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投資詐騙案,最後因投資糾紛提告詐欺不起訴?
現在有很多假投資詐騙,詐騙集團會包裝成買賣合約、包租代管、設備租賃、區域代理合約、讓渡合約等不同契約,讓你以為誤以為是正常投資理財的行為。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前述契約類型本身並非當然違法或詐騙,市場上確實存在合法、正常運作的交易與投資模式;但實務上也有部分案件,會被不法人士刻意包裝、濫用為詐騙工具,因此仍需就個案結構與契約內容審慎判斷。
前期詐騙集團會刻意履行契約一段時間,支付收益、維持運作、持續對外包裝計畫進展。等資金規模擴大、投資人投入更多後,才開始拖延付款、變更條件,甚至中斷履約。
在實務上,我經常看到這樣的情況:投資人事後覺得自己被騙,嘗試提告刑事詐欺罪,但最終告投資詐欺不起訴,或判決無罪。關鍵原因通常只有一個,你很難證明對方「從一開始就不打算履約」。刑事詐欺的「不法意圖」要件難以成立,案件會被認定為民事債務不履行,而非刑事詐欺。這時,即便投資人轉而提起民事訴訟、最終勝訴,接下來面對的往往是另一個問題:對方早已沒有任何可供強制執行的資產。
投資契約的法律風險,藏在你沒注意到的地方
近年來,投資案被包裝得越來越精緻。從投資計畫、收益模型、合作模式,到契約條款,看起來都合理、專業。很多人會說:「我有看過契約,契約文字看起來很正式、專業,應該沒有問題。」
但我在審閱契約時,經常看到的是這些契約被設計成只有資金進場的路,沒有風險退場的門:
- 當對方不履約時,你能不能立即退場?
- 契約是否讓對方可以合法拖延、調整條件,卻不構成違約?
- 對方是否實質承擔任何違約成本?
- 你是否能要求對方提出足以保障你權益的擔保?
這些風險,在事情發展順利時完全看不出來;但一旦局勢改變,它們會立刻決定你在法律上是主動,還是只能被動等待。
不要單方面聽對方怎麼說,因為答案一定對他有利
投資人很容易犯的一個錯誤是:用提案方的說法,來判斷整個投資案的風險。但你提出的每一個問題,對方本來就會用對他最有利的方式回答。
投資案的法律風險,從來不是靠簡報或口頭保證判斷,而是需要有人站在投資人這一側,反向檢視整個結構:
- 如果事情走到最壞,投資人最多能拿回多少?
- 這份契約,在法律上真正保護的是誰?
- 當糾紛發生時,你手上是否有可以立即行動的工具?
這也是為什麼,投資前由「自己的律師」協助檢視,而不是只聽對方怎麼說,結果會差這麼多。
投資最重要的事-找律師諮詢、審閱契約
為什麼事後找律師處理,往往比事前評估更昂貴?
很多投資人是在事情出問題後才來諮詢。這時候,常見的狀態是:契約已簽、資金已出、結構已定,能調整的空間非常有限。接下來往往只能投入更多時間與成本進入訴訟程序,但結果仍高度不確定。
我常對當事人說一句話:「錢要花在刀口上。」
投資前的法律諮詢,是刀口;投資出事後的法律處理,往往已經是傷口。事前的一次風險評估,可能就能避開後續的大額損失與漫長糾紛。
如果你手上有投資契約,或正評估一個看起來條件不錯、但讓你隱約覺得不踏實的投資案,與其事後承擔不可逆的風險,不如在資金進場前,用一筆可控的專業成本,把投資結構、退場機制與法律風險看清楚,本身就是一種成熟的投資決策。
以實務經驗來看,投資前進行一次法律風險評估、委託律師審閱合約,所需的專業成本,往往只佔整體投資金額的極小比例,卻有機會避免一次結構性錯誤,從投資決策的角度來看,這是一項報酬率極高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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