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的發文,已經是。。。八月,想當初雄心壯志的,去開這個部落格,是因為天天都好多東西想表達,但不敢跟身邊人說(有那個愛文字的人不是,笑笑笑)十一月再登入後發現,
最令我自已驚訝的, 是我打了六篇的草稿,六篇都不敢發出來的東西,都是在同一天。
我一直以為自已是個很懶,很沒大志的人,雖然為人愛恨分明,但除了錢,和衛生以外,很多東西都滿不在乎的我,居然在同一天,完成了六篇。六篇都是已經打完了,結尾了,卻不發出來。要不覺得可以辯駁的位置太多,要不就覺得太赤裸,要不就覺得都是個人意見,沒什麼值得發。
這樣一看,一想,我才驚覺,自已就是個無膽匪類,膽小鬼。

明明很想分享自已,但又很怕人挑戰;有很多人身痛擊,說了又覺得赤裸,對自已說句:過了便算,寫下了,就當記錄吧;看了網上的文章,或書上的幾句話,有感而發,又覺得自已龜毛,婆媽。
這麼多腦內交戰,倒不如發出來,就和天人神魔一戰,都好總比現在像哽魚刺一樣的感覺。
你的人生,有沒有曾經像我一樣?這種狗血狀態?
很多人都說自已看自已不準,我認同一半半,一點點吧。
像我現在,才幾個月,又經歷了好一些錯敗和對人際的失落後,我回來了,又再次產出,再次回頭看自已,倒是挺了解自已當時在干屁的。
今次,我沒有半點怪罪自已,廢,懶的念頭
人生跑到不同的點後,時間的重要性不再那麼強;對生活的要求不太高;對世界的熱情和火氣都沒那麼重; 對自已,就好像就變得寬容了。
原來一直以來,看書,看禪家的分享,都在勸人,別那麼執着,是沒用的(笑死)
直正可以放下執着,是經歷種種過後,環境變了,生活變了,連自已都變得不同了,想要去執着都沒法執着,東西和人都已成過去,我還可以執個毛?
咳,我這個寫文章的人,是沒什麼好修飬。但沒關係,感覺現在的自已,還可以繼續做自已,不感到迷失和迷惘,已經好足夠了。
想問我,最後那六篇文章,發了沒有?沒有,我最後決定,不發。
過去的我,我容許她留在過去,我懂就可以了,不販賣。
但也不反對,如果有那麼一天,我什麼好點子都沒了,我又會去翻自已的櫃子,找材料,把舊酒加加水,再賣。
沒貞操噢?沒有,這年頭,連「道德」這種東西也不值錢,我還是把貞操線,壓到地板上,路比較好走,不是嗎?不服來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