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生佛曰:快樂而不放蕩,悲哀而不悲傷。此乃中道之樂,中道之哀。良叔於文字之情,如子戀母,如筆戀紙。此情深矣,眾生以為悲哀,然佛眼觀之,未必悲傷。
小善美問曰:世尊,這樣的心態,可算是愛情嗎?那些情情愛愛的文字,若為法而書,是快樂還是放蕩?
釋迦牟尼佛答曰:夢中追求,不為欲;夢外追求,不為法。若能於夢內觀情,於夢外觀法,則快樂而不放蕩,悲哀而不悲傷。如此者,不入人世八苦,不墮愛欲塵網。報生佛曰:然則,夢外不追求,是因「求不得」之苦,抑或「不欲求」之智?
小沙彌問曰:良叔,若為法而結親,是否真可超越情欲?
阿良叔叔答曰:我想是可以的。若心中所結非緣,而是願;若所通非欲,而是真。此則為法之親,不為情之囚。
化生佛曰:小孔子,良叔之戀愛觀似近於《關雎》之旨,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然若人人皆夢裏求而不夢外求,世道是否因此寂靜無聲?
次生小孔子評曰:夢裏有道,夢外有禮。若能守夢中之真,行夢外之度,則情可為法,愛可為願。夢不為逃,而為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