看到「想挑戰制度邊界」的領袖。
但民主政治的核心,不在於更聰明、更強勢的政治領袖, 而在於是否有一套機制,能讓權力最終回到人民與法治。
權力的制約,絕不能寄託於品德與默契,而必須根植於制度本身。
無論是川普的 2028 選副總統玩笑,或習近平打破「隔代接班默契」的終身黨主席, 都讓人重新理解:只靠政治默契的約束力是遠遠不夠的,歷史往往會重演。
就像憲法學者常說:「任期限制是一種政治防火牆,也是民主的自我保險機制。」
可長可久的民主制度並不依賴某個英明神武的領導人, 而是時時刻刻的提醒每個公民: 「權力需要輪替的,是需要被監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